12月3日,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伊泰B股,900948)召開三季度業績說明會上,這家連續數年保持百億以上總利潤的“盈利大戶”不得不面對一個難題:如何在降碳和 加快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建設實現綠色轉型迫切要求下,盡快改變凈利潤陡降23.23%的局面。
“伊泰B”是伊泰集團旗下上市平臺,伊泰集團是內蒙龍頭煤企,目前在全國民企500強中位列227位。去年至今,從溢價57億將其全部H股回購注銷到近期入滬接盤昔日恒大項目,幾番動作不斷震動資本市場。
隨著低碳轉型與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成為近年來業界高頻詞,上市煤企無法回避的主要挑戰也正演變為:如何在財務績效、股東回報與ESG框架下的環境保護、氣候治理、社會責任之間維持平衡。對于“伊泰B”來說,這個問題在盤踞于準格爾旗丘陵溝壑間的“酸刺溝煤礦”身上有著典型體現。
這座年產量高達兩千萬噸的超級煤礦不僅是國內*座地方千億級煤礦(從這個角度可視為“內蒙*大礦”),多年以來也一直是伊泰集團的“現金奶牛”。
其給上市公司貢獻凈利潤連年超過三十多億,2022年觸及近34億人民幣,在伊泰煤炭板塊中儼然一顆“皇冠上的明珠”。
然而在遙遠的準格爾煤田,事情卻有著硬幣的另一面:酸刺溝煤礦從年產30萬噸到2000萬噸擴張過程中,它既是投資人、股東的“心頭好”,也是自然、社會、礦區原住民與之博弈的對象,酸刺溝煤礦的20年擴張史背后呈現復雜的“多角關系”,亦勾勒凸顯出“伊泰B”這個資本寵兒面臨的“ESG煩惱”。
01 “最富小鎮”的城鄉兩面
年終歲末,鄂爾多斯又篤定成為2024年的城市產煤冠軍。去年其以超過8億噸的煤炭產量居首,今年預計年或將攀升至9.9億噸。
屢屢奪冠過程中最“建功立業”的當屬準格爾旗,它是“煤都”重要引擎:鄂爾多斯煤炭預測總儲量近萬億噸,探明儲量2535億噸,占全國六分之一,而全市煤炭資源的近四分之一聚集在準格爾旗。
2023年,準旗煤炭產量達到3.65億噸,占全國總量的8%,繼續霸榜全國產煤*縣。
這里靠煤而興,因煤而富,2023年以1400億GDP位列“千億縣”第28名,發展速度亦全國領跑。俯瞰旗府所在地薛家灣鎮,車水馬龍、高樓林立,日夜交替間一派“國際灣”面貌。
但在距離鎮區二三十公里處的鄉間,大地場景就會被難以掩蓋的塌陷與裂口搞得有點觸目驚心。
奇挨柱今年55歲,是鄂爾多斯準格爾旗薛家灣鎮海子塔村榆樹塔社(注:即生產隊,內蒙仍沿用歷史稱“社”)南溝組村民,他是酸刺溝煤礦“紅線范圍”內的原住民。
算上自己孩子一輩,老奇家族已經有5代人定居于此,一直以來賴以謀生的只有土地。記憶中,經過上世紀80年代和1998年兩輪土地承包,至奇挨柱父親,全家經營有約3千畝地。聽起來規模很龐大,其實絕大部分是林草地,與其說“承包”毋寧稱之為“拓荒”。
奇挨柱家里5兄弟,待分家之后,老奇從父親處承接了合計近5百畝地,日常主要進行種植五谷雜糧、草場放牧等農業活動。
將其世代務農這一生計方式打破的,是臨近酸刺溝煤礦持續十余年的狂飆突進式擴張,他因此成為失去全部承包土地者當中一員,現在已經改行開起了大貨車。
從今年起,他注意到自己村里裂開的道路與塌陷的深坑開始多了起來,他心里明白,這是隨地下開采必然帶來的塌陷已延伸至本村地面的信號。
在連接蒙晉的主要運煤通道——薛(家灣)魏(家峁)公路另一側,是酸刺溝煤礦全面擴張中*波及的大塔村,這樣的情形早在十余年已在那里整村上演。
02 超級煤礦擴張史
一份環保復墾報告書顯示,酸刺溝煤礦的發展歷經兩個時期,早年的“小酸刺溝煤礦”籌建于1994年,2002年投產,最初礦區面積不到5平方公里,設計生產能力僅每年30萬噸。
該礦原隸屬準格爾旗伊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伊東公司前身為國有準格爾旗煤炭工業公司,1998年轉制為民企。2001年,伊泰公司則正值B股上市早期風頭正勁,伊東公司則遭遇資金緊張難以償還貸款,遂無奈將即將“開花結果”的酸刺溝煤礦轉讓給伊泰集團。
