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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北京時間6月5日晚間消息,路透社稱,中國央行的2013年中國金融穩(wěn)定報告指出,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具備,實施方案經過反復研究和論證,各方面已形成共識,可擇機出臺并組織實施。
路透社認為,這份報告將為利率自由浮動體系鋪平道路,是以市場為指向的、最終實現(xiàn)金融業(yè)自由發(fā)展改革的最新舉措。
看過此份報告的消息人士周三援引報告稱,中國將加快存款保險立法進程,擇機出臺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組織模式。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在其網站上公報稱,已完成了2013年金融穩(wěn)定報告,將繼續(xù)推動金融改革。但公報未提及存款保險的問題,報告已公布的主要內容包括:對2012年中國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狀況進行全面評估,認為2012年中國宏觀經濟緩中趨穩(wěn),金融業(yè)改革持續(xù)推進,金融機構實力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快速發(fā)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升,金融體系整體穩(wěn)健,但面臨的國內外環(huán)境十分復雜,經濟金融平穩(wěn)運行與隱憂風險并存。
預計中國央行將在未來幾個月中發(fā)布這份報告的全文。路透暫未聯(lián)絡到中國央行對上述報道發(fā)表評論。
報告在存款保險問題方面指出:“在存款保險制度缺失的條件下,國家實際上承擔了隱形的擔保責任,容易導致商業(yè)銀行風險約束機制弱化,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機。”報告表示,將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完善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市場化制度保障。(立悟/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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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fā)生經營危機或面臨 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wěn)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始于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目的是為了挽救當時在經濟危機沖擊下瀕臨崩潰的銀行體系。截止2004年全球共有74個經濟體建立了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有三種組織形式: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2、由政府與銀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時、荷蘭。3、在政府支持下由銀行同業(yè)聯(lián)合建立,如德國。
目前我國雖然尚未建立該制度,但是實際上是存在著隱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即以國家和政府的信用對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商業(yè)行為進行擔保,這符合我國使用行政手法對市場問題進行調控的一貫作風,當然,也是由我國的具體國情決定的。
2012年7月,一份題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刻不容緩》的報告提交至決策層。同期,人民銀行在其發(fā)布的《2012年金融穩(wěn)定報告》中稱,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