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奎 韓宋輝
全面注冊制下,以董責險為代表的責任保險產品迎來發展新機遇。
近期,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熱潮持續高漲,包括順豐控股、浙商證券等數十家上市公司密集發布購買董事監事高管責任險(董責險)相關公告。
不過,責任保險產品在面臨巨大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存在著諸多挑戰:在國內發展時間不長、產品覆蓋率較低、賠償案例少,保險公司與投保企業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給產品定價和設計帶來挑戰……
市場規模不大
費率“因人而異”
“董責險保障的是董監高人員因工作失誤面臨的追責,包括律師費、和解金等,有些保單還擴展了保釋費、公關費、危機處理費等。”一家小型財險公司副總裁表示,如果是管理人員的故意行為導致追責,保險公司是不賠付的,常見拒賠情形包括董監高不誠實、欺詐、故意違法行為等。
相較于一般責任險產品,董責險核保與理賠涉及法律、企業風險、信譽等多方面因素,專業性和風險管控難度都更高。受訪人士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經營董責險的保險公司往往梳理了企業白名單,將那些管理規范、法人治理良好、黨建到位的企業列為主要承保對象,以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及公司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為主。
目前,董責險市場規模不大。“行業規模保費在十億元級別。我們公司業務規模不是很大,但客戶量眾多。”上述小型財險公司副總裁表示,每家投保公司的保費不高,少則一二十萬元,多則三五十萬元,根據董監高人數不同有差異。通常來講,一家有10多位董監高人員的公司,董責險保費在30萬元至50萬元之間。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表示,董責險定價因素比較復雜,需要綜合考慮投保公司的行業環境、股價表現、行政處罰、訴訟風險、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宏觀政治經濟以及董監高個人情況等多種因素,因此不同投保公司之間的費率水平可能與市場平均費率有比較大的差距。
全面注冊制
促進承投兩端良性互動
全面實行注冊制后,上市或擬上市主體責任風險將逐步傳導到上市公司的董監高及專業中介機構。在此背景下,董責險市場需求將較快增長,承保端和投保端有望實現良性互動。
全面注冊制對保險公司和擬上市公司都提出更高要求,中怡保險經紀金融及專業責任險執行總監申迪中認為,一方面,注冊制下監管機構只做形式審查,董監高的責任風險較難判斷,保險公司開展董責險業務會更加謹慎;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對投保公司審查會更嚴格,優質公司相對容易購買到保險,會倒逼資質較差的擬上市公司提高公司經營和治理水平。
保險公司決定是否為一家公司承保董責險會考慮很多因素。申迪中表示,比如關聯交易的披露情況,如果一家公司的關聯交易較多,保險公司會擔心其大量依賴關聯交易做業務,潛在風險較大;從財務數據角度來看,如果一家公司負債率尤其是短期負債率過高,保險公司會擔心其流動性風險,承保也會更加謹慎。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副主任趙明認為,隨著上市公司面臨的訴訟風險上升及董責險賠案增多,董責險費率上漲是一個必然趨勢。未來隨著企業投保需求提高,險企在保險條款設計中應提高通俗易懂性,設計出更多本土化條款。同時,行業也需要更多董責險專業精算人才。
未來,董監高責任險發展中面臨的一大挑戰是理賠糾紛。“險企在申請理賠中關注的最關鍵的問題是,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條款是否對其適用,這涉及各種可能的法律和事實認定問題,包括董監高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在法律層面上的認定標準以及行業慣例的影響,具體界限需要判例來逐步確認。”趙明說。
各環節責任風險產品
都將迎發展機遇
隨著全面注冊制實施,一方面中國資本市場有關主體的責任風險顯著上升,另一方面風險上升將激發企業的投保需求。王民認為,除了董責險以外,招股說明書責任保險、獨立董事責任保險、證券中介機構職業責任保險等責任保險產品將迎來發展的新機遇。
“但風險與機遇并存。”王民說,中國險企需要在借鑒海外成熟資本市場經驗基礎上,結合本土法律制度與資本市場特點,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減量與風險轉移功能,服務于中國資本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新證券法確立的“中國式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的訴訟風險,這給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帶來了發展機遇。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是指,由保險公司以保險產品作為擔保物,對訴訟公司的財產保全行為進行擔保,當訴訟企業敗訴需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或者先行墊付的保險。
目前,保險業主要對訴訟責任清晰、勝訴概率較大的一方開展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業務。“這塊市場競爭較大,費率水平已經很低了。”一位險企高管表示,其實敗訴率更大一方的保險需求更大,更需通過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來釋放涉訴財產流動性。該公司已組建專業團隊,決定深耕這塊業務。
“這塊業務風險是很大的,我們要嚴格篩選客戶。”上述高管表示,該公司正在建立白名單制度,將一些實力強、過往履責信用良好的公司納入進來,比如一些國有企業、治理穩當的股份公司等。
此外,注冊會計師責任保險、審計師責任保險也被業內認為市場潛力較大。以注冊會計師為例,其承擔著評估企業經營狀況、對企業進行審計等責任。注冊會計師責任保險或者審計師責任保險便是在注冊會計師、審計師因疏忽、過失造成他人損失而被追責經濟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的保險。
“全面注冊制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對投資者的參考意義更大,其審計責任也相應更大。”一位險企高管表示,預計注冊制下,險企會調整注冊會計師責任保險、審計師責任保險的保障條款和免責條款、費率水平等,以適應這類責任保險的風險水平變化。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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