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微信支付再發倡議書,要求各合作伙伴加強商戶準入、交易監測、調查核實、處置約束等各方面管理措施,進一步強化信用卡套現等風險的異常交易監測、分析、識別與管控等。
這已經是微信支付第4次向合作服務商發出針對套現風險商戶的警告?!叭绨l現合作伙伴未能切實落實監管要求、商戶存在信用卡交易風險的,將視違約及風險情況采取交易額度調整、中止合作等相應措施?!蔽⑿胖Ц斗矫姹硎尽?/font>
事實上,除微信支付外,年內各大銀行與各支付機構均在持續加強信用卡管控。先是多家國有大行、股份制行紛紛宣布加強信用卡資金流向和非消費類交易管控,后有工商銀行、平安銀行、光大銀行等銀行信用卡中心宣布嚴打“信用卡代還”行為。
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這一系列舉動表明信用卡業務管理正在走向精細化。“一方面是響應監管要求,配合反電信網絡詐騙、反洗錢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后疫情時代業務不良風險升高背景下,進入‘存量經營’的信用卡行業走向規范健康發展的應有之義?!彼硎尽?/p>
微信支付再發倡議書
12月21日,微信支付服務商平臺更新一則《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業務風險防控的倡議》呼吁,各合作伙伴需切實履行商戶管理主體責任,強化信用卡套現等風險管控。
具體而言,微信支付提出,各合作伙伴應加強商戶準入、交易監測、調查核實、處置約束等各方面管理措施,將信用卡業務風險管控措施貫穿商戶管理全生命周期;需進一步強化信用卡套現等風險的異常交易監測、分析、識別與管控,對疑似套現等風險的商戶及交易需積極核實、處置,并依法依規報送;同時,嚴格管控信用卡資金流向,加強商戶信用卡交易額度管理。
“如發現合作伙伴未能切實落實監管要求、商戶存在信用卡交易風險的,將視違約及風險情況采取交易額度調整、中止合作等相應措施。”這份倡議書中,微信支付方面警告,并表示該公司也將持續加強信用卡業務風險監測和防控,健全風險管控機制。
這已經是微信支付連續第三個月向合作服務商發出針對套現風險商戶的警告。
今年8月,微信支付首次在服務商平臺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業務風險防控的倡議》,開啟了對套現風險商戶的“嚴打”模式。10月以來,微信支付已連續三個月,每月都面向服務商發布這一份倡議書。
信用卡業務管理走向精細化
事實上,疫情以來,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不良明顯抬頭,早期粗放式擴張埋下的風險開始暴露。
在此背景下,今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自2011年《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發布以來,關于信用卡監管又一全面詳細的業務規章,被業內稱為“信用卡業務新規”。
自《通知》發布以來,除微信支付外,銀聯與各大銀行均加強了信用卡業務的管控措施。先是多家國有大行、股份制行紛紛宣布加強信用卡資金流向和非消費類交易管控,后有多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宣布嚴打“信用卡代還”,出租、出借、出售信用卡等行為。
本月初,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也曾發布《關于加強信用卡溢繳款和他人代還款管理的公告》,針對信用卡使用、代還、溢繳等行為做出規范。
其中明確,信用卡僅限本人日常消費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個人信用卡,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該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來源不明資金,或通過虛假交易、溢繳款領回、取現等行為轉移本人信用卡內來源不明資金;不得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非法交易。
“我行將持續加強信用卡溢繳款、他人代還款及異常用卡行為管理,對涉嫌異常行為的持卡人賬戶,采取警示提醒、限制還款交易、調降授信額度、止付等管理措施?!惫獯筱y行公告表示。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認為,銀行落實信用卡交易管控的考量因素:一是目前信用卡風險有所上升,這其中有一定比例的違約是違規使用信用卡、違規交易造成的;二是信用卡有關的消費者權益被侵害事件有所上升,并多與違規用卡、違規交易同時存在。
“隨著監管部門的出手,信用卡行業進入了發展的關鍵時期,既是風險處置化解的關鍵時期,也是整頓規范的關鍵時期,還是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進一步分化的關鍵時期,更是信用卡業務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彼J為,在“整頓、規范、分化”的主題下,全國性銀行、區域性銀行均需結合本行的戰略定位重新考慮信用卡業務的重點方向和業務模式。
此外,他還表示,隨著信用卡進入“存量經營”時代,各大銀行也需要從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發卡管理、授信管理、信用卡分期業務管理、息費收取與信息披露管理、信用卡交易安全管理、外部合作機構與合作行為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升管理的精細化程度。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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