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芯股份”、“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在科創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4〕106號)。
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保薦人(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初始公開發行新股3,000.0000萬股,占發行后發行人總股本的25.00%。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12,000.0000萬股。本次發行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設老股轉讓。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450.00萬股,占本次初始發行數量的15.00%,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的認購資金已于規定時間內全部匯至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450.00萬股,占本次初始發行數量的15.00%,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相同,不向網下回撥。
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發行數量為1,785.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初始發行數量的70.00%;網上發行數量為765.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初始發行數量的30.00%。
本次發行價格為19.86元/股。
根據《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和《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由于本次網上發行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為3,251.77倍,超過100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將扣除最終戰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數倍,即255.00萬股)由網下回撥至網上。回撥機制啟動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1,530.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60.00%;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1,020.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40.00%。回撥機制啟動后,網上發行最終中簽率為0.04100332%。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繳款環節,并于2024年4月2日(T+2日)及時履行繳款義務:
1、網下獲配投資者應根據本公告,于2024年4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19.86元/股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4年4月2日(T+2日)16:00前到賬。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本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4年4月2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2、本次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3、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4、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獲得配售后,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以及存在其他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號)行為的投資者,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5、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向已參與網上申購并中簽的網上投資者和網下發行獲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對象送達獲配繳款通知。
一、戰略配售最終結果
(一)參與對象
本次發行中,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選擇在考慮《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證發〔2023〕3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投資者資質以及市場情況后綜合確定,主要包括:
(1)海通資管匯享燦芯員工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燦芯股份專項資管計劃”)(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2)海通創新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參與跟投的保薦人相關子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已與發行人簽署戰略配售協議。關于本次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核查情況詳見2024年3月28日(T-1日)公告的《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配售之專項核查報告》和《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關于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核查事項的法律意見》。
(二)獲配結果
2024年3月27日(T-2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19.86元/股,本次發行總規模約為59,580.00萬元。
依據《實施細則》,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海通創新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已足額繳納戰略配售認購資金,本次獲配股數150.00萬股。
本次發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燦芯股份專項資管計劃的方式參與認購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10.00%,即300.0000萬股,同時參與認購規模金額上限不超過10,800.00萬元。燦芯股份專項資管計劃已足額繳納戰略配售認購資金合計10,800.00萬元,共獲配300.00萬股。
截至2024年3月26日(T-3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均已足額按時繳納認購資金。主承銷商將在2024年4月8日(T+4日)之前將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初始繳款金額超過最終獲配股數對應金額的多余款項退回。
根據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簽署協議中的相關約定,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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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上搖號中簽結果
根據《發行公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于2024年4月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北塔707室主持了燦芯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搖號中簽儀式。搖號儀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搖號過程及結果已經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公證。中簽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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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與網上發行申購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投資者持有的申購配號尾數與上述號碼相同的,則為中簽號碼。中簽號碼共有20,400個,每個中簽號碼只能認購500股燦芯股份A股股票。
三、網下發行申購情況及初步配售結果
(一)網下發行申購情況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證發〔2023〕33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以及《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號)等相關規定,主承銷商對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資格進行了核查和確認。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發行承銷業務)最終收到的有效申購結果,主承銷商做出如下統計:
本次發行的網下申購工作已于2024年3月29日(T日)結束。經核查確認,《發行公告》披露的306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7,130個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按照《發行公告》的要求進行了網下申購,網下有效申購數量5,940,000萬股。
(二)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根據《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公布的網下配售原則和計算方法,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對網下發行股份進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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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631股按照《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公布的網下配售原則配售給“華泰柏瑞中證A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其為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申購時間最早(以上交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申購編號為準)的配售對象,且其獲配總量沒有超過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結果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則。最終各配售對象初步配售情況詳見“附表:網下投資者初步配售明細表”。
四、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網下投資者對本公告所公布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如有疑問,請與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聯系。
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1、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聯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號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021-23187191
發行人:燦芯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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