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問:民主制度能解決三農問題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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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9日 13:15 南風窗 | ||||||||||
農民的主要問題是窮,但窮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概括部分中國精英知識分子表述不一的回答,大體的邏輯是這樣的:沒有國民待遇,沒有民主,我們的制度設計有問題。 從來不必懷疑,中國三農問題的根源在“三農”之外的制度設計,簡單說,就是中
然而,民主、私有化這些制度要素能在一夜間還給農民嗎?讓政治素質文化素質最低的人享受層次最高的民主,就能解決三農問題嗎? 南平采訪期間,那些熟悉鄉村情況,并在城市里獲得碩士博士文憑的官員們,幾乎都承認,制度層面的補償,不可能在短暫的時間內破解三農問題。 過去的5年內,中國鄉村漫天飛舞的選票,不僅以選舉的名義表達了民主對民意的尊重,而且改變了中國鄉村民主制度推行之前,鄉村領導人的合法性由上一級政府任命而后確認的威權傳統。從臣民社會到公民社會的轉變中,這是一個巨大的歷史進步。 2002年,記者去浙江富裕地區的鄉村,發現那里的鄉村民主已經超出了我們的想象: 義烏,新富階層走向鄉村政治前臺,已成民主和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瑞安,防止新富參政“為政不仁”的協議村官制度,使得草根民主的制度創新,大大邁進了一步; 溫州,賄選風的刮起,以及賄選班底的出現,標志著溫州式的賄選早已超越貧困鄉村以鈔票易選票的原始方式,“黑金政治”驟然升級。 這一切都讓人震撼。經濟的繁榮已使那里的鄉村成為開放性社會。民主的訴求,被那里的人們最大限度地放大了。浙江的民主故事還提醒我們,即便是草根民主成熟到已在制度層面開始創新的浙江,民主發展水平也不是所有的區域都一般齊整,個體上的差異依舊存在,其整體狀態還可以用“紅”“黑”膠著來描述。 《南方周末》報道了2002年6月25日山東淄博的“暴力民主”案,一個農民因為拒絕選舉自己不信任的候選人,在“不選我就打死你”的怒罵中,被候選人的獵槍打得彈痕累累。 宗族勢力,官方任命,這些影響鄉村民主的要素,暫且擱置不談,單看諸如舊惡勢力強暴民主的極端個案,我們就可進一步意識到,全國范圍內的民主發展水平,是多么的不平衡。 或許,這就是我們身處其中的轉型時期的現實:一方面,選民在眾目睽睽下被候選人打得血肉模糊,另一方面,遏制新貴為政不仁的協議堆積如山。看后者,我們有理由對鄉村民主的未來表示樂觀,但我們必須還要看到前者,我們的樂觀不能演化成急切。考察個案之間的差異,我們發現,在同一個中國,在不同的角落里,民主進步的差異委實太大。 現在,讓我們將視角從發達的浙江鄉村社會,轉移到貧困的閩北鄉村。今天的南平,官方已認同經濟能人走上政治前臺的合理性。官員們認為,讓鄉村新富階層走上政治前臺,不僅有利于農村增收現實,而且有利于改善干群關系,有利于社會穩定。過去,即便是浙江等思想開放的地區,人們對經濟能人參與鄉村政治還是極為擔憂的。為了解放思想,2年前江蘇省人大一名高級官員還以個人名義發表文章,號召解放思想,主張道德權威讓位經濟能人,讓村里的“能人”經依法選舉成為“領頭羊”,使得他們在當選后把自己的事業和集體的事業結合在一起,獲得“雙贏”。 事實上,中國落后的鄉村,其政治生態不像精英知識分子所說的那樣,給點民主的陽光就燦爛。2002年早春,記者去經濟學家們從事“天村實驗”的漢江平原,在湖北省沙陽縣群力村,訓政的民主之花終于在幾次失敗后掛果群力村。農民也可以搞民主,民主并不招致混亂,這是我們當時的結論。回想起來,當初興奮異常的我們,現在冷靜了許多。因為,記者不能肯定,離開博士生的指導培訓,離開縣鄉政府的關注,群力村能否收獲有秩序的鄉村民主?記者同樣不能肯定,沒有培訓一天發10元錢的激勵機制,農民們是否愿意參加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民主訓練?所以,記者在兩年后的今天,開始擔心這樣的結論是否具有普遍意義。 就南平而言,他們的“大戶強村”戰略推行得一直較為艱難。首先是“大戶”少,其次是大戶不愿意染指“村政”。距離建毆市大約20公里的井歧村,有個經濟能人劉義海,有文化,見多識廣,敢闖敢干,會做生意。為了土地承包的年限,以及村民負擔,劉從地方一路上訪去了北京,驚動中央。可是,就這樣一個人,在獲得下派書記認同后,怎么也不接受出任“接班人”的角色。 “大戶”,雖然是農村社會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農村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人力資源,但采訪中接觸到的“大戶”普遍不愿當村官。他們有樸素的公平觀念,路遇不平,會挺身而出,但他們缺乏進步的政治意識,認為“當官”是個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不是他們的所為。 于是,就像我們看到的那樣,南平鄉村的村官們,大體上還是鄉村道德權威在主政。井歧村下派村支書黃長榮3年下派期滿,返回法院當他的法官去了,接任書記之職的是一名40歲的女村官,她怯生生跟我們握手的感覺,至今還存留在我的記憶中,不由得讓人擔心這樣的道德權威,能否真的引領村民走上小康的路? 當下的村民自治,僅僅保證了村務公開,至多只是限制了村官為所欲為的不良習慣。農民對其利益受“剝奪”的不滿,開始從村官身上轉移開來,鄉村社會漸趨穩定。但能就此贏得一個沒有怨言的鄉村社會,農民可以就此過上和諧的、令人愉悅的幸福生活?置身于后WTO時代的中國農民,即使真的擺脫了盤剝和欺凌,也不可能過上桃花源式的生活。 當封閉的自我循環被開放的全球化所株連,中國農民需要的就不是單純的公平問題,他們還要擁有效率、發展。而后者不是淺層次的村民自治這個民主制度所能給予的。對關注中國三農問題的官僚階層和知識階層來說,制度設計的藍圖業已繪出,接下來的問題是技術層面的執行力,鄉村公共事業管理,農村基礎醫療,九年義務教育,路橋水電的基礎建設,通往外部世界的信息渠道的鋪設,這些歷史上對農民欠下的呆壞賬,不是靠村民自治或者民主制度所能消弭的。 如果我們的知識階層,不就這些具體的現實問題給出一個個清晰的解答,而是大而化之地談制度,這對農民命運的改變,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 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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