“伊泰B”2001年財報顯示,當時收購酸刺溝煤礦的對價為“1886萬元。”此后,伊泰公司對酸刺溝煤礦斥資1.89億擴建,年產量核增也步履不停,直奔300萬噸/年。
2003年之后,煤炭迎來價格起飛的“黃金十年”。很快,又以2005年9月《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為標志,開啟了全國范圍的“煤礦大整合”。
早在《通知》下發前一年,內蒙煤炭領域就在“關小建大,資源整合”精神下提早動作。2004年,“小酸刺溝煤礦”實施關閉,這一年,在連續數年炙手可熱的“烏金”效應加持下,伊泰集團首次入選中國煤炭企業*,列28位,居內蒙古自治區煤炭企業之首。因此,關閉小礦的同時,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更為宏大的礦區建設計劃。
2005年,“新酸刺溝煤礦”拉開建設大幕,根據日后的相關批復,礦區面積暴增至近38.3平方公里,年產量定在1200萬噸。
彼時的千萬噸級煤礦,在國內數量非常稀少,但如此規模仍未滿足伊泰公司的雄心,其再次提出將相關區域一并整合的想法,該意見很快獲得省級批復同意。
又經4年整合,酸刺溝煤礦增至49.8187平方公里,是起步時5平方公里的接近10倍。年產量也在多次核增之后,于2022年正式站上兩千萬噸級臺階。
由于井田規劃規模、儲量以及設計年產量都很宏大,伊泰集團對酸刺溝礦區的利用采取煤電聯動方式:2007年9月,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伊泰B)先獨資設立一家新公司——內蒙古伊泰京粵酸刺溝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幾個月后,一南一北兩家電力上市公司受讓新酸刺溝礦業公司各15%股權。
兩家電企為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京能熱電后更名為京能電力,股票代碼600578)與山西粵電能源有限公司,后者由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粵電力A,股票代碼000539)參股40%,廣東能源集團持股60%。
京能電力于2007年11月下旬發布公告顯示,酸刺溝煤礦15%股權受讓價約為5.16億元人民幣。約兩年后,兩家電企對酸刺溝煤礦的持股比例上升至各自24%,伊泰煤炭持股占比降至52%,此后十余年一直保持這樣的股權結構。
聯姻電企共同投資酸刺溝煤礦的同時,2007年底還成立了內蒙古京泰發電有限公司,三方股東相同,不同的是京泰發電由京能電力控股,伊泰煤炭參股29%。
京泰發電投建的“酸刺溝坑口煤矸石綜合利用電廠項目”是典型坑口電廠,利用煤礦洗選剩余的低熱值煤矸石及洗中煤為燃料發電。電廠距離煤礦礦井僅500米,兩家廠區遠看幾乎為一個整體。
一路擴張過程中,奇挨柱等原住民生活從2007年就與酸刺溝電廠、煤礦發生交集,交集的內容是“征地”。
03 礦企扎堆,征地復雜
據統計數據,2024年鄂爾多斯市煤礦數量320座,包括173座井工煤礦和147座露天煤礦。其中,準格爾旗煤礦數量最多,達到128座,占全市四成。除此之外還駐扎有大量熱電、煤化工等下游企業。
煤電油等能源企業扎堆,帶來繁榮的同時難免令礦群關系呈現緊張復雜態勢,而礦群關系的焦點問題數十年如一日地集中在一個事項——征地。
能源企業用地,只有興建廠區、工業場地才需要通過征收來實現,比如酸刺溝京泰電廠分別在2009年、2020年購買工業用地,對應是其兩期項目建設。
而煤礦開采過程中會影響到的大面積土地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一些臨時占地,則通過“補償”來解決,主要包括:土地收益補償、搬遷補償和地面附著物征收補償。
按規定,煤礦開采期限到期(換句話說就是將域內煤炭資源采光)之后,要對塌陷區實施生態恢復和土地復墾,再交還給原土地承包人。
