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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金報
見習記者 聞言
近日,飛凱材料突然自曝涉嫌被合同詐騙,并已向警方報案,引發各方廣泛關注。
離奇的是,飛凱材料指向的責任相關方,相繼以不同說辭撇清責任。總結一句話是:“不是我,很冤枉”。
于是,這場涉嫌合同詐騙事件,各方都在描述不同版本,猶如電影《羅生門》在現實中上演,各方站在自己的立場,揭示了不同程度的“真相”。
問題是,“真相”到底是什么?
記者調查發現,飛凱材料總經理蘇斌、董秘曹松二人,均在上述事件爆發前夕離職。其中,蘇斌在飛凱材料任職多年,并且是此次事件的重要負責人。
監管部門指明方向,追問此次事件涉及業務的商業實質、飛凱材料內控缺陷、董監高勤勉盡責等問題。隨即,此次事件呈現的多個蹊蹺之處,開始浮出水面。
蹊蹺之一:突然自曝被騙
飛凱材料自曝涉嫌被合同詐騙,始于2023年3月19日晚間,但是發現業務蹊蹺是在2023年12月末。
彼時,飛凱材料全資子公司安徽晶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晶凱電子”)發現,棗莊睿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睿諾電子”)、棗莊睿諾光電信息有限公司(簡稱“睿諾光電”)累計應付晶凱電子賬款約2.02億元,增幅與前期相比較大,資金占用嚴重。
晶凱電子方面出于謹慎態度,終止了上述業務,并催促對方及時還款。之后,對方出現付款逾期情況。
飛凱材料證券部工作人員對外稱,上述業務此前下游回款比較及時,后來感覺資金占用量太大,公司覺得跟利潤相比,該業務沒有繼續做下去的必要,終止了這筆業務后下游就不再回款。
飛凱材料介紹,通過多方調查,晶凱電子陸續發現上述業務存在諸多異常情況,開始意識到可能存在合同詐騙,并于2024年3月份向安慶市公安局報案。
2024年3月15日,晶凱電子收到安慶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出具的《立案決定書》,決定對晶凱電子被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
蹊蹺之處在于,飛凱材料在3月15日收到《立案決定書》,到了3月19日晚間(周二)才公告了上述事項。
回顧此次案件涉及的交易,飛凱材料及下屬子公司自2021年6月起,與江蘇鑫邁迪電子有限公司(簡稱“鑫邁迪”),以及鑫邁迪指定的采購商睿諾電子、睿諾光電開展貿易合作,并分別簽署相關合同。
上述交易的主要業務流程為:飛凱材料或下屬子公司向鑫邁迪采購產品,并銷售給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按簽署的合同條款,向飛凱材料或下屬子公司支付貨款。
奇怪的是,飛凱材料在2023年12月末發現交易異常,但是到2024年3月才決定報案,為何間隔近3個月之久?
深交所要求飛凱材料詳細說明,目前,公司被合同詐騙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業務種類、涉及產品、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具體內容、公司發現時間、涉及資金金額、資金最終流向、案件進展等。
蹊蹺之二:相關方給出另一版本
簡化飛凱材料披露的交易業務流程,飛凱材料扮演“中間商”角色,下游客戶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由上游供應商鑫邁迪指定。
不過,上述業務流程遭到其他相關方否認,鑫邁迪才是此次業務的“中間商”。鑫邁迪負責人近日對外稱,加工跟出貨都不經過鑫邁迪,只是產品從鑫邁迪“過一遍”賺取差價。
上述鑫邁迪負責人介紹,飛凱材料向鑫邁迪下發采購訂單,將全部采購金額支付給鑫邁迪,鑫邁迪扣除傭金后向一家加工廠下發訂單,并將全部采購金額支付該加工廠。
即睿諾電子、睿諾光電向飛凱材料下單采購產品,飛凱材料向鑫邁迪采購產品,通過鑫邁迪向加工廠下單,加工廠向睿諾電子、睿諾光電供貨。
如果上述鑫邁迪負責人所述內容屬實,飛凱材料公告所述的“三方交易”,就變成了“四方交易”,并且此次交易中的“中間商”,由飛凱材料變為鑫邁迪。
對此,鑫邁迪負責人未透露涉事加工廠的具體信息。3月22日,記者致電睿諾電子董事長兼總經理洪耀,未獲對方接聽電話。但是洪耀近日對外稱,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經營都正常,已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一些調查。
此外,清越科技也被“牽連”。睿諾電子系清越科技持股33.33%的子公司,并且清越科技實控人、董事長高裕弟現任睿諾電子董事,清越科技也曾向睿諾電子采購商品。
3月20日晚間,清越科技公告稱,根據公司目前了解的情況,此次糾紛涉及的上下游客戶及供應商,與公司均無任何業務往來。
清越科技公告提及,此次飛凱材料提及的相關事項制定與決策等,均未提交睿諾電子董事會審議,公司未參與該事項的決策及實施過程。目前,公司未實際控制睿諾電子,睿諾電子總經理負責其日常經營管理。
清越科技證券部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公司目前仍在尋求各方渠道了解情況,但是當前未獲較大進展,至于公司董事長是否聯系洪耀,當前尚不知曉。
蹊蹺之三:兩名核心高管,突擊離職
