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華神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黃明良先生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擬向海通恒信國際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信天津”)申請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資總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期限30個月,具體權利義務條款以公司與恒信天津簽署的相關融資租賃合同及文件中的約定為準。同意授權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簽署授信相關文件及辦理有關手續。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事項在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上述融資租賃機構要求,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成都中醫大華神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神藥業”)為公司上述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類型、擔保范圍、擔保期間及擔保責任等具體事項以華神藥業與恒信天津簽署的相關擔保合同及文件中的約定為準。本次擔保事項系公司全資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不屬于對外擔保事項或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3年12月修訂)》《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全資子公司華神藥業為公司融資提供保證擔保履行相應的審批后,需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公告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全資子公司為公司融資租賃業務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4)。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向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請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綜合授信,業務期限不超過一年。同意授權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簽署授信相關文件及辦理有關手續。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2、華神藥業股東會決議。
特此公告。
成都華神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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