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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萬科今日發布公告稱,擬投資38.89億和黑石成立聯合收購平臺,交易已獲董事會通過。
以下為公告全文: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和黑石集團交易進展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計劃收購由與黑石集團(以下簡稱“黑石集團”) 關聯企業管理的基金(以下簡稱“黑石基金”)及其他獨立第三方所持有特定商業地產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多數股權之事宜(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目標公司的多數股權將由本公司及若干合作方(以下簡稱“合作方”)共同組成之有限合伙制基金(以下簡稱“聯合收購平臺”)之全資附屬公司收購。
近日,聯合收購平臺與相關方簽訂了本次交易的最終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受限于若干先決條件的達成),聯合收購平臺將持有目標公司 96.55%股權。本公司擬投向聯合收購平臺合計投資額約為人民幣 38.89 億元。本次交易僅為普通的資產收購,不涉及任何本公司的證券發行。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關發行或收購本公司股份進行任何談判。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有媒體報道本次交易,本公司謹此提供如下信息:
1、 本公司于2014年已明確了“城市配套服務商”的戰略定位。本次交易將可以快速提升本公司在商業物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能力,將是本公司戰略轉型的重要舉措。
2、 本次交易于2016年1月開始磋商;2016年3月11日,本公司董事會首次聽取了本次交易的相關情況;2016年6月21日,本次交易獲得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3、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刊發了《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許可類重組問詢函【2016】第 39 號)的回復》(以下簡稱“回復”)。于回復中本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初步信息。本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就本次交易進一步進行了自愿性披露。
4、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部分媒體報道稱本公司新聞發言人否認存在本次交易,本公司就此特別澄清,本公司從未授權任何人士否認存在本次交易。
5、 合作方不屬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聯交所規則”) 定義下的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深交所規則”)定義下的本公司關聯人。
6、 根據聯交所規則計算之有關本次交易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不超過 5%,故本次交易并不構成聯交所規則項下須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屬于根據深交所規則需要披露的交易。
特此公告。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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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