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日報
4月17日上午9點,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濱江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開庭審理。
糾紛與游戲《天下3》有關
并非網易云音樂版權問題
記者了解到,周杰倫此次狀告網易是因2022年時網易在推廣旗下游戲《天下3》時,未經授權將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成游戲道具進行銷售,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內舉辦轉發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并非許多網友所猜測的網易云音樂版權問題。
2022年7月6日,周杰倫《最偉大的作品》MV首播,同一天,《天下3》上線游戲資料片,并在微博上發起了一場抽獎活動。“我們將連送10天,共計1000張!”這條微博內容顯示,活動以周杰倫的新專輯作為獎品,轉發該微博的用戶即可參與抽獎。
此外,這條微博中還提及了“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致敬杰作 無與倫比”“讓最偉大的作品響徹大荒”等帶有周杰倫“屬性”的字眼。
另有一張網傳的《天下3》玩家頁面截圖顯示,在游戲物品欄中,玩家只要獲得一個名為“周杰倫最新專輯·憑證”的道具,就能用于兌換獎品新專輯。在該頁面中,“致敬‘杰’作,無與‘倫’比”等字眼再次出現。
同年7月11日,杰威爾音樂官方微博發布聲明,明確表示網易旗下網游《天下3》推出的贈送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以及演唱會門票活動,與周杰倫和杰威爾公司均無關,且公司從未授權該款游戲使用周杰倫的音樂作品,相關法律問題已委由律師依法處理。
次日,《天下3》官方微博用一則“三個關于愛的問題”的小短文作出回應,表示專輯和演唱會門票是自己買來送給玩家的,只是日常回饋老用戶的活動,并不是任何授權活動,也未在游戲中使用周杰倫的音樂作品。
網易是否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發表意見
庭審上,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認為,網易在《天下3》游戲中將原告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成游戲道具進行銷售,并在新浪微博官方賬號內舉辦轉發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在活動微博宣傳方案、配圖中使用“周杰倫”“周董”以及多個周杰倫代表的音樂作品的作品名稱及傳唱度極高的歌詞,且在上述博文中有意帶有“周杰倫 哥”“全世界都在送周杰倫專輯”“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等微博話題。
周杰倫方認為,網易的上述行為容易使相關公眾誤以為涉案游戲與原告存在授權、代言、推薦等特定關系,系不正當借助周杰倫的超高人氣、新專輯的超高熱度及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程度,為涉案游戲進行宣傳、引流,從而增加游戲用戶最終實現獲利,構成不正當競爭。
周杰倫方要求三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天下3》游戲、網易天下手游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論壇、大神網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萬元。
三被告辯稱,原告與被告不存在直接的競爭關系,周杰倫、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為歌手及從事制作發行唱片、籌辦演唱會的公司,均沒有從事任何游戲開發、運營市場活動,不是本案適格原告。
原告主張被告在《天下3》游戲中將其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成游戲道具進行銷售,并不是客觀事實,其所謂“游戲道具”實為游戲中兌換周杰倫專輯的“憑證”,該憑證名稱明確為“周杰倫最新專輯·憑證”,其唯一的作用為“秒殺”活動兌換專輯的虛擬憑證。
同時,被告在微博博文中帶有“周杰倫 哥”“全世界都在送周杰倫專輯”“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的話題,是微博中非常常見的一種發布分享或者是引用轉載的方式,被告并不是這些微博話題的發起者或者主持者,僅僅是眾多參與者之一。
此外,游戲內的秒殺贈送活動已于2022年7月8日結束,微博轉發抽獎活動也于2022年7月11日停止,且被告亦在第一時間發布了澄清說明,故對于本案而言,被訴行為未給原告造成任何損失,被告也沒有因此獲利,原告主張的巨額賠償沒有事實依據及法律基礎。
據悉,本案將擇期宣判。
“掌”握科技鮮聞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