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24日消息,近年來,金融投資詐騙案件頻頻發生,犯罪分子利用花樣繁多的金融產品、金融科技手段等名目,以所謂“穩賺不賠”“保本保息”“高額利息”為誘餌,借助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網絡媒介的放大效應,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金融詐騙,且二者相互交織,不僅給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影響,還對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嚴重破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從檢察辦案看,金融投資詐騙犯罪分子通常利用社會公眾金融知識欠缺、投資獲利心切、風險意識淡薄等弱點,編造“高大上”的投資名目,營造周邊人員普遍獲利假象,烘托“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的氛圍,將社會公眾一步步誘騙引入詐騙陷阱。社會公眾防范金融投資詐騙,關鍵是要不斷提高自身防騙識詐的意識、能力,履行好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第一責任”,不被“高收益”所惑,不給詐騙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為幫助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識別防范金融投資騙局,此次有針對性地選取了七件典型案例,涉及基金、外匯、股票、期貨、保險等主要金融業務,有的假冒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名義,在網絡上進行虛假宣傳,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投資者注資;有的利用虛假炒外匯、股票、虛擬幣平臺,虛構投資盈利、操控漲跌,詐騙被害人財物;有的虛構股評大師以提供投資指導為名,誘騙股民高位接盤;有的以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為名非法集資;有的以提高投資收益為誘餌,誘騙被害人高價購買金融服務或軟件。上述案件表現形式雖各有差異,但實質上是犯罪分子將傳統詐騙犯罪包裝在各種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金融平臺之下,誘導金融投資者投資,通過犯罪手段攫取廣大被害人的巨額財富。
金融投資騙局花樣不斷翻新,但套路基本相同。廣大人民群眾可以從案例中了解常見金融投資詐騙手法,從他人上當受騙的經歷中汲取教訓。提醒廣大金融投資者開展任何金融投資活動:
加強金融知識學習,熟悉投資的業務,不盲目相信他人的營銷推介;
堅持理性投資,提高風險意識,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資項目;
提高對非法集資、詐騙等非法活動的警惕和識別能力,選擇正規的投資公司和渠道,警惕各類社交平臺的推薦活動,謹防通過來源不明的網站下載APP或投資相關產品;
謹記金融投資必然伴隨風險,堅決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無風險”等噱頭誘惑。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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