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張玫 陳鋒 北京報道
4月19日,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宏圖”)披露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公告顯示,ST宏圖2020年和2021年虛減負債金額合計194.96億元,2017年和2018年虛增利潤8.09億元,并且信披存在重大遺漏。鑒于以上情況,證監會依法擬對ST宏圖、三胞集團以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中,三胞集團董事長、ST宏圖實控人袁亞非被警告、罰款200萬元,并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華夏時報》記者就相關問題向ST宏圖發送采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此前,2月28日,ST宏圖全資子公司宏圖三胞高科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宏圖三胞”)被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
虛減負債194.96億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ST宏圖成立于1998年,三胞集團成員,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股權透視圖顯示,ST宏圖公司法人為廖帆,實控人則為袁亞非。
4月19日,ST宏圖公告顯示,公司于4月18日收到證監會《告知書》,根據收到的《告知書》認定情況,公司存在虛減負債的情況。其中,2020年虛減負債金額為97.48億元,2021年虛減負債金額為97.48億元,2020年和2021年虛減負債金額合計194.96億元。
不過,ST宏圖的虛減負債情況不僅存在于2020年和2021年。公告顯示,2017年至2021年,ST宏圖的財務報表虛減負債金額分別為90.63億元、98.20億元、98億元、97.48億元、97.48億元,占當期披露負債的比例為81.28%、104.73%、106.4%、103.34%、101.75%,存在虛假記載。
此前,ST宏圖和公司控股股東三胞集團2021年12月30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以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上述兩家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告知書顯示,證監會對三胞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的罰款。對ST宏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
有行業內分析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作為一家上市公司,ST宏圖涉嫌造假、違法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對整個市場造成了不良影響。這種行為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和監管,以維護市場的公正和透明。同時,也提醒投資者在投資時要注意風險,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避免受到不良影響。
虛構交易和重大遺漏
根據相關公告,除了上述提及的虛減負債情況,ST宏圖的“罪責”還有虛構交易和重大遺漏。
關于虛構交易,公告顯示,ST宏圖虛增收入和利潤。2017年至2018年,ST宏圖通過宏圖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與三胞集團安排設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圖三胞管理的南京龍昀電腦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虛構購銷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7年,宏圖三胞虛增利潤總額5.16億元;2018 年,ST宏圖虛增利潤總額 2.93億元,合計8.09億元。
關于重大遺漏,公告顯示,2017年10月25日,ST宏圖形成董事會決議,同意公司簽署《保證合同》,為《國內保理合同》(F17C1952)項下保理本金總額不超過1.1億元,期限1年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時任董事楊懷珍、辛克俠、宋榮榮、儀垂林、施長云、鄒衍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
當年10月26日,三胞集團實際控制的上海越神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越神”)與海通恒信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通恒信”)簽訂《國內保理合同》(F17C1952),合同約定上海越神以對宏圖三胞的2.1億元應收賬款向海通恒信申請保理融資。同日,ST宏圖與海通恒信簽訂《擔保合同》,合同約定由ST宏圖為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018年,ST宏圖、上海越神與海通恒信三方又簽署了協議,約定了ST宏圖在上海越神未還款的情況下承擔還款責任。然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越神未償還上述借款,ST宏圖2021年末仍承擔擔保義務。
同時,ST宏圖應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其對關聯方擔保事項。但公司未在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導致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北京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呂隨啟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并非孤例,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造假如果是在保薦人的專業指導下進行的,通常不容易識別;如果是企業自身的造假行為,則可能漏洞比較明顯。市場上很多上市公司通過適度“包裝”美化財務報表,以實現融資數量最大化的目的。但過度“包裝”就有可能質變為造假,是對投資者、監管層的欺騙,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南京前首富遭罰
作為昔日的南京首富,袁亞非被稱為“電腦大王”。他所創立的三胞集團有限公司,是ST宏圖的控股股東公司。而宏圖三胞則是ST宏圖旗下的全資子公司。袁亞非在南京一度與蘇寧電器張近東、雨潤集團祝義材、金盛集團王華并稱南京城“四大富豪”。早在10年前,宏圖三胞還是中國最大的電腦城之一,成為一眾80后買電腦的“首選”之地。巔峰時期的宏圖三胞曾在全國十余省開設幾百家門店。然而,由于錯過了互聯網的“風口”, 公司早已失去往日輝煌,負債累累,門店紛紛閉店,潰不成軍。
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此次財務造假行為是由三胞集團實控人、董事長袁亞非組織、領導和策劃。
據悉,三胞集團是ST宏圖控股股東,袁亞非在集團總裁室會議上決策由ST宏圖財務部門,解決ST宏圖實際業績情況與業績規劃存在差距的問題,安排集團時任分管財務副總裁檀加敏負責對接ST宏圖財務部門,檀加敏按照會議要求口頭下達任務給ST宏圖時任財務總監宋榮榮、宏圖三胞時任財務管理部經理劉正虎,由其安排財務部相關人員具體實施。
由于三胞集團財務部垂直管理ST宏圖財務部,ST宏圖財務報告需三胞集團分管財務副總裁檀加敏同意后才能披露。而三胞集團作為ST宏圖控股股東,授意、指揮ST宏圖進行虛構交易、虛增收入和利潤以及表外融資少計負債。
證監會表示,三胞集團上述行為已構成“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時任三胞集團董事長袁亞非為三胞集團上述行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時任副總裁檀加敏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關于ST宏圖虛構交易、虛減負債、重大遺漏的情況,4月19日披露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袁亞非、檀加敏、楊懷珍、楊帆、廖帆、宋榮榮、錢南、李國龍、儀垂林、施長云、鄒衍、辛克俠、許娜、劉正虎、李旻、鄢克亞、蘇文兵、林輝、王家琪、李浩等二十位涉案董監高人員均被處理。
具體而言,袁亞非作為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在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于核心地位,組織、領導、策劃涉案違法行為。
檀加敏時任ST宏圖監事會主席、三胞集團副總裁,組織、策劃、實施虛構交易信息披露違法事項,是2017年、2018年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此外,檀加敏作為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上市公司監事會主席,接受指示,組織、策劃、實施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涉案違法行為的發生與其職責、具體實施行為直接相關,與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具有緊密聯系。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袁亞非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證監會對檀加敏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袁亞非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檀加敏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華夏時報 編輯:嚴暉 主編:夏申茶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