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東棗莊女子,銀行存100萬元,5年后只剩1元”的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閱讀量超過3.5億人次,網友評論熱烈。
100萬元存5年變1元
銀行稱存折系偽造
據孫女士介紹,2009年7月22日,其在原山東棗莊恒泰農村合作銀行恒泰支行處存款50萬元,銀行給其存折;2009年9月5日,其又在原山東棗莊恒泰農村合作銀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處存款50萬元,銀行給孫女士存折。2014年,恒泰農村合作銀行進行改制,改制后的銀行便是棗莊農商銀行。
然而,2014年下半年,孫女士持存折到棗莊農商銀行取錢,銀行說孫女士只有1元錢存款。棗莊農商銀行選擇報警,派出所記錄材料后并未處理,告知孫女士去法院處理。然而,在法院審理中,棗莊農商行稱,孫女士偽造了存折。
棗莊農商銀行辯稱,存折交易頁碼1頁上的兩行字跡不是使用同一臺打印機打印形成,說明存款記錄系偽造的,不存在存款信息。再如,孫女士無客戶回單,無證據證實涉案100萬元已經交付給該行。此外,棗莊農商銀行表示,據孫女士陳述2009年存入到2014年打算支取,長達近6年時間對該資金不予管理,亦不符合常理。
不過,經過公安偵查,相關票據記載的交易時間及金額一致,宣告孫女士沒有仿造和變造金融證券。
法院仍判銀行賠付百萬
最終法院判決,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及利息。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按照該判決書發布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按此時間計算,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應于2020年12月內支付資金,但銀行方面卻一直未支付。
2021年7月1日,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100萬元。
對此,中證君致電山東棗莊農商銀行新聞發言人,對方表示:“案件已經執行完畢,沒有其他后續回應。感謝外界對我們的關心、支持和監督。”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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