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春節假期較長、工作日相對較少,金融機構罰單數量和處罰金額明顯減少,2月份金融機構共收到629張罰單,合計處罰金額1.18億,環比減少58.15%。包括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派出機構、央行及派出機構、外管局、交易所等開出的罰單數量均環比減少,唯獨證監會罰單數量環比大增3.7倍。
金融機構方面,在證監會“重拳出擊”整頓之下,券商、私募基金被重罰,券商2月份共收到82張罰單,環比大增148.48%。私募基金1月份無罰單,2月份收到15張罰單。
2月份有1家銀行、兩家保險公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溫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被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2家保險公司為安心財產保險、中國大地財產保險。
一、 金融行業2月被罰總體情況
2月受春節放假因素影響,大部分監管機構減少“開罰單”,唯獨證監會罰單數量大增,證監會罰單數量環比增加3.7倍,不少券商、私募基金被處罰。2月份正值證監會“換帥”,2月7日,吳清接棒易會滿,出任證監會第十任主席。
今年2月份包括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罰單數量均出現大幅減少,但也有金融機構罰單數量大增,比如券商2月份共收到82張罰單,環比大增148.48%。私募基金1月份無罰單,2月份有15張罰單。
券商被罰較多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從業人員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情況下違規展業、銷售違規、內部控制不嚴或存在缺陷等。
私募基金被罰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有銷售環節違規、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開展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的業務等,部分私募基金甚至開展與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二、銀行機構和非銀機構2月處罰排行
2月罰單數量最多的銀行為工行,江西永豐農村商業銀行、交通銀行罰單數量排第二,蒙商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排第三。
2月處罰金額最多的銀行是蒙商銀行,合計處罰金額達930萬,其次是華夏銀行、恒豐銀行。
2月罰單數量最多的非銀機構為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其次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中國人壽財產保險。
處罰金額最多的非銀機構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紫金財產保險、安盛天平財產保險處罰金額分別排第二、第三。
三、大額罰單分析
2月500萬以上大額罰單
2月份500萬以上的大額罰單僅蒙商銀行收到的一張處罰金額893.4萬元的大額罰單,整體大額罰單不多,處罰金額超過300萬的罰單也只有5張。
蒙商銀行被央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處罰款893.4萬元主要是由于違反了反洗錢法相關規定,具體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時任蒙商銀行包頭分行行長管某、時任蒙商銀行信用卡部副總經理李某春也被處罰,分別被罰款2.4 萬、6.9 萬。
四、2月典型合規問題
1、招商證券63名員工違法炒股被重罰,合計罰沒8173萬元
據證監會披露,證監會組織稽查執法、日常監管力量集中查辦了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63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8173萬元,對1人作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1人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對46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擬對3人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對5人采取監管談話、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
據深圳證監局調查,招商證券多名員工曾存在借用他人證券賬戶長期交易股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交易股票、委托他人炒股等違法違規行為,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2021年以前。在前述期間,招商證券對于從業人員行為管理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行為重視程度和問責力度不夠。常規及專項核查頻次較少,對員工行為的持續監督、警示教育力度不足。二是從業人員行為監測監控管理不到位。對員工手機號碼等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沒有及時檢查、核對、更新。對員工登錄他人賬戶以及借用親屬或他人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未予以充分關注。三是配套信息技術系統建設不足。證券賬戶終端使用數據記錄存在缺陷,客戶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及時。
招商證券相關負責人也被處罰,公司董事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2名時任合規總監被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2、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挪用被重罰
今年2月份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處罰力度大增,據不完全統計,共有32個罰單涉及個人經營性貸款,環比1月增60%。處罰金額超過200萬的9張罰單中,有4張涉及個人經營性貸款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涉及個人經營性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規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經營貸款業務不審慎等,其中以違規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的罰單居多,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的領域主要為房地產領域。
去年隨著個人經營性貸款利率一再走低,一些貸款中介機構曾力推按揭貸款轉個人經營性貸款,部分購房者為降低貸款利率將按揭貸款轉為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發放后被用于償還按揭貸款。
五、金融機構被列為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情況
1、金融機構被列為被執行人情況
截至3月5日,金融機構今年2月份共有691條被執行人記錄(部分記錄可能最新已撤銷,下同),環比大幅減少57.69%。
細分行業來看:
其中銀行有132條被執行人記錄,保險公司有478條被執行人記錄,券商有10條被執行人記錄,信托公司有14條被執行人記錄,私募基金(含私募股權基金、創投)有32條被執行人記錄。
銀行業,2月份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次數最多的銀行是河北承德熱河農村商業銀行和遵化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排第二,工商銀行排第三。
保險業,2月被列為被執行人次數最多的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其次是中國平安財產保險、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與1月份類似。
證券業,2月份被列為被執行人次數最多的是銀河證券,共有5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私募領域,2月被列為被執行人次數最多的私募是泛海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遼寧勝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排第二,民生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泛融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排第三。
2、金融機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況
2月份有一家銀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溫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被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保險公司有2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安心財產保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次數最多,達4次,截至3月5日,安心財產保險有40條失信被執行人記錄。中國大地財產保險文水支公司2月份有1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記錄。
2月份有2家私募基金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中深圳市進化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兩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前海長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月份新增1條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記錄,截至3月5日,共有3條失信執行人記錄。
六、金融機構1月被罰緣由分布
今年2月銀行被罰最多的前三大違規原因是未依法履行職責、違規經營、違反反洗錢法。按不同領域來看,信貸領域依然是罰單最多的領域,其中處罰最多的違規行為為違規發放貸款,其次是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貸后管理不到位/不盡職的罰單也不少。
非銀機構今年2月違規原因主要集中于未依法履行職責、提供虛假資料證明文件、違規經營等。
(本文的數據支持方為企業預警通)
(作者:唐曜華 編輯:方海平)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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