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內幕交易案36億罰金創紀錄 那些年領到巨額罰單的人還好嗎?
新浪法問 王茜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余元,創下A股涉及單只股票的行政罰單紀錄。
作為一名“牛散”,汪耀元縱橫資本市場多年,也曾與騰訊董事會主席馬化騰、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眾安在線”)董事長歐亞平和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健康元”)董事長朱保國同場觥籌交錯。
不過,即便曾“點石為金”,在36億元的罰單面前,偌大的財富恐怕也將“灰飛煙滅”。從過往案例來看,那些無力繳清證監會罰款的公司或個人,無外乎兩條路:成為“老賴”,或者選擇破產。領到過幾十億罰單的廈門北八道集團法人林惠惠,以及匹凸匹股份實控人鮮言,如今就還在證監會的“老賴”名單上。此外,背負著4億罰款的恒生網絡,不顧外界質疑,在近日宣布了破產清算。
“牛散”汪耀元:投資健康元獲利9億 曾入股眾安在線
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震驚市場,除了罰金創下涉單只股票的罰單新紀錄之外,還因為案情牽扯到了馬化騰和歐亞平這樣的資本大佬。
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2015年3月,健康元公司實控人朱保國與歐亞平、馬化騰,就歐亞平、馬化騰參與健康元第二大股東鴻信行減持股份一事達成一致。這筆交易完成后,馬化騰間接通過鴻信行持有健康元約4%的股份。
在該交易的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汪耀元曾與歐亞平通話5次。同時,朱保國、歐亞平和馬化騰在香港參加眾安保險融資成功酒會,并就鴻信行減持事宜達成一致時,汪耀元也應邀參加酒會,并見了前述三人。在正式消息發布前,汪耀元、汪琤琤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個賬戶大量買入“健康元”,共計獲利9.06億元。汪耀元、汪琤琤系父女關系。
盡管汪耀元、汪琤琤咬定投資健康元是根據自己的決策,但證監會認定,汪耀元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有通訊聯絡和見面接觸,具有獲取內幕信息的途徑,汪耀元、汪琤琤不能對明顯異常的交易行為做出合理說明,亦不能提供證據排除內幕交易,因此其構成內幕交易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媒體報道指出,汪耀元是名“牛散”,曾經多次以幾十萬到百萬股不等的持股規模,出現在華遠地產、ST椰島、ST地礦、江蘇索普、嘉化能源、新朋股份、天富能源等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中。同時,他曾經是眾安在線的股東。據“德林社”計算,僅眾安一筆投資,汪耀元及其家人入股的公司就可能獲利接近30億元。
汪耀元還涉足影視行業。工商信息顯示,2014年汪耀元與上影集團共同出資成立了上海海上影業影視制作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汪耀元持股27.83%,僅次于上影集團。
不過,即便曾“點石為金”,在36億元的罰單面前,偌大的財富可能也將“灰飛煙滅”。如果無法繳清證監會罰款,當事人將面臨什么情形?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對新浪法問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峰律師進一步對新浪法問指出,在上述執行階段,如果當事人刻意隱匿財產,可能構成犯罪[1]。
恒生電子的棄子:恒生網絡宣布破產 4億罰單清零?
今年6月24日,恒生電子發布公告稱,旗下控股子公司杭州駱峰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駱峰網絡”)申請破產清算事項獲得法院受理。這家駱峰網絡有一個更響亮的“曾用名”——恒生網絡(全名“杭州恒生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想必很多投資者對它還記憶猶新。
2016年11月25日,證監會通報了對場外配資中證券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眾多網絡公司、券商和資管公司都“榜上有名”,而恒生網絡就是主角之一。
據通報,恒生網絡、同花順公司、銘創公司等3家網絡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經營證券業務資質的機構或個人的證券經營模式,仍向其銷售具有證券業務屬性的軟件(涉案軟件具有開立證券交易賬戶、接受證券交易委托、查詢證券交易信息、進行證券和資金的交易結算等功能),提供相關服務,并獲取收益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122條規定,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最終,證監會沒收恒生網絡違法所得約1.0986億元,并處以約3.296億元罰款;對責任人恒生電子總裁劉曙峰、執行總裁官曉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約4.4億。
“我前幾年就分析過了。”劉國華律師對新浪法問表示,他早前就指出過,恒生網絡交不起這么多罰款,出于對公司財務隔離的考慮,恒生電子大概率選擇讓子公司恒生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如今,果然被他言中。
恒生電子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生網絡賬面凈資產約-4.24億元,2019年營業收入為零。據了解,截至申請破產清算前,恒生網絡僅向證監會繳納了2500萬元罰款。
對于長期資不抵債的恒生網絡而言,自然是無法靠自身力量繳清4億元的罰款,除非獲得控股股東的“輸血”。然而,4.4億罰款相當于恒生電子2019年凈利潤的30%,恒生電子顯然不會愿意“大出血”來拯救一家沒有營收的子公司。
恒生網絡宣告破產后,對于控股股東恒生電子而言,只需要承擔所認繳注冊資本出資范圍內的有限責任,前述4億多元的罰款也就煙消云散了。不過此舉也引發了市場質疑,有媒體報道認為恒生電子是鉆了法律的空子。
鮮言的結局:上了“老賴”名單 進了高墻之內
談起巨額罰單,匹凸匹股份的原實控人鮮言也是一個經典案例。
2014年至2015年間,時任上海多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多倫股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鮮言被指采用多種手段操縱“多倫股份”股價: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利用信息優勢控制信息披露節奏及內容;通過在自己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操縱股價;通過虛假申報操縱股價。此外,他還未按規定報告、公告其持股信息。
而這家“多倫股份”在2015年更名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匹凸匹股份”的奇葩名稱一度成為市場熱議話題。
2017年3月30日,證監會對鮮言操縱“多倫股份”股價案作出處罰,沒收鮮言違法所得5.78億元,并處以28.91億元罰款,合計罰沒34.7億元,創下了當時證券市場最高的罰款金額,同時鮮言本人也被終身市場禁入。
2018年7月,鮮言的名字出現在了證監會發布的第二批資本市場“老賴”名單上。這份名單上共有46人,悉數為不繳納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沒款的當事人。
證監會指出,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在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未繳納完畢罰沒款,將被列入資本市場“老賴”名單。對在法定期限內不繳納罰沒款的,證監會將依據《行政強制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由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直至罰沒款繳納義務履行完畢。
“老賴”名單懲戒效果顯著,據證監會2018年年底的公告, “‘限乘限飛’實施半年來,有37名證券期貨行政違法當事人繳納罰沒款近1.5億元、依法承擔違法后果后,從“限乘限飛”名單移除。”
然而,這其中并不包括鮮言,他當時正在等待法律的審判。2019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鮮言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80萬元;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8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鮮言本人,證監會的罰沒款與法院判決的罰金金額相差甚遠。
許峰律師對新浪法問指出,“鮮言的刑事判決認定的數額比證監會的處罰降低了很多,核心是證明標準不同,但是這個把握的尺度也涉及到罪刑法定和依法行政的問題,爭議可能還得持續幾年吧。”
注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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