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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531 證券簡稱:豫光金鉛 編號:臨2008-002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08年3月24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4人,實到監事4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崔丙仁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經記名投票表決,審議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0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二、200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三、關于對公司與關聯方進行關聯交易發表意見的議案 為確保公司原料供應,公司分別從公司第一大股東河南豫光金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參股子公司烏拉特中旗天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東升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甘洛豫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購買鉛精礦,公司擬分別與其簽訂《購貨合同》;集團公司及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因生產需要需購買公司產品鉛基合金、鈉米氧化鋅和電解鉛,公司擬分別與其簽訂《供貨合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的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對上述交易,監事會認為:1、上述關聯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是根據市場化原則而運作的,交易的定價遵循"公平、公開、公允"的原則,公平合理;2、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和表決中,關聯董事回避表決,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和廣大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四、關于審議公司2007年度報告及摘要并發表審核意見的議案 對公司2007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監事會發表如下審核意見:1、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2、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夠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3、在提出本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