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能否設立專門的賠償基金對投資者進行理賠是關鍵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光大證券估計以風險控制為處罰罪責,現在關鍵在于是否能設立專門的賠償基金來理賠。”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的宋一欣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雖然時間離8月16日已經過去了十天,但是光大烏龍指事件余波未平,雖然目前證監會尚未公布對光大證券的處罰結果,但業界對光大處罰已然呼聲漸高。一句來自新華社斬釘截鐵的“重罰光大證券A股才有希望”,一時間把對光大證券處罰的輿論推上了風口浪尖。
在8月16日光大烏龍指事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全國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雖然該會議并非針對烏龍指事件召開,但業界認為在光大烏龍指事件的背景下,該事件將會成為加強市場監管工作的一個標桿。
“無論是什么機構、什么人,違法必懲,違規必究。要有啃硬骨頭的精神,堅決查處大要案,切實維護市場公正。”在該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要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處罰上就高不就低。此外,肖鋼強調要快速高效執法:“一個案子拖兩年、三年,甚至不了了之,對守法者、守信者是不公平的,投資者得不到及時補償,更是不公平的。要強化稽查執法的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獨立財經撰稿人皮海洲表示,光大證券就是“啃硬骨頭精神”最好的試金石,能不能啃下光大證券這塊硬骨頭,是讓光大證券趴下還是讓A股市場趴下,最終取決于證監會的選擇。
目前,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負責人楊劍波暫時停職并協助調查,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職,光大證券高層洗牌已經開始。
“整個光大證券可能都會因此受到懲罰,因此其個別的負責人受到懲罰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涉及到利益輸送或內部交易,或者操縱市場的話,就不僅僅是辭職就算了。無論躲到地球的哪個角落,都有理由追究他的責任。” 北京大學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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