這個等待過程往往長達數十年,鮮有村民能重新收回土地繼續耕種。對他們來說這種塌陷影響與土地被征收走實際效果是一樣的,“補償”的所有標準也均參照“征地辦法”,所以村民一般也會將因塌陷而獲得補償的過程籠統稱為“征地”。
二十年來,準格爾煤田大地上,嚴格意義上的征地與籠統概念下的“征地”交織推進,涉及土地的征收、補償文件層出不窮,相關辦法多頭交叉,主管機構各有不同,從補償標準到安置對象再到措施相關規定不盡一致,結果就是局面非常復雜。
以個人土地確權為例,項目建設用地征收涉及土地所有權,確權事宜由國土局管;搬遷、收益補償涉及土地承包權,由農牧局管。
2008年6月,準格爾旗成立礦區發展協調中心,主要功能是負責域內煤炭綜采區域內居民的搬遷、補償工作,但2013年之后又改為:井采煤礦由該中心負責,露天開采對應事宜由國土局負責。
征收與補償辦法也頻繁更新,鈦媒體APP初步統計,從2005年到2016年,發布相關文件、通知就有十多份。
2023年,剛頒布4號、22號文件沒多久,2024年就制定出臺了“征地一號文件”,將以往大部分文件悉數廢止,另有少數被“框進”一號文件。
至此,準旗的征地辦法算是基本統一規整。
處理用地問題過程中,漩渦核心的礦企與各級相關部門、村委會、社(生產隊)長以及眾多村民衍生出一張多維關系網,上下銜接的核心中樞聚焦于村委會。過去二十年間,面對密亂如麻的各路文件,即便專業人員也常陷入暈頭轉向更遑論普通村民,層層傳導之下因變形操作自然是頻現亂象。
這種混亂,在酸刺溝煤礦擴張時期的大塔村與海塔子村先后表現非常典型。
04 大塔村“十年補償拉鋸戰”
酸刺溝煤礦為井采,生產方式是在井下分若干煤層、貫穿井田先開鑿幾條巷道,再以巷道為“軸”從井田邊緣向中心漸次開采,最后開采的是井口區域(對比露天礦則是從中心向邊緣開采)。
此種方式下,大塔村因所處位置而成為首先波及的區域。
據該村村民介紹,早在2004年酸刺溝小礦關閉重新擴大整合井田資源時期,礦方就進駐大塔村并開始交涉整體搬遷,2008年新礦建成開始大范圍開采,隨著煤礦搶抓“黃金期”加速地下作業,塌陷區將很快大面積出現,大塔村遂啟動整村搬遷。
過程中,大塔村既涉及礦井廠區建設需要建設用地的征收,也有受開采影響的一系列補償,出于“簡化”,村委會出面與國土局籠統簽了兩份協議,接下來就是持續十余年的質疑與爭議。
問題的核心:一面是煤炭開采狂飆突進下的塌陷頻發,2011年冬天對此的一篇報道稱:“由于伊泰煤礦的掠奪性開采,煤礦采區出現了大面積冒頂…..搬遷到新村后由于煤礦的不斷開采,很快連新村也處于塌陷區。”
另一面是補償整個過程的極度混亂:2011年風波,僅給大塔村支書記了一個處分,問題仍持續多年后。至2019年,在村民反映下,人民日報半年內多次追蹤大塔村與酸刺溝煤礦間的“補償亂象”,并冠以“一本糊涂賬”。
“糊涂賬”背后是巨大的利益博弈,當年,鄂爾多斯成立了由市委書記牽頭的處置領導小組,下設6個工作組,查明情況除了“虛報冒領補償款、土地收益補償長期無法發放等”,還揭開伊泰集團煤礦占用大塔村近萬畝土地的手法:給村支書煤礦股權(他人代持),村支書個人操作完成煤礦占地。
公開信息顯示,鄂爾多斯涉煤、涉土地職能部門中,數年間“落馬”人員如走馬燈,大塔村這樣的“問題村”主要“村官”自然也身列其中。
05 重演“補償亂象”與失地人的迷惘
薛家灣鎮海子塔村屬于部分落在煤礦井田紅線內,它與大塔村一路之隔。
2009年酸刺溝煤礦開始對海塔子村征地,涉及到的村民簽補償協議時間在2010年,但直到2022年6月,該村榆樹塔社南溝組幾十戶村民才領到“遲到”超過十年的土地收益補償。這些人當中,大約5戶的全部承包地都落在紅線范圍內,55歲的奇挨柱是其中之一。
2022年這次收益補償發放讓老奇越琢磨越不對勁,此后至今的兩年多時間里,他多次將疑惑向上反映,得到的答復越發令其迷惑。
梳理圍繞這些事項的一系列文書會發現:他失去近500畝土地過程中,此前在大塔村發生的亂象幾乎一幕幕重演,有些還更為嚴重。
據準格爾旗2008至2017年期間發布的相關文件,“因煤炭開采造成耕地沉陷無法耕種或因搬遷造成無法耕作的,實行耕地收益補償制度。”具體補償方式為:“8年一輪,每輪一次性補償8年,兩次補償后未達到*征收標準的一次性按*征收標準補齊…..”
