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65??證券簡稱:宿遷聯盛??公告編號:2024-089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會召開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本次股東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
(二)股東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4年12月6日14點?00分
召開地點:江蘇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揚子路88號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大樓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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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2024年11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本次股東會的會議材料將于本次股東會召開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2、3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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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
1、個人(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股票賬戶卡、持股證明并提供以上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個人(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委托人股票賬戶卡、委托人持股證明、授權委托書(見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證并提供以上證件、材料的復印件。
2、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股票賬戶卡、持股證明并提供以上證件、材料的復印件;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股票賬戶卡、持股證明、授權委托書(見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證并提供以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融資融券投資者出席現場會議的,還應持有相關證券公司蓋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證券賬戶證明以及其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見附件1)進行登記。
(二)登記地點: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三)登記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項
(一)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費用等自理。
(二)請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三)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請在會議簽到冊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況。
(四)會議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聯系電話:0527-82860006
3、聯系人:謝龍銳
4、電子郵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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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當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當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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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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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065????????證券簡稱:宿遷聯盛??????公告編號:2024-088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按程序開展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將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非獨立董事6名,獨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項瞻波先生、林俊義先生、繆克湯先生、項有和先生、李利女士、凌明圣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提交公司股東會選舉表決;同意提名阮永平先生、金一政先生、徐裕建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提交公司股東會選舉表決。上述三位獨立董事候選人均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方可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其中阮永平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
公司將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審議董事會換屆事宜,其中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均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但需滿足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6年規定。
二、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鑒于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按程序開展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將由4名監事組成,其中非職工代表監事2名,職工代表監事2名。
(一)非職工代表監事提名情況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股東提名,公司監事會同意提名朱正煒先生、符茵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并提交公司股東會選舉表決。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二)職工代表監事選舉情況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職工代表大會選舉項然先生、袁開鋒先生擔任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項然先生、袁開鋒先生將與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選舉產生的2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與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在股東會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之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與監事會仍將依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董事與監事的義務和職責。
特此公告。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項瞻波先生,男,1974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財經專業,專科學歷。曾任溫州市龍灣沙城液壓閥門二廠員工,溫州市環球輕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主管,溫州塑化助劑廠技術員、廠長、法定代表人,曾創辦安徽聯盛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等企業并任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于2011年3月創辦萬康新材,2016年7月至今,歷任公司執行董事、董事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項瞻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76%股份,其通過宿遷聯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宿遷聯發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宿遷聯拓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宿遷聯恒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約17.70%的股份。項瞻波先生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宿遷聯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另一實際控制人王小紅女士為夫妻關系。項瞻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林俊義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安全工程專業,專科學歷。1993年6月至2007年3月,就職于溫州婁橋俊義復合材料廠,任廠長;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就職于安徽聯盛化學制品有限公司,任總經理;2009年1月至2017年12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任經營負責人;2009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經營負責人;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總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俊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宿遷聯拓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宿遷聯發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林俊義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林俊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3、繆克湯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法學專業,本科學歷。1998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蒙城縣城關鎮人民政府員工;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安徽聯盛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執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總裁;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繆克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宿遷聯拓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宿遷聯發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繆克湯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繆克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4、項有和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安全工程專業,專科學歷。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服役于福建武警寧德支隊;2000年12月至2005年10月,就職于溫州市永中亞達管件店,任員工;2005年10月至2007年4月,就職于安徽聯盛化學制品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07年5月至2015年6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15年7月至今,歷任公司工程總監、副總裁;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項有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宿遷聯恒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宿遷聯發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項有和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項有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5、李利女士,1985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會計專業,專科學歷。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就職于安徽聯盛化學制品有限公司,任出納;2007年5月至2017年1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任財務經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財務總監;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宿遷聯發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利女士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李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6、凌明圣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醫學專業,碩士學歷。