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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關不羽
來源:冰川思享號(ID:icereview)
特斯拉也好,整個電動車行業也罷,對事故調查環節的“數據之爭”,理應尋求制度化、程序化的解決方式,爭取實現數據安全的同時贏得公信力。
上海車展的維權風波以特斯拉道歉告一段落。然而,一個“數據爭奪戰”的時代才剛剛開始。
01
幾乎與中國維權風波的同時,特斯拉在美國也面對著一場“搜查風波”。
4月17日,美國德克薩斯州,一輛特斯拉Model S型汽車突然撞到路邊的大樹引起爆燃,車內兩人當場死亡。警方認為發生事故時,車輛正處于自動駕駛狀態。
警方的依據是,他們在現場發現駕駛座位上并沒有人。兩位死者,一位坐在副駕駛座位上,另一位坐在后座上。
但是,特斯拉方面并不認同警方的推測。特斯拉CEO馬斯克在4月19日發了條推特:“到目前為止,恢復的數據日志顯示,事故車輛上的自動駕駛沒有啟用,而且這輛車沒有購買FSD(完全自動駕駛)。此外,標準的自動駕駛需要車道線才能開啟,而這條街上沒有。”
警方和特斯拉各持一詞,公眾輿論較為傾向警方。很多評論者認為,多年來特斯拉公布的安全記錄過于模糊,數據不透明,對比警方現場證據的“實錘”,特斯拉的“沒啟用、沒購買、沒開啟”不太可信。
4月20日,有消息稱美國警方調查人員將在次日對特斯拉發出搜查令,以獲取在得州發生事故的車輛的所有數據。而且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和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均表示,將會調查這起車禍。
這不是特斯拉第一次和美國的監管機構交手,也不會是最后一次。
02
跨洋的兩起事故、兩場風波都指向了同一個“風暴中心”,那就是行車數據。
數據如此重要,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電動車和傳統汽車相比,不只是能源動力的變化,更深層的變革發生在車輛的控制系統。電動力系統可以無縫對接電子信息系統,自動駕駛、遠程控制、信息采集和保存都得以實現。因此,電動車企業在產業屬性上突破了傳統的汽車工業,而是在數字化技術應用的加持下有了豐富的想象空間。
2020年年底,特斯拉納入標普500指數之際,華爾街分析師就將特斯拉的服務業務——包括自動駕駛業務、家庭能源業務、保險業務以及網約車業務納入公司估值體系,稱公司服務業務未來可能比賣車業務更值錢。
“做的不只是汽車,而是服務”并不是特斯拉的獨家定位,包括蔚藍、小鵬甚至最近高調入行的小米、華為都是以此為方向。也就是說,真正的“大蛋糕”不是有形的車輛,而是無形的數據。
在數字化領域,特斯拉起步最早,也走得最遠。特斯拉最被外界看好的不是它的造車工藝,而是它的FSD系統成為行業標準的巨大商業潛力。如果特斯拉能夠成功實現這一步,那么它的地位將會超越昔日的微軟,成為電動車行業的最大贏家。
試想,如果電動車全面替代傳統汽車,而特斯拉的FSD獲得了Windows系統那樣的主流標配地位,其直接的商業價值就是天文數字。更不用說由此衍生的“數據礦藏”所帶來的業務發展空間。
這才是高科技企業爭相投入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真正原因。而一切“養雞場”的想象,都來自第一枚“雞蛋”,那就是數據。
原始行車數據可不是記錄車輛物理動態那么簡單,如果僅僅想要知道車輛的行駛數據,那么行車記錄儀就夠了,不存在任何障礙。電動車的原始行車數據還包括了自動駕駛系統的核心機密。這才是特斯拉在大洋兩岸“不妥協”的真實理由。
