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抵深等待宣判:資本狂人伸冤十年將有定論
新浪法問 王茜
伸冤十年后,格林柯爾創(chuàng)始人、科龍前董事長顧雛軍的經(jīng)濟犯罪案將有定論。
顧雛軍今日向新浪法問透露,他已經(jīng)抵達深圳等待判決。此前他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通知,4月10日上午9:30將對其案件開庭宣判。對于結果,他表示,“我相信會有一個合法、公正、合理的判決。”
格林柯爾創(chuàng)始人顧雛軍的申訴路
新浪法問曾經(jīng)多次采訪顧雛軍,并詳盡報道過顧雛軍案的始末。
“曾夢想成為‘第三代企業(yè)家領袖’的顧雛軍,在2001年至2003年間,通過其控制的格林柯爾系公司資本運作接連收購科龍和美菱,成為家電行業(yè)風光無二的人物。
他人生的轉折點是2004年年末。當時,因侵吞國有資產(chǎn)爭議與郎咸平‘交戰(zhàn)’半年之后,顧雛軍收到證監(jiān)層的問詢函。2005年5月,科龍電器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規(guī)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同年8月,顧雛軍被拘捕。”
2008年1月,佛山市中級法院認定顧雛軍犯虛假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資金罪,一審判決其12年有期徒刑,執(zhí)行10年(此前已被羈押2年多),對該案其他被告人也作出相應判決。顧雛軍等人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法院于2009年3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顧雛軍入獄,他打造的格林柯爾系逐漸瓦解,科龍被海信并購。2012年9月,顧雛軍刑滿釋放后,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于2017年12月27日決定提審本案,由第一巡回法庭再審。
顧雛軍自始至終都認為自己無罪,他曾對新浪法問表示“我這個案是冤案”,他甚至希望拿回科龍。
出獄后,他曾起訴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團有限公司等八被告,要求賠償他及格林柯爾系公司因惡意訴訟、專利侵權等導致的損失489.61億元,最后被法院駁回。
最高檢認為其兩項罪名不成立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巡回法庭公開審理顧雛軍案。針對顧雛軍的三項罪名,最高檢的出庭檢察員認為,顧雛軍等人在調整完善注冊資本結構過程中實施了虛報注冊資本行為,但顧雛軍等人的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尚屬行政違法范疇,不構成犯罪;
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每年年底通過壓貨方式進行虛假銷售,導致其公開披露的年度財會報告含有虛假成分,但在案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科龍電器行為造成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后果,對顧雛軍等人的行為,應按無罪處理;
顧雛軍等人挪用科龍電器和江西科龍合計2.9億元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原審裁判相關部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
顧雛軍等人挪用揚州亞星6300萬元的基本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且在案證據(jù)不能證實顧雛軍等人謀取了個人利益,不構成挪用資金罪。
概括而言,最高檢認為顧雛軍虛假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揚州亞星6300萬元的罪名不成立,但是挪用科龍電器和江西科龍2.9億元的罪名事實清楚、量刑適當。
在商界,顧雛軍是一位爭議人物,因其帶有傳奇色彩的并購史被稱為“資本狂人”。有媒體評價他“自負、執(zhí)拗”,這種個性在其出獄后依然未改。
自2012年提起申訴以來,他時常自嘲生活拮據(jù),所做的企業(yè)培訓工作只是在“找口飯吃”,但對于翻案近乎偏執(zhí)的堅持未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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