在披露涉嫌被合同詐騙前夕,飛凱材料兩名重要高管同一天離職,理由均是個人原因。
飛凱材料3月6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3月5日分別收到董事、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蘇斌,董秘、副總經理曹松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理由均是個人原因。
其中,蘇斌申請辭去飛凱材料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第五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及總經理職務。
探究可見,蘇斌擔任飛凱材料董事、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原定任期為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彼時,已有投資者質疑上述蹊蹺事項,并在互動平臺詢問飛凱材料:“公司總經理董秘同時離職,是否造成公司運營混亂,是否有重大事項未披露”?
不過,飛凱材料予以否認,強調上述二人辭任,不影響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和公司正常經營。
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記者介紹,總經理不同于其他高管,主持一家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是一家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負責人。
公開資料顯示,蘇斌生于1980年,2010年3月起在飛凱材料任職,長期擔任董秘、財務總監等職務,2019年1月被聘任為飛凱材料總經理。
飛凱材料涉嫌被合同詐騙業務,自2021年6月起開始,在2023年12月末發現問題,正好是在蘇斌任職飛凱材料總經理期間。
疑問在于,蘇斌突然離職且不足半個月,飛凱材料便公告涉嫌被合同詐騙。
深交所關注的是,飛凱材料董監高在此次事件中,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等重要業務流程的責任履行情況,是否存在該等人員未能勤勉盡責的情形。
記者試圖聯系蘇斌,但是未獲其回應。業內人士分析,不管蘇斌等人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公司發生風險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其任職期間。
飛凱材料證券部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案件已經移交公安機關,相關信息以公司公告為準。
蹊蹺之四:涉案業務是否真實?
飛凱材料公告稱,此次涉嫌被合同詐騙業務,涉及其他應收款余額1.86億元,預計將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其中,飛凱材料修正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歸母凈利潤為1.03億元至1.54億元,同比下降64.48%至76.32%。
而飛凱材料此前預計,2023年度歸母凈利潤1.96億元至2.61億元,同比下降40%至55%。
即在飛凱材料的描述中,上述涉嫌被合同詐騙業務,確定存在且不影響2023年之前的業績。
不過,結合深交所關注函,以及此次涉嫌被合同詐騙業務的各方說辭,飛凱材料從事該業務的“合理性”存疑。
深交所關注的是,飛凱材料是否存在變相財務資助或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情形,以及該業務對公司近三年主要財務指標及會計科目的影響。
飛凱材料的相關業務自2021年6月起啟動,到2023年12月末終止,其間業績穩步提升,特別是2021年業績明顯向好。
對比2020年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9.92%,飛凱材料2021年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67.89%。
北京翼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陽律師向記者分析,有犯罪線索就可以立案,但要有證據證明嫌疑人實施犯罪才可以逮捕,之后才能進一步公訴和審判。目前,對合同詐騙的立案,只能說上市公司的報案主張在形式上成立,是否構成合同詐騙要看案件的進一步發展,其中是否決定逮捕嫌疑人是一個重要節點。
陳陽進一步分析,如果最終構成合同詐騙,很可能上市公司的內部合規存在漏洞需要改進,如果后續刑事案件被撤案,排除合同詐騙的可能,就回到監管部門關注所涉業務是否具有商業實質這一核心問題。
如今,飛凱材料自曝涉嫌被合同詐騙,宛如“羅生門”的情節演變,眾多疑問最終有待警方給出答案。中國基金報將持續跟蹤該事件。
編輯:小茉
審核:木魚
中國基金報
責任編輯: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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