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成立于1989年,橫跨世界頭號經濟大國和經濟增長最迅速地區,是世界最大的地區經濟合作論壇。
APEC現有中國、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智利、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墨西哥、馬來西亞、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臺灣、泰國、美國和越南21個成員。[詳細]
主題:發展的挑戰
APEC系列峰會周日程::
2日-3日,2012年APEC資深高官會議
4日-6日,工商咨詢理事會會議
5日-6日,APEC部長級會議
7日-8日,APEC工商領導人峰會
8日-9日,APEC經濟領導人會議
胡錦濤APEC峰會行程:
6日-9日,胡錦濤將出席APEC第二十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APEC工商領導人峰會和領導人與亞太經合組織工商咨詢理事會代表對話會等
【突出成果】APEC峰會就“環境產品清單”達成重要共識,與會各方經過艱苦磋商和談判,達成包含54個目錄的環境產品清單,承諾2015年前關稅降低至5%或更低。
各方應避免為投資、貨物和服務貿易增設新的壁壘,不實施新的出口限制措施,在各領域不實施包括刺激出口措施在內的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舉措。
應在喀山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屆糧食安全部長級會議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提高糧食產能,加強農業技術研發和保證弱勢群體糧食供應。
到2015年,亞太各經濟體應力爭實現把供應鏈產能提高10%的目標,突破供應鏈瓶頸限制,消除貨物、服務流通障礙。
各方應為中小型企業發展創造開放、透明、有競爭力的環境,重視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
2012年9月2日至9日,亞太經合組織(APEC)峰會周將在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舉行,本次峰會周的主題為“發展的挑戰”,討論的主題與重要合作領域分別是:
財長聲明全文:
回顧了11月3日至4日召開的戛納G20峰會所得出的結論,并承諾將采取協調一致的行動促進全球經濟復蘇、加強金融行業的穩定性、維持開放的市場,并為實現強勁、可持續且均衡的經濟增長打下堅實基礎。[詳細]
歷屆 | 時間 | 地點 | 成果 |
第1次 | 1993年11月 | 美國西雅圖的布萊克島 | 會議討論了21世紀亞太地區經濟展望、促進亞太經合組織內部及區域間的合作、以及有關機制和手段等3個議題,并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 |
第2次 | 1994年11月 | 印度尼西亞茂物 | 會議通過的《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簡稱《茂物宣言》),確立了在亞太地區實現自由開放的貿易和投資的目標,提出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分別不遲于2010年和2020年實現這一目標的時間表。 |
第3次 | 1995年11月 | 日本大阪 | 會議討論和制定了旨在實現《茂物宣言》的行動方針,并為區域內的長期合作構筑框架。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行動宣言》(簡稱《大阪宣言》),通過了實施貿易投資自由化和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的《大阪行動議程》。 |
第4次 | 1996年11月 | 菲律賓蘇比克 | 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通過了實施貿易自由化的《馬尼拉行動計劃》,批準了指導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的《亞太經合組織經濟技術合作原則框架宣言》。 |
第5次 | 1997年11月 | 加拿大溫哥華 | 會議討論了貿易投資自由化、經濟技術合作以及東南亞發生的金融危機等問題。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將亞太經合組織大家庭聯合起來》。 |
第6次 | 1998年11月 | 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 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增長的基礎》、通過了《走向21世紀的亞太經合組織科技產業合作議程》和《吉隆坡技能開發行動計劃》等文件。 |
第7次 | 1999年9月 | 新西蘭奧克蘭 | 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奧克蘭挑戰》,并批準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競爭和法規改革的原則》和《婦女融入亞太經合組織框架》等文件。 |
第8次 | 2000年11月 | 文萊首都斯里巴加灣 | 會議主要討論了經濟全球化、新經濟、次區域合作、經濟技術合作、人力資源開發和石油價格等問題。 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造福社會》和《新經濟行動議程》。 |
第9次 | 2001年10月 | 中國上海 | 會議通過并發表了《領導人宣言:迎接新世紀的新挑戰》、《上海共識》和《數字亞太經合組織戰略》等文件。與會各成員領導人還利用午餐會就反對恐怖主義問題交換了意見,并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反恐聲明》。 |
第10次 | 2002年10月 | 墨西哥的洛斯卡沃斯 | 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等文件。 |
第11次 | 2003年10月 | 泰國首都曼谷 | 會議的主題是“在多樣性的世界,為未來建立伙伴關系”。 會議結束時發表了《領導人宣言》,決定加強伙伴關系,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保障民眾和社會免受安全威脅,并能從自由開放的貿易中充分受益。 |
第12次 | 2004年11月 | 智利首都圣地亞哥 | 會議通過了《圣地亞哥宣言》,重申通過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促進發展。與會領導人圍繞會議主題“一個大家庭,我們的未來”,主要討論了貿易投資自由化、人類安全、可持續發展等議題。胡錦濤主席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
第13次 | 2005年11月 | 韓國釜山 | 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第13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釜山宣言》、《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關于世貿組織多哈發展議程談判的聲明》、《亞太經合組織流感大流行防控倡議》等文件,承諾通過釜山路線圖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茂物目標,盡力彌合區域鴻溝,縮小差距。 |
第14次 | 2006年11月 | 越南首都河內 | 會議通過了旨在實現茂物目標的《河內行動計劃》。與會領導人還簽署了《河內宣言》,呼吁成員推動多哈回合談判,穩步實施《河內行動計劃》,以實現茂物目標。胡錦濤主席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
第15次 | 2007年9月 | 澳大利亞悉尼 | 會議發表《悉尼宣言》,重點闡述了各成員就氣候變化、多哈回合談判、區域經濟一體化、加強人類安全和亞太經合組織建設等問題達成的共識。胡錦濤主席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
第16次 | 2008年11月 | 秘魯首都利馬 | 會議的主題是“亞太發展的新承諾”,將討論世界經濟金融形勢、支持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糧食安全、能源安全、區域經濟一體化、企業社會責任、氣候變化、防災減災等議題。 |
第17次 | 2009年11月 | 新加坡 | 胡錦濤對世界經濟全面恢復增長提出了四點主張:堅定立場,積極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多管齊下 積極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再接再厲,積極推進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創新思路 積極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
第18次 | 2010年11月 | 日本橫濱 | 會議的主題是“變革與行動”,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會議上表示,應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加快落實增長戰略,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增強發展中成員自主發展能力和經濟內生動力。 |
第19次 | 2011年11月 | 美國夏威夷 | 會議的主題是“緊密聯系的區域經濟”,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會議上表示,加強協調,積極完善全球經濟治理;加強協調,積極完善全球經濟治理;凝聚共識,繼續推進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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