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今年以來,在政策的呵護下,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實體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的力度,然而,有不少中介意圖鉆空子,趁機向購房者推銷“以貸換貸”生意,將年利率較低的經營貸與年利率較高的房貸進行置換。7月11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針對此類違規行為,北京地區多家銀行人士表示,“以貸換貸”對于普通購房者來說風險極高,一旦被發現違規操作,銀行會要求結清貸款,如無法歸還造成銀行重大損失的,可能會被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監管要求銀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的當下,卻有中介機構利用抵押經營貸利率較低這一優勢,為客戶提供“換貸”服務。“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考慮換貸,幫你省利息!”近一段時間,不少中介在社交平臺上不斷推出“以貸換貸”的生意,該方式是購房者經過貸款公司一番包裝后,將年利率較低的經營貸與年利率較高的房貸進行置換,助推經營貸違規投入樓市。
針對此類違規交易,已有銀行重拳出擊進行打擊。7月11日,北京地區多家銀行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旦發現“以貸換貸”違規操作,銀行會要求結清貸款,如無法歸還造成銀行重大損失的,可能會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以貸換貸’對于普通購房者來說風險極高。”一位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營貸款較住房按揭貸款普遍期限較短,同等貸款金額下,轉換成經營貸,會加大個人月供還款壓力,存在較大違約風險;其次根據監管下發的《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要求,一旦發現違規操作,銀行會要求結清貸款,如無法歸還造成銀行重大損失的,有可能會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由于較大金額的經營貸普遍需要通過抵押方式從銀行借款,還需要將資金用于生產經營,因此,對于那些沒有公司經營資質的申請人,中介會通過一系列操作,將一家公司過戶到申請人名下,并偽造經營流水,讓用戶“變身”經營者,然后再進行產品置換,這也變相構成了騙貸行為。
一家國有大行信貸經理提醒,“如果銀行發現經營貸被用于償還房貸,即使這筆貸款已經發放也可以進行追回,銀行一旦發現‘以貸換貸’此類操作便會要求歸還這筆貸款,若購房者未在限定時間內歸還,銀行便會采取起訴、拍賣抵押物等措施”。
經營貸置換房貸套路的出現,說明當前貸款中介市場亂象依舊未得到完全解決,在調查過程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也有不少銀行收緊了經營貸審核標準,例如將宣傳口徑由此前較為確定的“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和預期收益”等改為“具體情況需要上報系統進行審核,不同用戶審核標準不一”等。
“目前我行經營貸利率大概在4%左右。”一家國有大行信貸部門人士說道,“具體能貸多少金額還要根據用戶的資質一事一議,并沒有統一的標準,一旦貸款用途沒有專款專用,銀行都可以根據大數據查詢到。”
另一位國有大行支行人士也介紹稱,“目前行內對經營貸的要求是為一家公司的法人或股東,靠中介包裝成為‘經營者’是違規的,我行會對做經營貸的公司進行考察和分析”。
“我行現在報批的每筆經營貸數據都要經過系統審核,貸款周期、貸款金額都需要系統監測后才能顯示,目前決定經營貸放款的參數不只有流水,還有企業納稅情況、日均存款等多項內容,不是一個指標決定的。若監測到貸款違規進入樓市,用戶將被拉入‘黑名單’,銀行也將不會再進行審批貸款處理。”一家大型銀行人士說道。
對經營貸資金入市的違規行為,強監管手段將會只增不減,此前,已有北京、上海、廣東、深圳等多地展開清查行動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今年以來,在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減費讓利的監管要求下,已有多家銀行將消費貸、經營貸利率進行了下調。在采訪過程中,也有多位銀行人士透露,未來將繼續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產品定價,進一步下調經營貸利率。
在利率普降的背景下,銀行如何進一步防控風險?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看來,若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會導致居民、企業杠桿負債率上升,容易引發局部房地產過熱,干擾市場對樓市穩定預期。同時,部分中小銀行對房地產資產過度依賴,容易引發資產負債結構失衡,削弱穩健經營基礎等。在跨市場資金存在套利且檢查資金違規使用的成本較高的情況下,就需要在相關貸款各環節嚴格把關,壓實責任。對發現違規使用貸款資金苗頭及時預警,并對違規行為進行一定懲戒。
“銀行也需要向用戶提醒此類經營貸置換房貸的違規行為。”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陳霄提醒稱,部分用戶可能不了解業務情況或存在僥幸心理,銀行應明確告知用戶此類行為屬于違規操作,若是被發現不僅會被收回貸款,對于個人征信和以后購房等貸款等都會有所影響,嚴重者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并且還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若是中介機構跑路或者是虛假公司,那么購房者將會面臨嚴重的經濟損失。
(北京商報)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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