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上市公司高管及親屬違規短線交易行為,須采取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
日前,滬市上市公司日出東方發布公告稱,經核查,其某高管的配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買賣公司股票,時間為今年2月6日至11月7日,已構成短線交易。基于此,該高管被上交所采取監管警示的措施。個人以為,對于上市公司高管及親屬違規短線交易行為,須采取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該高管配偶今年2月和6月先后四次買入日出東方股票,累計買入23.81萬股,成交金額合計89.65萬元,并于今年11月初賣出部分持股,賣出股份數量4.94萬股,金額約32.21萬元,獲利約13.83萬元。目前,該短線交易所得已全部上繳上市公司。該高管配偶短線交易不僅沒有“所得”,高管還被采取警示的監管措施,堪稱“雞飛蛋打”,但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結果。
事實上,除了日出東方外,還有多家上市公司也公告了相關高管或其配偶短線交易行為。像北方銅業、德龍匯能、株冶集團、運機集團等上市公司均“榜上有名”。登上這樣的榜單,顯然并非是取得了什么名譽。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1月份有3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重要股東、董監高或其親屬參與自家公司股票短線交易的情況,數量之多,令人咋舌。如此眾多的上市公司重要股東、董監高或其親屬參與短線交易,顯然并不是偶然現象。
上市公司重要股東、董監高或其親屬參與自家公司股票短線交易的現象早已不是什么新聞了,在此前也是時有發生。不過,與上市公司信披違規一樣,對其監管已經成為“老大難”問題,而個中的根本原因則在于處罰嚴重不到位。
比如,上市公司高管配偶短線交易如果被發現了,基本上都是違規所得上繳上市公司,相關高管被交易所監管警示了事。如此處罰,不痛不癢。如果短線交易沒有被發現的話,某些短線交易還可能獲得豐厚的收益。客觀上,這也是眾多上市公司重要股東、董監高或其配偶熱衷于短線交易的重要原因。
如何抑制上市公司重要股東、董監高或其親屬等短線交易的沖動,顯然也是監管部門必須直面的話題。強化市場監管,個人以為應該是全方位進行強化,對于高管及親屬短線交易監管,顯然也應包含其中。既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時熱時冷。與此同時,完善制度建設同樣是不可忽視的重要一面。
個人以為,強化對上市公司高管及親屬、配偶短線交易的監管,可采取兩大舉措。其一,既要沒收違規所得,也要疊加罰款的處罰,而絕非違規所得上繳上市公司了事。對于短線交易沒有產生收益的,建議按交易金額的10%進行罰款。對于短線交易產生收益的,建議“沒”一“罰”一,且罰款的金額不得低于交易金額的10%。有“沒”有“罰”,才能真正讓參與短線交易的高管、親屬及其配偶感到痛,也才能在市場上產生震懾效果。
其二,高管或其配偶、親屬參與短線交易,相關高管亦難辭其咎。從眾多案例看,警示了事的效果非常有限。既然對相關高管的警示沒有什么效果,也說明違規成本太低了。因此,個人建議,高管親屬、配偶參與短線交易的,除了對涉事人員采取“沒”一“罰”一的措施外,對相關高管也可采取認定為高管不當人選的監管措施。如果其親屬、配偶違規短線交易,而相關高管遭遇“下課”的命運,不僅是對于高管,對于親屬、配偶來說,也有不可承受之重。畢竟,某些上市公司的高管,其薪酬還是非常可觀的。一旦不在其位,或將“不謀其酬”,損失或是巨大的。
個人以為,采取上述兩大舉措,對于高管及其親屬或配偶短線交易將產生巨大的警示作用,上市公司高管、親屬或配偶短線交易公告滿天飛的現象或許不再出現。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