企業對涉及技術核心機密的信息高度保密,并非不可理解。但是,在事故調查的場景中,特斯拉的表現嚴重失分。
成也數據,敗也數據。數字化程度高是電動車行業大爆發的動力,卻也成了“守不住秘密”的禍根。因為,作為事故調查的一部分,缺失了原始數據就難以查明真相。法理和輿論都不支持特斯拉守住數據。
4月21日,鄭州市有關部門責令特斯拉無條件向張女士提供該車發生事故前半小時完整行車數據,明確這屬于消費者知情權范疇。且看特斯拉怎么接招了。
03
交通行業永遠要和事故打交道,高度數字化控制的電動車讓事故的原因調查變得更復雜。
傳統汽車的車輛缺陷很容易排查,這次維權風波如果發生在傳統汽車上,根本不會有多少熱度。是不是如車主所言的剎車失靈,檢查剎車系統就行了。第三方機構鑒定的機制很清晰,鑒定程序獨立于車企,查個剎車片并不需要車企的“技術支援”。
更重要的是,成熟的監管機制和事故處理程序,可以保證鑒定結果的公信力。車企當然也不用擔心鑒定過程造成技術泄密,因為該專利保護的有專利保護,本來也無密可泄。
但是,涉及電動車的事故多了一套看不見、摸不著的數字控制系統,復雜程度倍增。如果因數字控制系統導致了剎車系統失靈,在車輛上是沒有物理痕跡的。而原始數據的采集需要車企配合,甚至數據解讀也需要車企的配合。中美監管部門要求特斯拉提供原始數據,都是采集事故證據的必要程序。
也就是說,在這類事件中,數據的三方爭奪不可避免。特斯拉將底線設定在數據交給合意的第三方——顯然是它信任的第三方,以最大程度地保護自身的技術機密。但是,作為博弈的對手,車主對特斯拉信任的第三方抱有天然的不信任。
所謂“雙方同意”,也不可能打消車主的疑慮,這是圈層隔離所致。因此,特斯拉的“第三方”方案,是很難得到車主認同的。
而監管方的立場更接近車主,理由或許有所不同。事實上是由特斯拉挑選的“第三方”,讓監管方在事故處理中的“吹哨權”大打折扣。這無疑是監管方難以接受的。
因此,特斯拉的“第三方”方案一開始就陷入了僵局,甚至一開始就不是什么“第三方”,而是第四方。而且獨立鑒定機構參與司法程序在中國并不普遍,這一僵局在中國愈發無解。
還有一點也值得注意,由于存在返廠提取數據的環節,即便再有獨立鑒定機構介入,出現有利于特斯拉的鑒定結果,也很難被公眾接受。特斯拉難以洗脫“篡改數據”的嫌疑,這很可能是事態下一步發展的結果。也就是說,特斯拉會不會進一步在輿論風暴中陷入困境,有待觀察。
04
應對事故調查程序而言,特斯拉的“不妥協”并不明智。因為這不是對車主或所謂“不合理訴求”的不妥協,甚至不是對監管機構的“不妥協”,歸根結底是對市場的“不妥協”。
關注特斯拉自動駕駛安全性的不只是事件中的車主、監管機構,而是它所面對的市場。企業要取信于市場,無法“不妥協”。特斯拉現在遭遇的是市場信任危機,最終不得不妥協。
特斯拉也好,整個電動車行業也罷,對事故調查環節的“數據之爭”,理應尋求制度化、程序化的解決方式,爭取實現數據安全的同時贏得公信力。特斯拉在這方面沒有未雨綢繆,一路走來一路硬扛,是形成今天被動局面的原因之一。
就數字監管的整體局面而言,數字時代的“數據戰爭”中,企業、公眾、政府各有訴求,企業的正當利益是相關制度設計應該納入考慮的,而不是一味地擠壓企業的“數字權益”。這在已經發生的“數據戰爭”中,已經有過很多教訓。
05
“數據戰爭”的“第一槍”來自歐盟。
歐盟在互聯網時代的落后有目共睹,連歐盟的互聯網企業也不否認。歐盟5億人口、近20萬億的GDP、普遍富裕的社會經濟基礎,卻在互聯網時代嚴重落后。其中的原因很復雜,但不可否認的是,強監管過度限制企業數據權益的政策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實際上歐盟的互聯網產業起步并不晚,起點也很高。在上個世紀80年代,歐洲也曾經在網絡發展上大展拳腳。但是,一部超前立法導致了歐盟本土IT業死在襁褓里,那就是1995年制定的《計算機數據保護法》。
