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省(市)銷售電價平均提價標準每千瓦時分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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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電網: |
湖北省3.52分錢、湖南省3.7分錢、河南省3.37分錢、江西省3.56分錢、四川省2.71分錢、重慶市3.78分錢。 |
華東電網: |
上海市3.5分錢、江蘇省3.54分錢、浙江省3.4分錢、安徽省2.4分錢、福建省3.5分錢。 |
西北電網: |
陜西省3.58分錢、甘肅省2.11分錢、青海省2.16分錢、寧夏自治區2.11分錢。 |
東北電網: |
遼寧省3分錢、吉林省3.6分錢、黑龍江省3.2分錢、內蒙古東部電網2.58分錢。 |
華北電網: |
北京市3.3分錢、天津市4.13分錢、河北北部電網2.93分錢、河北南部電網3.44分錢、山西省3.69分錢、山東省2.84分錢、內蒙古西部電網3.11分錢。 |
南方電網: |
廣東省2.65分錢、廣西自治區3.53分錢、云南省1.8分錢、貴州省4.99分錢、海南省2.5分錢。 |
一、發改委12月1日公布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具體電網銷售價格上漲金額。其中,云南省上漲金額最低,為1.8分錢,貴州省上漲4.99分錢,漲幅最高。
二、發改委以全國六大電網為單位發布通知,公布適當提高火電企業上網電價、核定和調整部分水電企業上網電價,以及調整跨省、跨區域送電價格等內容。
三、通知還要求,對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制度。具體方案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發改委下發的指導意見組織聽證后實施。>>更多
假如某城市實施的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是:第一檔電量為150度以內,不提價;第二檔電量為150-270度,每度電加價5分錢;第三檔電量為270度以上,每度電加價0.3元。那么,不同用電量居民電費變化情況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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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行階梯電價 |
若執行階梯電價 |
第一檔: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為15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4.5元; |
若執行階梯電價,則電費不增加; |
第二檔: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為27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8.1元; |
若執行階梯電價,只對150度到27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5分錢,電費增加6元,相對減少電費2.1元。 |
第三檔: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為35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10.5元; |
若執行階梯電價,對150度到27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5分錢、270度到35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3毛錢,電費增加30元,相對增加電費19.5元。 |
此外,由于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設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費電量,每年每戶還可減少電費支出60元至90元。 |
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5月30日宣布,自6月1日起,15個省市工商業、農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1.67分錢,但居民用電價不變。
二、此次上調銷售電價的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肅、江西、海南、陜西、山東、湖南、重慶、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貴州。其中,山西省銷售電價上漲金額最多,每千瓦時上漲2.4分;四川省上漲金額最小,每千瓦時上漲0.4分。
三、發改委已于4月10日起上調其中12個省份上網電價,安徽、湖南、江西上網電價自6月1日起上調。>>更多
在火電企業巨虧背后的則是煤電價格嚴重倒掛。在火電發電成本中,煤炭占到總成本70%左右。
煤炭價格的上漲,加劇了電企生產成本,導致電力企業開工率下降,成本上漲是推動電荒出現的重要原因。
面對嚴厲的強制性減排政策,目前生存艱難的火電企業仍需不斷加大對環保成本的投入。
中間環節層層轉手加碼,獲取了合同煤與市場煤之間巨大差價利潤,這幾乎成為行業潛規則。
我國能源供需“逆向分布”的現實,也是導致煤炭長途運輸、價格攀升的重要原因。
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在生產經營中的自動調節作用受到抑制,以致長期陷入煤電輪番漲價的惡性循環怪圈。
中國式電荒禍起價格不暢 缺電不缺煤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雖無煤荒之虞,但電荒預警不斷,其根源就在于“市場煤、計劃電”導致的價格不暢。不缺煤,不意味著不缺電。[詳細]
如果說之前長期存在的是由于裝機容量不足的硬缺電;當前面臨的則是在電力裝機充裕的情況下,帶引號的“電荒”。電煤價漲,只是當前電力困境循環鏈條的一環,往前看是電價改革滯后,向后看的結果是電企虧損。>>更多
1997-1998年 |
電力行業“政企分開”,電力部撤消,國家電力公司承接了原電力部下屬的五大區域集團公司、七個省公司和華能、葛洲壩兩個直屬集團; |
2002年3月 |
國務院批準《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決定由國家計委牽頭,成立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實施工作; |
2002年12月 |
國家電力公司拆分為兩大電網公司和五大發電集團,即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以及國電、華電、華能、大唐和中電投; |
2003年3月 |
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實現“政監分開”; |
2003年7月 |
國務院出臺了《電價改革方案》,確定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 |
2004年3月 |
出臺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統一制定并頒布各省新投產機組上網電價; |
2004年12月 |
國家發改委出臺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措施; |
2005年2月 |
《電力監管條例》頒布; |
2005年3月 |
制定與《電價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個實施辦法; |
2005年年底 |
電監會一份內部報告披露,認為“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
2006年2月 |
“十一五”電力體制改革任務確定; |
2006年6月 |
第二次煤電聯動,火力電企電價調整,各區域上調幅度不同,在1.5%-5%之間; |
2007年1月 |
發改委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 |
2007年3月 |
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促進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的通知》,并分四次批復了全國各省區小火電降價方案。 |
2008年3月 |
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繼續深化電價改革。 |
2008年7月和8月 |
電價兩次上調,上網電價平均漲4.14分,銷售電價平均漲2.61分,緩解煤價大漲導致電企虧損 |
2009年9月14日 |
電監會發布《2008年度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顯示,電價政策執行中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比如煤電矛盾突出,發電企業虧損嚴重,電網企業經營困難加大等。 |
2009年10月 |
發改委和電監會聯合制定《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改革的必要性,確定改革目標和原則,并提出電價改革的七個重點任務。 |
2009年10月 |
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聯合批復遼寧撫順鋁廠與華能伊敏電廠開展直接交易試行方案,標志著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正式啟動。 |
2009年10月 |
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三部門發布《關于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2009年11月 |
國家發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不調整居民電價。 |
2010年10月 |
發改委出臺《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
2011年5月 |
發改委通知要求全國15個省市上網電價平均上調2分左右,銷售電價6月1日開始調整,居民電價不上調;上調涉及工業、商業、農業用戶。 |
一: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
二:構建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實現競價上網;
三:開展大用戶與發電企業雙方交易試點;
四:放開新核準機組上網電價;
五:完善政府定價;
六:逐步建立規范的輸配電價機制;
七:推進銷售電價改革。
一是,廠網分開后,由于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和運行規劃,上網電價仍實行政府定價,不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是,受輸、配資產不分等因素影響,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體系尚末形成,企業成本缺乏有效約束。
三是,銷售電價交叉補貼嚴重,電網企業單一購買的市場格局尚未打破,用戶缺乏用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