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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1金融圈
由前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創立并兼任主席的滴灌通再引熱議。
日前,知名投資人宋向前接連在社交媒體發文批評滴灌通的商業模式,措辭激烈。宋向前表示,自己看不到滴灌通有任何公益屬性,也沒看出有任何創新之處,“本質上還是個高利貸,是個升級版的P2P”。
針對相關質疑,昨日(10月24日),滴灌通向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回應時表示,滴灌通的收入分成模式是一個新生事物,公司從創立伊始,一直以開放的思維,廣泛向市場請教和學習,希望能夠不斷提升和打磨產品和模式,以更好地服務市場。“我們期待更多有建設性的交流和探討。”
10月25日,滴灌通創始人李小加和張高波就公司發展近況召開線上交流會。張高波在交流會上表示,傳統投資者往往只關注股債的邏輯,但收入分成模式其實很早就存在于小微企業主的生產經營實踐當中。從某種意義上講,自以為是“金融精英”的群體還應該向他們學習。張高波介紹,滴灌通所做的就是,把這種收入分成的方式給它數字化,給它標準化,用高效和低成本的方式來適應更大面積的投放。
而在回答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有關“分成比例的范圍大概是多少”的獨家提問時,李小加表示,滴灌通和不同的小微企業簽訂的合同是不一樣的。但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如果小微企業自身不能產生自由現金流,談論分成比例是沒有意義的。
滴灌通自2021年誕生以來,就備受矚目。
此前,李小加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滴灌通不是任何傳統形式的金融產品,不是股也不是債,是一種全新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約”(DRC,Daily Revenue Contract)。10月23日,加華資本創始合伙人兼董事長宋向前在社交媒體發文,公開質疑滴灌通這一模式。
宋向前認為,世上是不存在非股非債的金融法律關系。“既然非股非債,工商不登記為股東,就無法進行分紅,既不承認是債權債務關系就不進行債務登記確認,那就不能相應獲得債權保護和利息收入,那滴灌股究竟憑什么身份或按什么樣的合同,以什么樣的法律關系和金融合同獲得中小微門店,特別個體工商戶的每日營業額收入的分成呢?你們內部把這些收入歸為何種收入類型,向稅務申報收入又按何種類型收入進行申報呢?”
宋向前還認為,為覆蓋其他項目損失,滴灌通的利息收入應不低于20%,而這接近內地高利貸的標準,即24%,而若從事放貸生意,則在內地或在香港都需獲得牌照許可,受到規管。
此外,宋向前還質疑滴灌通所宣傳的普惠金融:“看不到任何公益屬性,也沒看出他有任何創新之處本質上還是個高利貸,是個升級版的P2P”,措辭激烈。
在宋向前相關文章發布2小時后,滴灌通官方微博在其社交媒體評論區回應稱:“感謝宋總對滴灌通的關注,歡迎您隨時聯系我們進行交流。”
隨后,宋向前又連續發文,質疑滴灌通內地找門店放款、香港和海外進行融資、澳門交易所玩資產證券化,其本質是監管套利。
公開資料顯示,宋向前是加華資本創始合伙人兼董事長,代表性的投資案例包括居然之家、洽洽食品、加加食品、來伊份、美團點評、泰康保險集團、滴滴出行、東鵬飲料、愛慕集團、老鄉雞等。
責任編輯:楊紅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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