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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土地反承包走向土地股份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3:15 中華工商時報
彭興庭 在上世紀70年代末,“分田到戶搞包干”讓廣東中山坦洲鎮新合村農民火了一把,生活逐漸紅火。但發展到今天,新合村村民農業經營模式的缺點暴露出來:單一分散,規模小。分田到戶搞包干顯然滿足不了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在建設新農村過程中,新合村摸索、實行了土地反承包經營管理模式,簡單地說就是把收回來的土地統一布局,對水利、農路等設施集中整治,再發包給本村村民進行連片種植特色水果或養殖。 據報道,“這種承包種植模式投入少,管理易,見效快。”對于經濟增長,傳統的經濟學一般認為,資本積累、技術進步是源動力。然而,現代制度學派卻認為,資本積累、技術進步只是經濟增長本身,而經濟增長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變遷:一種提供適當個人刺激的有效的產權制度體系。正如道格拉斯·諾思所說,經濟增長的關鍵在于制度,特別是能有效保護個人利益的產權制度。這一點其實可以在我們的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革中得到充分的驗證。 改革前多年的強制集體化,使農業生產長期停滯不前。而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制,作為一項制度創新,用林毅夫的話說,它給予了一個勞動者最高的激勵。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實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然而,農村土地的這一次制度變遷并不是一次完整的產權變革,地權歸屬在改革前和改革后并沒有區別。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這種缺陷就越來越明顯。 世界土地制度的演進表明,一個靈活的土地權益流轉制度是土地產權制度不可缺少的內容,是土地高效配置的重要保證!敖ㄔO社會主義新農村”被納入了國家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要有“新農村”,就要解決現在積弊重重“三農”問題,這除了常規的增加資金投入、鼓勵產品和技術創新,最需要的還是制度創新。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農民收入增長開始放緩,農地荒蕪的現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土地不能流轉,就不能形成專業農戶,就不能培育真正能夠參與競爭的市場主體。農民必須從“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原始耕種方式中解放出來。 “把收回來的土地統一布局,再重新發包”,“土地反承包”作為一種“從實踐中來”的制度,固然是有其意義和價值的。但是,“土地反承包”并沒有觸及土地產權這個利益核心,仍是一種半截子式的產權,也沒有形成太大的增值空間,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仍然是一場空話。 說到底,“土地反承包”只是一種應對家庭聯產承包“單一分散、規模小”等缺陷的權宜之計。在我看來,“土地股份合作”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農民土地作價入股”,不但有利于土地的統一布局,形成規;洜I,更重要的是,這種制度將農民的承包經營權固定化、價值化。2006年,韶贛(韶關至江西贛州)高速公路廣東境內段的土地征用首次嘗試“農民土地入股”征地方式,農民以土地作為要素入股高速公路,并依法從中獲取收益。這種“入股”,不僅僅應該存在于政府的征地拆遷中,更是實現農業產業規模經營的關鍵一步。 從上世紀80年代一直鬧到現在,關于土地的資產化、股份化除了零星的試點之外,幾乎沒有什么進展。按照一些人的解釋,是因為意識形態的原因。其實,與其說是因為思想觀念不開放,不如說是其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集團阻撓。有人估計,改革開放30年,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征地,從農民手中獲得的土地凈價收益超過20萬億元。而如果實現了“土地股份合作制”,這部分收益本應該屬于農民。 “土地反承包”已經有了土地股份合作的影子,可以想象的是,從“土地反承包”走向“土地股份合作”,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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