1988年7月至1991年8月,就職于南京醫科大學,任助教;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就讀于軍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獲碩士學位;1994年7月至2000年7月,就職于南京軍區軍事醫學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員;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就職于南京祥符科技有限公司藥研所,任所長;2003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職于南京凱騰科技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副研究員;2008年8月至2014年2月,就職于江蘇高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任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投資部總經理、投資審查委員會委員;2014年3月至今,任南京邦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15年2月至今,任江蘇沿海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安徽一笑堂茶業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德生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南京國悅養老服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江蘇沿海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南通產控邦盛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明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江蘇沿海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江蘇疌泉新工邦盛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南京邦盛聚源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凌明圣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凌明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阮永平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企業管理專業,博士學歷。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就職于廣東華僑信托投資公司證券總部,任分支機構負責人;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就讀于上海交通大學,獲博士學位;2005年7月至今,就職于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會計學系,任公司財務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阮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金一政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化學專業,博士學歷。2006年3月至2007年9月,于英國劍橋大學卡文迪許實驗室(Cavendish?Laboratory)從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0月至2015年1月,就職于浙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任副教授;2015年2月至今,就職于浙江大學化學系,歷任研究員、長聘教授;2024年起至今,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一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3、徐裕建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法學專業,本科學歷。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就職于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任書記員;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職于江蘇正四方律師事務所,任律師;2008年1月至2021年6月,就職于江蘇力豪律師事務所,任律師;2021年7月至2024年2月,就職于江蘇路漫(宿遷)律師事務所,任律師;2024年2月至今,就職于上海中聯(宿遷)律師事務所,任律師;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裕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三、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
1、朱正煒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國際貿易專業,碩士學歷。2000年7月至2002年3月,就職于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任助理經理;2002年3月至2015年8月,就職于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歷任同業銀行部經理、辦公室高級經理、實施新資本協議辦公室助理、全面風險管理辦公室總經理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職于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任籌備組副組長;2016年12月至今,任招商局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高級董事總經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正煒先生未直接公司股份,其通過深圳市招商招銀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方源創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方源智合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朱正煒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朱正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不得擔任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符茵女士,2000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香港永久居留權,社會政策及中國研究專業,本科學歷。2019年9月至2023年7月,就讀于香港大學,獲本科學位;2023年9月至今,就職于盛友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茵女士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符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不得擔任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603065????????證券簡稱:宿遷聯盛??????公告編號:2024-086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11月16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2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梁小龍先生主持,應到會監事5名,實際到會監事5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開展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經股東提名,公司監事會同意提名朱正煒先生、符茵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股東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
與會監事對本議案進行逐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1審議通過《關于提名朱正煒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2審議通過《關于提名符茵女士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并將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遷聯盛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8)。
特此公告。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1月18日
證券代碼:603065????????證券簡稱:宿遷聯盛??????公告編號:2024-085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4年11月16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2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由董事長項瞻波先生主持,應到會董事11名,實際到會董事11名,公司全體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開展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經股東提名,并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項瞻波先生、林俊義先生、繆克湯先生、項有和先生、李利女士、凌明圣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股東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
與會董事對本議案進行逐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1審議通過《關于提名項瞻波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2審議通過《關于提名林俊義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3審議通過《關于提名繆克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4審議通過《關于提名項有和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5審議通過《關于提名李利女士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1.6審議通過《關于提名凌明圣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已經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并將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遷聯盛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8)。
2、審議通過《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開展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阮永平先生、金一政先生、徐裕建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其中阮永平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任期自公司股東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但仍需滿足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6年規定。
與會董事對本議案進行逐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2.1審議通過《關于提名阮永平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2.2審議通過《關于提名金一政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2.3審議通過《關于提名徐裕建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已經第二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并將采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遷聯盛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8)。
3、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于2024年12月6日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審議本次董事會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需提交股東會審議的相關議案。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遷聯盛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4-089)。
特此公告。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8日
證券代碼:603065????????證券簡稱:宿遷聯盛??????公告編號:2024-087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三屆職工代表監事選舉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期即將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及《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項然先生、袁開鋒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項然先生、袁開鋒先生將與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選舉產生的2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與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1月18日
1、項然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工商管理專業,本科學歷。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化學有限公司,歷任技術部主任、生產部長;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助劑有限公司,任生產部長;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就職于宿遷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22年9月至今,就職于宿遷聯盛助劑有限公司,任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項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過宿遷聯拓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項然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項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2、袁開鋒先生,1991年7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學歷。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就職于尼吉康(宿遷)有限公司,任技術擔當;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就職于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發經理;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就職于宿遷聯盛助劑有限公司,任生產部主任;2022年5月至今,就職于宿遷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歷任安全與卓越運營推進辦負責人、能源部部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開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股,其通過宿遷聯拓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袁開鋒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袁開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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