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21 證券簡稱:華英農業 公告編號:2024-041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1%暨回購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并將按照有關回購規則和監管指引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出售或注銷。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2.30元/股(含),具體回購金額及回購數量以回購完成時實際使用的資金和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拮远聲徸h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三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6)、《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9)。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24,413,175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14%,最高成交價為1.8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49元/股,成交總金額為42,647,296.26元(不含交易費用)。上述回購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回購指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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