按照這部法律極為苛刻的規定,互聯網企業獲取、使用客戶數據被高度限制,動輒獲咎。企業沒有“數據權益”,卻要承擔沉重的“數據風險”,直接導致了上世紀90年代末歐盟本土IT產業進入了慢車道。尤其是在該法案重點保護的個人業務領域,歐盟本土幾乎一片空白,最終把市場拱手讓給了美國互聯網巨頭。
2018年5月25日,歐盟出臺《計算機數據保護法》的升級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也就是很多人鼓吹的“史上最嚴隱私保護”。從“隱私保護”的角度講,這一條例無疑是完美的。但是產業發展的角度看,卻是失敗的。
這一升級版的“數據保護”嚴苛的懲罰標準(最高2000萬歐元或年度營業額的4%),終結了歐盟本土互聯網創新——初創企業根本無法承受其中的風險。原有中小企業也因該法案引發客戶流失,一些企業在法案生效后失去10%以上的客戶。和客戶一起流失的,還有投資。這一條例最大的收獲是貢獻了巨額罰款收入。2019年英國航空公司因為違反該條例,被罰1.8339億英鎊。這一天價罰款甚至對英國脫歐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歐盟打響了“數據戰爭”的第一槍,贏得了“數據安全”,戰勝了企業,卻是以犧牲本土互聯網產業發展為代價。
06
相反的例子來自美國。蘋果大戰FBI曾經轟動世界,起因只是區區四個字的密碼。
2015年12月2日,美國加州圣貝納迪諾縣發生一起槍擊案,造成多人死傷,警方找到一部兇手的手機iPhone 5c。
FBI就帶著搜查令找上門來,要求蘋果提供關于這部手機的一切信息。蘋果給FBI的建議是:回去,給手機充上電,連上網絡,讓它自動備份,然后你們就能拿到數據啦。FBI告訴蘋果,他們已經重置了iCloud密碼,備份需要輸入新的iCloud密碼,然而他們無法越過4位鎖屏密碼,所以,蘋果提供的辦法無法使用。
蘋果的表態很堅決,表示他們也沒有用戶的密碼,愛莫能助。FBI隨后要求蘋果為期開發一套“政府系統”,在此系統下,他們可以對密碼進行破解。這一要求被蘋果斷然拒絕。
兩個月后,FBI取得了聯邦法官的法庭指令,要求蘋果按照要求開發“政府系統”。沒想到蘋果拒絕了法庭指令,司法和輿論兩線作戰,贏得了媒體、社會輿論和幾乎所有科技企業的支持。盡管FBI獲得了奧巴馬總統的力挺,但是最終選擇了撤訴。
當然,FBI還是獲得了想要的信息,他們利用第三方破解了iPhone 5c。這一取證行為是合法的,蘋果方面也沒有表示異議。
實際上,這一事件一開始就可以用第三方破解的方式輕松解決。FBI大費周章地要蘋果提供“政府系統”的做法另有深意,他們要的不只是個案的取證權,而是永久合法打開“個人數據寶藏”的鑰匙。
蘋果最后在聲明中指出:“蘋果堅信,美國和世界人民都值得我們去保護他們的數據、安全和隱私。為了其中一項,而去犧牲另外一項,只會將人民和國家置于更大的危險境地。”
對比歐盟《計算機數據保護法》和蘋果大戰FBI,可以發現數字時代的“數據爭奪戰”異常復雜,涉及到監管的后果、企業的角色、公共治理和數據權益之間的沖突,沒有標準答案。
07
數字化時代,“數據”是財富、是權力,也是風險。圍繞“數據”的爭奪,是巨大的利益分配,其影響不可小覷。這場“爭奪戰”要以喜劇結尾,需要謙抑的公權力、睿智的企業和明智的公眾輿論。
在特斯拉的維權風波中,特斯拉并不睿智,無論是僵硬的姿態還是公關能力都是糟點,更重要的是也缺乏準備,這是一個教訓。歐盟公權力的監管過度,則是另一種教訓。
至于FBI的蠢蠢欲動被蘋果公司和公眾輿論反制,可能是“數據爭奪戰”中最值得玩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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