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記者 歐陽劍環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征信全流程業務規則。業內專家認為,這將給助貸等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模式帶來直接影響,未來助貸業務征信“斷直連”勢在必行。
“斷直連”大勢所趨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介紹,《辦法》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信息安全等全流程合規管理為主線,以明確征信業務邊界、加強信息主體權益保護為重點。互聯網平臺開展助貸等相關業務符合征信業務定義的,適用《辦法》。
“當前助貸業務中,多數助貸公司會涉及用戶基本信息、借貸信息的采集整理等,數據均直連金融機構,未通過征信機構傳輸。”國泰君安非銀首席分析師劉欣琦表示,隨著《辦法》落地,未來助貸業務征信“斷直連”勢在必行,助貸機構需要和持牌征信機構合作,作為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提供信用信息,再由征信機構將信用信息傳輸至金融機構。
此前監管部門已對助貸業務提出“斷直連”要求。今年7月,監管部門要求平臺機構在與金融機構開展引流、助貸、聯合貸等業務合作中,不得將個人主動提交的信息、平臺內產生的信息或從外部獲取的信息以申請信息、身份信息、基礎信息、個人畫像評分信息等名義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
央行行長易綱日前點名無牌或超范圍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為。他表示,中國頭部平臺公司在開展電商、支付、搜索等各類服務時,獲得用戶的身份、賬戶、交易、消費、社交等海量信息,繼而識別判斷個人信用狀況,以“助貸”名義與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合作,相當于未經許可開展個人征信業務。
國家金融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介紹,在目前助貸模式下,助貸機構大多將客戶和信用評分結果一并推送給銀行,在此過程中會涉及一些潛在風險點。例如,由于合作方數據處理不規范給銀行帶來連帶風險等。在“斷直連”要求下,助貸機構和銀行將通過征信機構實現風險隔離,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過程變得更加規范。
助貸展業模式生變
記者了解到,當前已有公司開始尋求與征信公司展開合作。某金融科技平臺負責人稱,按照最新監管方向,助貸平臺仍然可以通過和征信機構合作為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我們去年就和百行征信達成戰略合作意向并開展了多方面合作,近期在信息‘斷直連’方面深入溝通并初步達成合作方向。”
不過也有從業人士坦言,“斷直連”給公司帶來了不確定性。一家助貸平臺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斷直連”之后,助貸平臺與金融機構的助貸決策模型必須要修改,修改將基于助貸平臺被允許拿到多少數據以及征信公司對平臺抓取數據的種類和質量提出的要求,因此數據的范圍肯定要比現在市場上助貸公司所抓取的數據少很多。
基于這樣的假設,助貸公司的風控手段要進行重新研發或者設計,需要調試很長時間,連帶著助貸平臺與金融機構一起開發的模型也要調整。在調整過程中,各家助貸平臺的獲客效率、成本、風控表現、壞賬率等指標都會面臨波動和挑戰。調整之后還需要一段時間用真實的業務來優化這一模型,而這個變革將是漫長的。
獨立風控是關鍵
對于金融機構而言,隨著個人信息“斷直連”等監管要求逐漸明晰,金融機構將利用較規范的征信數據開展自主風控。
去年以來陸續出臺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等文件均強調了壓實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主體責任。
華東地區某城商行零售部負責人表示,個人信息“斷直連”有利于實現銀行機構助貸業務自主風控。銀行機構應對照梳理、完善現有助貸業務流程,厘清互聯網平臺與銀行機構在客戶信息管理與身份識別、助貸業務準入與風控方面各自的職責和要求;切實獨立有效開展授信審批、合同簽訂等操作環節的自主風控;嚴格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反洗錢管理有關客戶身份識別的管理要求進行管理和操作。
長期來看,銀行應不斷提升場景建設等方面的核心能力。曾剛認為,中小銀行本來應該自建下沉客戶場景,但由于技術、人力資源等資源稟賦有限,短期內可能難以做到,助貸模式應運而生。未來,助貸機構也可以探索向中小銀行輸出場景建設能力,將助貸模式中合規的部分保留下來。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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