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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肉簽”變“割肉簽” 市場思維和規則該改了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近日有多只新股上市首日即告破發,有中簽的投資者戲稱憑運氣虧錢,“新股不敗”正在成為歷史。筆者認為,有關各方的思維、市場規則也要盡快隨之改變。
此前新股中簽就能讓投資者賺錢,投資者閉眼打新就行,但現在顯然行不通了,投資者不僅要對二級市場保持敬畏之心,對一級市場同樣要有敬畏之心。對招股說明書有研究能力的投資者,打新之前要仔細閱讀招股書等發行資料,看看公司質地如何、發行市盈率相比同行業是否偏高,同時做好市場形勢研判等,若認為風險與收益能夠匹配則可適當參與打新。對于沒有研究能力、定價能力的投資者,應該審慎參與打新。
新股不敗鐵律被打破,投資者謹慎參與新股申購,以質論價等市場經濟規則開始真正發揮作用,有利于理順包括一級市場在內的整個市場的價格體系,對新股的市場約束也將逐漸形成。
新股破發不僅倒逼投資者的思維要隨之盡快改變,同時也倒逼交易所、監管部門要盡快改變思維,要盡快修改完善相關規則、彌補制度漏洞,因為此前一些規則的制訂,或是以新股不敗為前提(或有新股不敗潛意識)來制訂的。
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反思現有規則的合理性。
其一,社保基金、養老金網下優先配售權是否應該保留?目前科創板網下配售,應安排不低于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50%優先向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等資金配售,而創業板這個優先配售比例更是不低于70%;如果新股發行價過高,股價上市首日即破發,那社保基金等豈不是要套牢?
當然,社保基金也可視情況放棄這個網下優先配售權,但該放棄哪個新股的優先配售權利,基金經理的選擇未必就正確,總歸現在申購新股不是包賺不賠的生意,而社保基金、養老金又關乎國人切身利益,容不得過度冒險。因此,筆者認為,可考慮廢止上述優先配售權,因為由此可能產生虧損甚至是巨虧,況且優先配售權也有悖于證券市場三公原則。
其二,網下配售部分是否還按一定比例設置鎖定期?目前可采用搖號限售方式或比例限售方式,安排一定比例(10%)的網下發行證券設置不低于6個月的限售期,這主要是為了壓制和約束報價,因為如果以較高價格申購到新股,在上市半年后再賣就可能虧錢。
現在新股上市首日就可能虧錢,市場環境變了,上述規則似乎沒有保留的必要。況且,公司法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既然都是在網下配售到的同一種類股份,在股份鎖定期、上市權力等方面不應分出三六九等。
其三,是否統一創業板與科創板的保薦機構跟投制度?保薦機構跟投是為了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贏,有助于降低IPO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影響,有助于督促保薦機構在后續持續督導中盡職盡責。目前科創板所有上市公司強制保薦機構跟投,而創業板僅對未盈利企業、高價發行企業等實施跟投制度。
既然新股不敗成為往事,防止新股發行走向“三高”另外一個極端也很有必要,跟投制度的必要性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理應規定創業板所有上市公司都實行保薦機構強制跟投制度,以引導IPO定價更加合理。
其四,新股市值配售模式是否還要保留?新股市值配售模式,很大程度是基于新股不敗的前提,意在以新股中簽收益來彌補投資者在二級市場承擔的投資風險。現在投資者認購到新股也可能成為虧損風險源頭,保留上述模式的合理性存疑。況且,如果多數持有老股底倉的投資者(包括詢價對象)認購比例不高,而沒有老股底倉的投資者又無資格認購,繼續這個模式,新股甚至會發生認購不足的情形,由此導致中止發行,建議廢止這個模式。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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