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2月7日訊(記者 王宏)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要求未來五年,財險業保持平穩增長,風險防范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實力逐步增強,初步形成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業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行動方案》指導財險行業在強監管和防風險的前提下,重點就高質量發展的思想、目標和路徑,提出了諸多具體的要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認為,金融監管總局下一步將全面加強財險監管,防范化解風險,深化財險領域改革,促進財險業高質量發展,服務金融強國建設。
深化改革推進開放,財險業要注重打造核心能力
周瑾指出,按照《行動方案》精神,在深化改革探索適應新形勢的發展模式上,財險業要注重打造核心能力,厘清發展定位,培養專業隊伍,豐富產品供給,優化定價機制,提升風控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強化科技賦能,夯實數據基礎,完善流程標準,優化服務品質。
《行動方案》要求,財險業要深化改革推進開放,把好機構發展定位,鼓勵中小財險公司結合自身資源稟賦和經營優勢,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引導互聯網財險公司、相互財險組織和自保公司規范發展;加快業務轉型升級,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提升風險管理能力,鼓勵財險公司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衛星遙感等技術,開展風險減量服務;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布局。
龍格對財聯社記者表示,《行動方案》從多個維度出發,系統性地規劃了財險業未來發展的路徑,涵蓋了監管、風險防范、深化改革、服務實體經濟及營造發展環境等多個方面。財險業要加快業務轉型升級,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并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保險要回歸保障本源,聚焦主責主業,不斷增強保障能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航運保險、科技保險、農業保險等領域提出明確改革要求。近期,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行動方案》有助于推動財險業更好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財險工作的要求”,金融監管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鼓勵財險公司兼并重組
“財險一些領域違法違規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潛藏的矛盾和風險逐漸顯露,需要全面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金融監管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如何嚴格監管?《行動方案》提到,要強化市場準入退出監管,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對風險隱患較大財險公司實施高強度監管,研究提級監管相關程序,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輸送利益、通過多層嵌套投資規避監管隱匿風險等問題,并健全審慎監管制度規則。
如何防范化解風險?《行動方案》提到,要增強資本補充能力,研究優化股東資質和持股比例要求,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風險防范化解處置機制,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鼓勵財險公司兼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機構“遷冊化險”,對風險大、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財險機構,依法開展市場退出。
“《行動方案》強調了全面監管與嚴格監管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多項具體措施以增強財險業的風險防范能力,體現出以風險為導向,通過強監管與嚴監管,強化風險防范和化解能力,確保財險業穩健發展”,龍格表示。
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
周瑾表示,按照《行動方案》精神,在優化服務對象和提升服務效果上,財險業要圍繞國家戰略、實體經濟和民生保障,在科技創新、網絡完全、綠色轉型、城鄉融合、新型農業、家庭財產、交通運輸、企業責任、國際航運、出口外貿、防災減損等領域,促進新質生產力的發展。
如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行動方案》指明了方向,要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豐富研發、中試、知識產權、網絡安全等領域保險供給;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研究拓寬資金運用渠道,探索發展保投聯動新模式,為重大項目、重點產業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和金融服務;以及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云澤主持召開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并聽取了有關意見,并多次提及保險業發展。“李云澤向保險業傳遞了積極信號,基于當前的宏觀經濟形勢,保險業未來要積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人民為中心,拓展保險保障服務;發揮長期投資優勢,支持國家重點領域建設”,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對財聯社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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