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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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收益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當年按實際存續期計算,不按整個自然年度進行折算。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申購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申購費。
贖回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贖回費。在滿足相關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當發生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5%且偏離度為負的情形時;或當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50%,且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10%且偏離度為負時;為確保基金平穩運作,避免誘發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有權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并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對于選擇買賣的投資者而言,交易費用和二級市場流動性因素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由于貨幣基金的每日收益有限,交易費用會降低投資人的投資收益;另外,二級市場的價格受供需關系影響,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額凈值,形成溢價交易或折價交易。當溢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當折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
當日申購的本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及其對應的收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當日買入的基金份額自買入當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賣出的基金份額自賣出當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賣出部分本基金份額時,不支付對應的收益;但投資人份額全部賣出時,以現金方式將全部累計收益與投資人結清。
由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可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對本基金當日的贖回申請進行總量控制,所以投資人可能面臨無法及時贖回本基金的風險。
2、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1)政策風險、(2)經濟周期風險、(3)利率風險、(4)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5)購買力風險、(6)再投資風險、(7)信用風險。
3、管理風險。(1)決策風險、(2))操作風險、(3)技術風險。
4、職業道德風險。
5、流動性風險。
6、合規性風險。
7、其他風險。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以及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其他銷售機構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從而產生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國聯基金官方網站[www.glfund.com][客服電話: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爭議解決方式: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
(B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收益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當年按實際存續期計算,不按整個自然年度進行折算。自2017年7月26日,本基金增加B類基金份額,自7月31日起B類存在有效基金份額。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申購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申購費。
贖回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贖回費。在滿足相關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當發生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5%且偏離度為負的情形時;或當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50%,且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10%且偏離度為負時;為確保基金平穩運作,避免誘發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有權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并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對于選擇買賣的投資者而言,交易費用和二級市場流動性因素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由于貨幣基金的每日收益有限,交易費用會降低投資人的投資收益;另外,二級市場的價格受供需關系影響,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額凈值,形成溢價交易或折價交易。當溢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當折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
當日申購的本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及其對應的收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當日買入的基金份額自買入當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賣出的基金份額自賣出當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賣出部分本基金份額時,不支付對應的收益;但投資人份額全部賣出時,以現金方式將全部累計收益與投資人結清。
由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可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對本基金當日的贖回申請進行總量控制,所以投資人可能面臨無法及時贖回本基金的風險。
2、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1)政策風險、(2)經濟周期風險、(3)利率風險、(4)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5)購買力風險、(6)再投資風險、(7)信用風險。
3、管理風險。(1)決策風險、(2))操作風險、(3)技術風險。
4、職業道德風險。
5、流動性風險。
6、合規性風險。
7、其他風險。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以及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其他銷售機構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從而產生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國聯基金官方網站[www.glfund.com][客服電話: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爭議解決方式: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
(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收益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申購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申購費。
贖回費:本基金一般情況下不收取贖回費。在滿足相關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當發生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5%且偏離度為負的情形時;或當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50%,且本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低于?10%且偏離度為負時;為確保基金平穩運作,避免誘發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有權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并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對于選擇買賣的投資者而言,交易費用和二級市場流動性因素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由于貨幣基金的每日收益有限,交易費用會降低投資人的投資收益;另外,二級市場的價格受供需關系影響,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額凈值,形成溢價交易或折價交易。當溢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高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當折價交易時,買入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買入本基金,投資收益增加,而賣出份額的投資人以低于面值的價格賣出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
當日申購的本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及其對應的收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當日買入的基金份額自買入當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賣出的基金份額自賣出當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投資人賣出部分本基金份額時,不支付對應的收益;但投資人份額全部賣出時,以現金方式將全部累計收益與投資人結清。
由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可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對本基金當日的贖回申請進行總量控制,所以投資人可能面臨無法及時贖回本基金的風險。
2、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1)政策風險、(2)經濟周期風險、(3)利率風險、(4)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5)購買力風險、(6)再投資風險、(7)信用風險。
3、管理風險。(1)決策風險、(2))操作風險、(3)技術風險。
4、職業道德風險。
5、流動性風險。
6、合規性風險。
7、其他風險。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以及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其他銷售機構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從而產生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國聯基金官方網站[www.glfund.com][客服電話: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爭議解決方式: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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