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發商無法做虧本生意的情況下,房產稅的征收,只能是加重已購房者和準備購房人群的負擔而已,房價不會因為稅費的提高而下降,反而會因為缺少其他對于購房需求的疏導渠道而越堆越高。
房產稅本質上是增加了商品的交易成本,最后不僅對于價格不見得能打壓下來,反倒是會增加價格向上波動的可能,因為市場經濟下作為賣家必然是會把成本轉嫁到買家身上的。要控制好房價,就應更積極并加大力度推動我們的城鎮化建設,別糾纏在房產稅上,集中兵力攻要害。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慶試行征收房產稅,此后有關加大征收力度、擴大征收范圍的傳聞不絕于耳。2013年,又到一年兩會時,正值政府換屆,房產稅制度如何落實,再次成為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