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62 證券簡稱:悅心健康 公告編號:2024-032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期權簡稱:悅心JLC1,期權代碼:037349;
2、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79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215.7792萬份,約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926,500,000股的0.2329%,行權價格3.41元/股;
3、本次行權模式采用自主行權;
4、本次股票期權行權期限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根據行權手續辦理情況,本次實際可行權期限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
5、本次行權期內行權股份上市時間依據各激勵對象行權時間確定;
6、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若全部行權,公司股份仍具備上市條件;
7、公司自主行權承辦券商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辦券商已在業務承諾書中承諾其向公司和激勵對象提供的自主行權業務系統符合自主行權業務操作及相關合規性要求。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自主行權事項已獲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自2024年5月20日起,符合行權條件的79名激勵對象可以在實際可行權期間內的可行權日通過承辦券商股票交易系統進行自主行權。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說明
1、等待期
根據《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授權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行權比例為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總數的30%。
本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權日為2023年4月10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登記完成日為2023年5月18日,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等待期將于2024年5月17日屆滿,屆滿之后可以進行行權安排。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達成情況說明
■
綜上所述,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成就,公司及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禁止行權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情形,第一個行權期達到考核要求的79名激勵對象對應的215.7792萬份股票期權均可行權。根據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一個行權期相關行權事宜。
二、本次行權事項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存在差異的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以及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需對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共計34.1208萬份股票期權份予以注銷,具體情況如下:
1、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2名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21萬份股票期權不得行權并由公司注銷。
2、因2023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介于觸發值和目標值之間,并且部分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未完全達標,該部分已獲授但未行權的13.1208萬份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上述事宜經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無需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除上述事項以外,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安排
(一)行權股票的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權簡稱:悅心JLC1
(三)期權代碼:037349
(四)可行權人數:79人
(五)可行權數量:215.7792萬份,約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926,500,000股的0.2329%
(六)行權價格:3.41元/股
(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分配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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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權方式:自主行權
(九)行權期限:本次股票期權行權期限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根據行權手續辦理情況,本次實際可行權期限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
可行權日必須為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間內不得行權: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激勵對象在行權前發生減持股票行為,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對短線交易的規定自最后一筆減持之日起推遲6個月方可行權。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激勵對象行權時應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行權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不存在買入、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
五、本次行權專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所募集資金將存儲于公司行權專戶,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六、本次行權激勵對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安排和繳納方式
本次行權激勵對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由激勵對象自行承擔,所得稅的繳納采用公司代扣代繳的方式。
七、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的處理方式
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激勵對象因行權條件未成就而不得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必須在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期內行權,在行權期內未行權或未全部行權的股票期權,公司將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遞延至下期行權。
八、本次行權對公司的影響
1、對公司股權結構和上市條件的影響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本次行權期結束后,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2、對公司經營能力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總量為215.7792萬份,如果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全部行權,公司總股本將由92,650萬股增加至92,865.7792萬股,將影響和攤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具體影響情況以公司年審會計師審計的數據為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公司已在授權日采用布萊克一斯科爾期權定價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確定股票期權在授權日的公允價值;公司在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的最佳估算為基礎,按照股票期權在授權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在行權日,如果達到行權條件,可以行權,結轉行權日前每個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和“資本公積-股權溢價”;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權未被行權而失效或作廢,將按照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處理。
本次行權不會對公司當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九、其他相關說明
(一)公司將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報告中披露公司股權激勵對象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對象自主行權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等信息。
(二)公司自主行權承辦券商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辦券商已在業務承諾書中承諾其向公司和激勵對象提供的自主行權業務系統完全符合自主行權業務操作及相關合規性要求。
(三)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中有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參與行權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出具書面承諾自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賣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權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或賣出所持公司股份后六個月內不得行權,避免出現短線交易等行為。
特此公告。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162 證券簡稱:悅心健康 公告編號:2024-033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獨立董事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沉痛公告,公司獨立董事牟煉女士于近日因病逝世,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牟煉女士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問。
牟煉女士在擔任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忠實地履行了作為獨立董事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為公司相關決策事項提供了專業意見和建議,積極維護中小股東利益。公司及公司董事會謹此對牟煉女士表示衷心感謝。
牟煉女士逝世后,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由9名變為8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數,但低于《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成員人數和獨立董事人數,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低于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公司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盡快按照相關程序增補新的獨立董事。在新任獨立董事選舉完成之前,公司獨立董事職責暫由阮永平先生和洪亮先生兩位獨立董事履行。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特此公告。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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