一份村民的集體證明顯示,2010年雖簽有搬遷協議,實際只進行了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沒有對土地收益按8年一輪進行補償。
2019年在大塔村問題整治期間,海塔子村被延遲十年的土地收益補償也得以重新啟動,經重新指界、丈量等一系列工作,至2021年底再補簽收益補償協議。
這份協議與2010年*不同是沒有按戶各自簽,而是由社(生產隊)長代幾十戶村民“籠統”簽了一份,此舉隨即引發極大爭議。
大塔村“補償亂象”經重拳查辦、整治后的一個重要成果,是對每一戶村民承包土地對應的收益補償予以確權,將村委會籠統操作下發生的虛報冒領或肆意克扣進行了糾正,具體體現是收益補償決算后將協議分別簽訂到戶。
此種背景下,奇挨柱等人遭遇的頗有“重蹈覆轍”意味:補償協議不僅沒有簽訂到戶,還以村民開會的形式將原本按畝分配的收益補償確定為按“人頭”來分配。
早在2015年,海塔子村樊家灣社(生產隊)一位村民曾就“按人分配”提起訴訟,法院將此種方式的違法之處進行過清晰認定與解釋,核心內容包括:1、承包土地收益補償款并非征收土地補償費,前者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經營收益和流轉土地的收益,所有權主體為自然人,是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后者屬農村集體經營組織所有。
2、土地收益補償是因采礦土地塌陷無法使用、居住而給予農戶的收益受到損失的補償,不存在征收、征用土地之說,不產生所有權變更問題。因此,村集體對收益補償分配進行所謂議定不僅無法律依據且系侵權,所形成的決議亦無效。
2018年5月,同屬海塔子村的樊家灣社(生產隊)即是按照每家每戶分別與酸刺溝煤礦簽協議的方式、按各戶承包土地畝數分配收益。
兩相對比,2021年12月,與樊家灣社同屬海塔子村的榆樹塔社(生產隊),卻在先有法院認定、后有相鄰大塔村糾偏示范的情況下,繼續以“無法律依據且系侵權”的方式“重走老路”。
左為簽訂到戶的協議,右為同村卻由社長代幾十戶村民統一簽訂協議
這樣做法的結果是收益補償嚴重分配不均:“從《明細表》可以看出,至少6名不屬于有戶有地、有戶沒地、有地沒戶的其中任何一種,仍從社里領取了收益補償,還有在國企上班的人員也在被納入補償范圍。”奇挨柱反映稱。
但相關回復仍將該分配問題歸為“村民自治范圍。”
06 低產改造:違規占地的幌子?
據奇挨柱回憶,早在2007年還有過一次“征地”,不過當時的名義是——低產農田改造。“那次家里有170多畝五荒地、耕地被占用,每畝給1300元共領取約22萬。”
據相關政策,中低產田改造提出于1995年,彼時將之與開墾宜農荒地共同作為農業綜合開發治理的“兩個轉變”。改造一般農閑時啟動,包括工程改造、培肥、土壤改良等環節,通常在次年春季歸還耕種,周期不超過一年,甚至可短至三五個月。
奇挨柱這170畝土地遇到的“低產改造”卻完全是另一種情形:“到第二年不僅沒有歸還,還被剛建的京泰電廠用于堆放工業廢料。這十來年里索要過多次也沒有結果,灰壩現在已經壘起幾十米。”
2024年10月12日,薛家灣鎮的一份答復并未回應“中低產田改造”事宜,反而將這塊地定性為“儲灰場位于酸刺溝煤礦采坑內,2009年酸刺溝煤礦已將地上附著物全部征?….”
