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蒲付強 金喆 每經編輯 程鵬 梁梟
正值公安部網安局部署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之際,長春高新投資者起訴造謠者案今日(4月17日)正式在南京開庭審理。這是中國資本市場的首例,業內稱為“股市謠言第一案”。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投資者與江蘇華招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藥聞康策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證券糾紛一案(案號為(2022)蘇0106民初14280號),將于今日14時30分在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也是股市謠言第一案首次開庭。
該案件起于2022年8月18日,浙江集采生長激素的傳聞突襲,長春高新一個月內市值蒸發250億元,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每日經濟新聞迅速調查、揭露了謠言傳播的過程,刊發《長春高新閃崩跌停 浙江省集采部門工作人員否認發過集采生長激素的網上截圖》《利用虛假集采政策做空長春高新牟利,融券空頭暴增10倍,投資者慘虧呼吁嚴查》,引發熱烈討論。
上海百谷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知名律師高飛公開征集受害者向造謠者發起索賠,截至目前已建立10個維權群,入群人數超1800人,200多位投資者發出委托材料,人均索賠金額在15萬元左右。剩余投資者也已表達維權訴求。
作為投資者代理律師,高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本案的深遠意義在于率先邁出第一步,讓造謠傳謠者賠償投資者損失,對于維護證券市場信息的發布與傳播秩序具有重大意義。
每經揭露:一則謠言導致投資者百億損失
作為“股市謠言第一案”,長春高新投資者維權案即將開庭的消息,在投資者之間快速傳開。據了解,該案件起于2022年8月18日,浙江集采生長激素的傳聞突襲股市,長春高新股價快速暴跌,在一個月內跌去27%,市值蒸發250億元,眾多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事件發生后,雖然當事人很快刪除了公眾號文章,但每日經濟新聞迅速調查、揭露了謠言傳播的過程,刊發《長春高新閃崩跌停 浙江省集采部門工作人員否認發過集采生長激素的網上截圖》《利用虛假集采政策做空長春高新牟利,融券空頭暴增10倍,投資者慘虧呼吁嚴查》。報道在網上引起股民熱烈討論,單條稿件24小時過千條評論,網友普遍對造謠者不負責任的行為感到憤怒,部分人作為長春高新的股東表達自己挨這“悶頭一棒”的心情,有的列舉其他上市公司股價被謠言帶崩的慘痛經歷。
此后,高飛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公開征集符合條件的長春高新股東,向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人索賠。
高飛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雖然不是長春高新的投資者,但一直關注證券市場。看到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這一事件后,意識到案情重大,是移動互聯網時代虛假傳聞影響股市的一個典型案例,法律上是否有相關規定來維護投資者的權益?是否有既往案例可以借鑒?于是,他帶領團隊一起查找案例,進行法律論證,發現雖然《證券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了投資者可以向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人進行索賠,但是從來沒有過相關案例。
“在這個信息大爆炸的時代,股市謠言愈演愈烈,已經嚴重影響到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秩序,每經的報道非常及時,完整清晰地揭露了謠言的傳播路徑,讓投資者看到了索賠的希望,我們希望能夠率先邁出第一步,幫助投資者索賠成功,敦促造謠傳謠者對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本著一個法律人的理想,加上對其他投資者的共情,高飛律師覺得應該為遭受損失的長春高新投資者做點什么。
罕見:七人合議庭審理此案
征集方案迅速在證券網站傳播開來,律所微信添加好友的信息不斷,長春高新投資者的索賠群組建完畢后很快滿員。截至目前,高飛的團隊建立了10個微信群,超過1800人,目前已經有200多位投資者向律所郵寄了委托材料,人均索賠金額在15萬元左右。剩余投資者也已表達維權訴求,如本案獲得法院支持,后續將參與索賠。
2022年11月3日,記者從高飛律師處了解到,已接到法院關于該案正式立案的通知。這標志著A股市場首例投資者向造謠傳謠者索賠案正式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在2023年1月雙方質證后,4月17日,“股市謠言第一案”迎來首次開庭。
據了解,本案審理的組織形式為合議制,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的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高飛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組織形式通常有兩種:獨任制、合議制。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
本案作為第一審民事案件,采取合議制并由七人組成,如此高的規格是比較罕見的,說明本案的社會影響較為重大,法院給予的重視程度非常高。
每經記者了解到,“七人合議庭”是2018年4月27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中提出來的一個新的制度。根據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
(一)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向股市謠言宣戰”
因為這是在中國股市歷史上第一起投資者針對造謠者的維權案件,從征集投資者、收集證據、再到立案,高飛律師和專業團隊探路的每一步都是在摸著石頭過河。
高飛律師說,過去虛假陳述案件的被訴方往往是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人或審計類機構等。此次被訴方則為發布或傳播虛假消息的自媒體平臺等,這是《證券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次在司法實踐中進行運用,是投資者向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人發起反擊的第一案。“今天,我們將向股市謠言宣戰!”
在獲知開庭信息后,有投資者告訴記者,希望前往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旁聽。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案不允許旁聽,對本案是否屬于公開審理案件不予答復。
今日的庭審情況如何?每日經濟新聞將在第一時間為您報道。
記者|蒲付強 金喆
編輯|程鵬 梁梟 杜波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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