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被曝已出獄 國美有無信披義務?律師:“抓了要,放不用”
新浪法問 李詩韻
入獄十載,國美零售創始人、大股東黃光裕并未因此淡出公眾視野。近一年來,更是頻頻傳出其提前刑滿釋放的消息,不過經證實多是謠言。而今日,媒體報道稱黃光裕已于近日出獄,國美或將于今晚對外公布消息。
在流言四起的同時,國美零售一直無明確表態,針對黃光裕出獄信息也無相關公告。有聲音質疑稱,倘若黃光裕真的已經出獄,國美零售難道不應該第一時間披露信息嗎?而數位資深律師對新浪法問表示,關于黃光裕出獄信息,國美零售并沒有強制披露的義務。
國美零售是否應披露信息?律師:“抓了要,放不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信息,2007年,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和內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二億元。刑期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l6日止。在服刑期間,黃光裕兩度減刑,如無意外,黃光裕應在2021年2月16日出獄。
黃光裕妻子杜鵑因犯內幕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億元。刑期至2012年11月20日止。2010年,北京市高級法院撤銷一審法院關于黃光裕之妻杜鵑的量刑,改判適用緩刑,杜鵑繳清2億元罰款,被當庭釋放。
據不完全統計,在過去7年間,市場至少傳出5次黃光裕將提前出獄的消息。消息傳出的同時也帶動國美零售股價的大幅上漲,國美零售也被股民戲稱為“出獄概念股”。家電行業分析師劉步塵質疑,“黃光裕出獄這么大的事情,為什么國美零售壓著不公告,反而讓媒體率先報道出來?這符合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嗎?”
對此,北京某律所高級合伙人向新浪法問表示,他認為黃光裕出獄信息對于國美零售而言不算強制披露義務,《證券法》中提到,上市公司參股公司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的,上市公司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暗藯l屬于兜底條款,不一定屬于強制披露義務?!?/p>
而另一上海證券法資深律師也持類似觀點,“抓了要(公告),放不用”,該律師向新浪法問表示。
黃光裕出獄能拯救巨虧的國美零售嗎?
在中國家電零售界,黃光裕是一個傳奇人物。黃光裕于2004、2005、2008年,曾三度問鼎胡潤百富榜之大陸首富。鈴鐺入獄前,黃光裕帶領的國美銷售額已突破千億。
黃光裕成為了階下囚,國美零售也順勢易主。2012年,杜鵑接替黃光裕執掌國美。不過黃光裕、杜鵑夫婦合計持股50.26%,仍為公司實控人兼控股股東。據中國經營報報道,“消息人士稱,即使黃光裕在獄中,國美的重大決策都由其決定?!?/p>
即便黃光裕在獄中還擁有著國美零售決策權,但沒有其切實掌舵的國美零售,業績一直在走下坡路。
根據國美零售2019年年報,集團銷售收入錄得約人民幣594.83億元,同比下降7.57%;綜合毛利率約為17.91%,同比增長1.11%;歸屬母公司擁有者應占虧損約為人民幣25.9億元,與去年相比,虧損幅度縮窄。
黃光裕出獄消息伴隨著股價飆升,也許側面放映了在投資者心里,有著對黃光裕的信心和希冀。期盼黃光裕出獄后仍能東山再起,挽救巨虧的國美零售。
但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種力挽狂瀾的可能性并不高。
劉步塵直言,黃光裕身在獄中這十幾年,國美所有重大決策都是經過他點頭同意才實行的,換言之,黃光裕對國美的影響力并沒有因為他身在獄中而減弱?!凹热稽S一直都在對國美施加影響,那么身在獄中和身在獄外究竟有什么本質區別?如果此前黃不能改變國美的運勢,現在就能嗎?
一個大多數人看得見的事實是,過去10多年,國美在中國家電連鎖及電商領域的江湖地位呈持續下行態勢。換言之,今天的國美和10多年前不可同日而語。”
黃光裕獄中的十年,也是零售江湖翻天覆地的十年。根據《2019年中國家電行業年度報告》的數據,2019年國美在家電市場總銷售中的份額剩下5.8%,約為蘇寧的四分之一。風云變幻的市場格局,再次稱王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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