對于這樣的“答復”,奇挨柱認為將“中低產田改造占用的170畝地混淆為征地,很可能是打著改造幌子將土地‘低價騙走’,當時中低產田改造并沒有簽署任何東西,就給了每畝1300元,而征地每畝收益補償要遠遠高于1300元。”
一份2020年的判決書某種程度上對奇挨柱的推測起到支撐,這是對酸刺溝煤礦及生產副礦長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的審理,期間礦方拿出的首要證據是旗國土資源局與海子塔村會簽訂的《使用土地協議書》。
法院卻認定:“該協議書只能證明國土資源局基于低產農田改造項目需要對薛家灣鎮海子塔村集體土地進行了使用,不能證明是酸刺溝煤礦是通過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對涉案土地進行了征收。”
判決書內容顯示,實際發生的情況則是酸刺溝煤礦借低產農田改造協議大面積實施毀林毀地,為此付出的代價,單位加個人合計罰金僅40萬人民幣左右。
07 低成本之惑:“彼之甘飴,汝之砒霜”
在許多投資人眼里,伊泰B是出了名的“厚道”。上市27年,現金分紅25次,共分超過251億人民幣,分紅率多次超過50%。
2007年是其股價的最高光時刻,當年10月9日,從1999年的歷史*價0.084美元上漲近200倍至16.25美元,現在的兩美元股價與其每年過百億的總利潤、凈資產等指標相比,令眾多投資人扼腕。
促成這一切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伊泰B的煤礦開采成本極低。
鑒于其煤炭業務一直占營收的80%至90%,貢獻利潤的90%以上,采煤成本對整體公司利潤的影響就非常顯著。
伊泰B的采煤成本低到何種程度,2018 年其自產煤單位生產成本“大幅上升41.19%”,但也僅僅達到合計92.62元/噸,當年國內采購煤單位成本為 302.47 元/噸。
此后至今,其單位開采成本逐年上升,2022年來到156.38元/噸,依然比陜西煤業同期的自產煤生產成本約205.1元/噸要低很多。
在2024年之前,伊泰B的采煤成本一度比神華的還低,但今年起成本開始高過了神華,即便如此仍保持相當優勢。
歷年財報顯示,這期間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來自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相關的諸多付出,包括:災害治理產量增加導致土方剝離費、森林植被恢復、以及征地補償費等。
結合酸刺溝煤礦擴張過程中的補償博弈不難看出,這三項成本因素會在某一段時期很少發生,又會在某幾年因集中發放而增加。
一邊是滿足資本回報的期待,一邊要應對社會責任、環保約束間。
“彼之甘飴,汝之砒霜”,這些“ESG的代價”起伏不定背后,是煤礦與周遭環境往復博弈的此消彼長。
在大塔村,經過2019年“雷霆掃穴”式清查之后,當年6月成立大塔村全體村民入股的集體經濟公司——吉民商貿。2020年1月起開始承攬伊泰京粵酸刺溝煤礦煤矸石拉運項目,兩年收入3700余萬元,凈利潤600余萬元,村民每人每年有分紅約兩千元。
在這片土地上,喧鬧十余年的紛擾以一種“你們吃肉、他們喝湯”的互利方式暫獲“和諧”。
2019年人民日報報道后
大塔村成立了集體公司與伊泰煤礦搞起了合作
或是受此啟發,2022年5月,準格爾旗制定出臺《深入開展“企地企民攜手、共建美好生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不難看出,全域推行“企地企民共建共治”模式希望減少的那種現象,無非是“企地企民激烈博弈”。
然而,就在“企民企地共治”模式啟動一個月后,海塔子村榆樹塔社“重蹈覆轍”式補償爭議又爆發了。
對于以煤炭開采為營生的“伊泰B”來說,這樣的“拉鋸”很難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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