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抓一個證監會官員難動證券發審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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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09:57 中國青年報 | ||||||||||||
記者 王磊 本報北京11月17日電 一位證監會副處級干部的被捕事件,對于正處在制度建設緊要時期的中國證監會,是個不小的觸動。不過,分析人士認為,如果反思到位、處理得當,并能促進證監會股票發
王小石是證監會發審委工作處的一位副處長。本月初,與他有關的一家深圳公司,涉嫌向擬上市的企業“出售”證監會發審委委員名單。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反貪人員因此將王拘捕審查。西城區檢察院有關人士稱,該案正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細節暫無法公布。 證監會發審委工作處屬于證券發行監管部,在證監會中主要負責企業上市申請和審核工作。“是個要害部門。”一位資深投資人士對記者表示,這個部門每年“過手”幾十家企業IPO(首次上市)、再融資等資格審核,融資總額通常達數百億元。 這些“錢”當然不是讓上市企業白拿的。企業上市通常在證監會要經過兩道相當復雜的“工序”:首先要通過發行審核部門的初步審查,對企業的財務、盈利前景等作出大致評估;然后,組織發行審核委員會會議,由發審委員們進行最后判定。 王小石任職的發審委工作處,職能就是組織“發審會”,并安排那些通過前期預審的企業“上會”。企業最終能不能過關,漫長而艱難籌備和前期輔導最后有沒有回報,都取決于幾位神秘專家。 因為主要是通過研究企業上報的資料進行判定,而不是進行實地考察,發審委的工作狀態和模式,長期以來受到業內的特別關注。這種關注被市場賦予了“高價”。 發審委人員名單為什么都能賣錢? 一份發審委人員名單能賣多少錢?其背后或明或暗的“公關活動”在企業上市過程中究竟起多大作用? 一位多年從事投行業務的資深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通常來說,一家計劃上市融資五六億元(屬于中小盤股)的企業,一般承銷費用(付給券商的中介費用)在1%~2%,也就幾百萬元,這是明賬。而用于打理各方關系的“公關費用”,則可能達到上千萬元或者更多。也就是說,公開的承銷費用與“打理費用”相比,少得多。 “這還只是四五年前的標準。”他說,近年來企業用于“公關”的花費越來越多,這在證券業內早已不是新聞。一些外地企業,上市過程需要一兩年,通常會先在北京設一個“辦事點”,成立一個工作小組,負責聯絡、“跑部”和上下打理。 上述那位資深人士稱,按規定,發審委委員名單長期以來處于保密狀態,據說是為了不讓企業提前知道消息。但“保密”反而造成了稀缺,“一段時間來,名單成為業內高度關注的東西,至于能不能賣錢,就看當事人怎么判斷了”。 金龍投資公司經理于步越介紹,他曾為一些企業做過上市咨詢,除了財務指標、上市程序這些常規問題,企業通常會問他一些“直接問題”———比如要花多少成本?要付出多少代價? 發審委名單應該公開,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決暗箱操作 對大多數企業來說,上市融資勢在必行,“好處顯而易見,巨大的融資利益相對于‘公關’代價,怎么算也是值的”。于步越認為,關鍵問題在于制度本身的疏漏,公司上市的高價“公關”并不僅是個道德問題,市場行情就是這樣。 我國的證券市場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多采用計劃經濟手段管理。2001年之前的股票上市,主要是審批制,配套手段是“額度控制”。地方政府和部委擁有推薦上市公司的權力,但份額有限;而監管部門負責審批,并且計劃每年發行新股的數量。2001年后,我國股市開始實施核準制。2003年,證監會推出“保薦制”,加強券商與上市公司間的連帶責任,以保證企業上市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同時改革“發審制”。 針對發審委這個核心部門,證監會多次強調改革的方向是公開、透明、問責,最終保證審核結果的公正性。最近,已經有消息稱,發審委正準備“改選”,在人員方面有可能“換血”其中的三分之一。而“王小石事件”在此時曝光,多多少少給“發審委”改選增加了壓力。 于步越認為,發審委名單應該公開,因為只有公開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決暗箱操作問題。據了解,目前的發審委成員大約有幾十人,包括各個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及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員。每次召開發審會之前,證監會都要臨時抽調委員組成發審會。 “管理層期望保密,但凡是要上市的企業,怎么會弄不到參加發審會的名單呢?他們有專人盯著呢。”于步越說。 上市的審批權,不能發審委“一張嘴說了算” 管理層的制度革新在尷尬中前進。但多年來,實質問題并沒發生變化———企業最終能否公開發行股票,仍然由證監部門而不是由市場說了算。 “這是變相的審批制。”資深證券分析師陳生認為,在市場中不斷出現所謂的“尋租”行為,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場被人為扭曲的供求關系所左右,“想上市的企業數量遠遠超過能上市的企業,上市的閘口牢牢把控在監管層手中,最終的結果,就是企業在發審委門口排起長隊,哭著喊著變著法兒地要擠進去”。 除了出現像王小石這樣“權力尋租”的投機者,這種扭曲局面的另一惡果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價格被高估,甚至一些資質很差的公司也有機會在市場上呼風喚雨,進而擾亂整個市場的資源優化功能。“現在,我們的市場就像溫室里培養的花朵,被政策慣壞了,沒有政策的支持和培養,就成長不起來”。 陳生認為,只有徹底放開市場準入,允許企業自由上市,同時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場選擇機制”,讓投資者的選擇左右上市公司的走勢,進而讓股市配置資源的功能發揮效用。 然而,現實的矛盾是:如果放開上市閘門,市場既有的供需平衡就會打破,股市的價格中樞必定會下移,這正是許多市場中的投資者所不愿看到的情景。同樣的阻力也來自管理層,市場的大幅下跌必然嚴重影響企業融資效率,這也正是管理層最不愿意看到的。 在放開和管制的節奏及程度控制上,管理層面臨著一個如何平衡的難關。 “不是不要審批,而是要讓審批過程透明。”于步越說,突然之間大批公司的上市,必然令股市面臨“崩盤”的恐慌。股市需要穩定的成長,但管理層必須放棄簡單、粗放的監管手段,并且加大對造假行為的懲處。 而陳生堅持認為,上市的審批權只讓發審委“一張嘴說了算”,就難保不會出現其他“王小石”。 鏈接: 11月4日,在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任要職的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涉嫌向擬發行上市的公司出賣發審委資料被檢察機關帶走。11月12日,以涉嫌受賄為由,反貪檢察官已將相關法律文書遞交批捕部門,對王小石正式提請批準逮捕。 據《京華時報》報道,早在今年7、8月份,西城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匿名舉報稱,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處級工作人員王小石,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根據舉報線索,反貪檢察官走訪相關單位、調閱有關材料后,確認“王小石確有受賄嫌疑”。 11月5日下午,王被正式拘留。“當知道檢察官的身份后,王很清楚找他的原因。”據了解,王小石到案以后,已初步交待其犯罪事實。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王小石為北京人,40多歲,財務人員出身,1996年左右進入中國證監會工作,擔任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一職已多年。2003年下半年,從深圳回到證監會。此前一年多,在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王連鳳領導的小組中從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的籌備工作。 王小石是證監會10多年中被有關部門帶走的幾個人之一。2000年,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劉某曾被有關部門“雙規”,但經查并無確實證據。在這之前,證監會某部門一位盧姓副主任和一位副處長因股票發行中的受賄行為被有關部門判刑。 相關專題: 最新報道: 此前報道: 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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