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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IPO最低門檻3000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17:02 新京報
創業板規則公開征意見 截至3月31日,創業板IPO最低門檻3000萬 作者:張羽飛 1998年建立創業板的想法被提出,經過10年的努力,創業板將在深交所推出。圖/CFP 經過了近十年的等待,我國深交所的創業板市場終于將破殼,證監會昨日向社會公開征求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意見,創業板上市的門檻將降為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 發行前凈資本不少于2000萬 創業板的設計定位于成長型創業企業,這些企業一般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業務模式較新,但同時規模普遍較小,業績不確定性大,經營風險高。 針對這些特點,《管理辦法》規定公司股票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根據2006年實施的新《證券法》規定,公司公開上市前其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而對于目前的滬深主板市場而言,上市“門檻”還要更高,根據上交所《上市規則》規定,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結束后發行人申請其股票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于5000萬。 同時,考慮到不同類型創業企業的需求,《管理辦法》具體設計了兩套上市標準,規定為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 為使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具有相對固定的盈利模式,降低市場整體風險,《管理辦法》規定了發行人不得有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若干種情形。包括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在取得或使用上存在不利變化的都將視為影響盈利能力的重大風險。 證監會表示,將根據社會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見,對《管理辦法》作進一步的修改與完善后發布實施,屆時將根據該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本次征求意見時間截至3月31日。 保薦人督導時間延長至3年 考慮到創業企業的特點,此次在發行審核委員會設置上,證監會專門設置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在發行初審基礎上審議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創業板發審委人數較主板發審委適當增加,并加大行業專家委員的比例,將由35個人組成,7個人一組,主要是吸收行業專家。證監會表示,因為風險比較大,創業板對投資者也會設置必要的門檻,目前已經有一些方案,正在研究。 創業板將進一步突出保薦人的作用,保薦機構的保薦期限由原來的兩年延長至三年。在企業成長性、自主創新方面,要求保薦人出具專項意見并要求保薦人對發行人發布的定期公告撰寫跟蹤報告。 雖然目前創業板的具體推出時間尚未確定,但據記者了解,深交所已為創業板籌備了20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資源。深交所的一位人士昨日向記者表示,深交所已經為創業板籌備了一些上市公司資源,為防止市場爆炒,創業板首批可能會推出幾十家企業,到目前為止數量還沒有確定。 此前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曾表示,幾年來,證監會和有關部門一直在與市場各方一道,對創業板建設進行積極探索。目前創業板推出的條件基本成熟,將依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推出時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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