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肖颯
尚在岸上的P2P平臺老心中也是惴惴不安,如果今年行業出現大規模清退(主動也好,被動也罷),那么,出借人的非理性行為將被“強化”,這是一個明顯的“灰犀牛”。
金融科技行業的老兵們經常一起聚聚,這段時間大家聊的話題是:冬天已經過去,春天必將到來,預計在2020年將迎來金融科技行業的大發展,颯姐作為其中的一員,當時深感鼓舞。可回到辦公室仔細思考,咱們還是得把眼前的坎兒熬過去,才有詩和遠方。
1股票市場復蘇
毋庸置疑,金融消費者群體有限,其可投資的資金也是有限的,股票市場割韭菜比較狠的時候,大家配置在債上的就會比較多。如今,割韭菜雖然依然存在,但普遍對2019年年底和2020年的股票市場有很高的預期,專業機構的研判也是:中長期的底部,甚至有些銀行的九零后柜員也感慨,這次股市沉浮將是他們N年不遇的獲得財富自由的機會。
既然市場預期如此,作為敏感的網貸投資人,大家的心也是癢癢的,有“搏殺”的機會,何苦鎖定半年、一年,還要擔驚受怕,聽到暴雷倆字就腦殼痛呢?!
想必,將有部分資金從網貸平臺抽離,這些錢將進入股票市場或者與股票勾連極深的基金或者其他理財產品。當然,作為對沖,中年女性等穩健投資者還會考慮購買黃金,話說黃金的價格也是一路攀升。我們預計,在未來12個月,各類投資產品將呈現相對熱鬧的局面,普通金融消費者將做出“資金搬家”的實質行為。因此,如何留住現有投資客戶(也就是增加客戶粘性),各家金融機構和網貸平臺必須嚴肅考慮這個課題。
2銀行理財子公司“接棒”
2018年12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并于當天實施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目前數家商業銀行已經試水,有坊間觀點認為,銀行的理財子公司是否要接P2P的棒兒,補足市場空缺,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普惠的金融服務。
理財子公司是商業銀行下設的從事“理財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這里有值得注意的三點:一是進一步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我們有理由相信也許未來“回撤”確有可能,但是回報將更有看點;二是不再設置理財產品銷售起點,也就是說方便其開展互聯網理財服務,也許未來就有“一元起投”的說法,在投資者適當性問題上,將采取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風險匹配原則、信息披露等方式方法進行管理;三是僅要求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一股松綁的氣味撲面而來。
根正苗紅,加上較為寬松的監管,我們有理由相信銀行的理財子公司未來可期。如果其將普惠和長尾市場填補到位,那么,P2P網貸將如何自處。
3傳統媒體依然帶著“有色眼鏡”
本月18號下午,颯姐在健身房跑步,偶然發現某頻道新聞節目在播放沿海地區一宗神秘的倉庫冷凍牛肉失蹤案。先是播放了被害人陳述,又截取了監控錄像,還請來了偵辦民警,重頭戲是29歲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一張嘴便是:我在XX網貸平臺借了...... 還不起了所以想到偷東西。請注意,在新聞上是直接播放了該網貸平臺的名稱,不是像我們這樣隱去具體名稱以保護商譽和隱私。
咱們心知肚明,今年是網貸備案的關鍵年,平臺最怕的是黑天鵝新聞事件,然而,不知出于何種心理,還是有些媒體朋友對P2P給予“壞孩子”的標簽,甚至還覺得這是個“被老師罰站”的壞孩子,所以,可以悄悄地再落井下石一下。
對于網貸平臺而言,還需要謹小慎微,爭取拿到正式備案,走上合規“持牌(備案)”之路。
4同行失守,殃及池魚
現在不是看別人熱鬧的時候,全行業必須抱團取暖。
前天媒體也爆出消息,2018年全年有三百余件網貸涉刑案件,涉及案值達百億,涉嫌罪名主要是非法集資類罪名,75%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5%為集資詐騙罪,還有合同詐騙等罪名。這與我們實踐中的感受相吻合,網貸平臺涉刑案的主流是非法集資類犯罪,夾雜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絕大多數為共同犯罪,刑期一般較高,偵查階段的取保候審難度較大。
尚在岸上的P2P平臺老心中也是惴惴不安,如果今年行業出現大規模清退(主動也好,被動也罷),那么,出借人的非理性行為將被“強化”,這是一個明顯的“灰犀牛”。然而,作為個人,很難阻止灰犀牛的沖撞,如果真的出現,請及時查看自己從業期間公司商業模式是否有法律瑕疵,補充程序法和實體法知識,積極應對,切勿抱有僥幸心理逃匿。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兼任北京市網貸協會法律顧問,主要從事互聯網金融法律工作。)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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