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姜鑫 8月19日,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于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藥費用。
在此之前,參保人員每個月劃到醫保專用存折資金可以自由支取。“小金庫沒了,剛調了社保基數,到手的錢又少了……”看到上述消息,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感慨說。
北京市醫保局同時表示,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折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后仍可隨時取現使用。
此外,《通知》還表示,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比例不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仍執行現行標準,70歲(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劃入,70歲以上按照110元/月劃入。
個人賬戶自己可家庭共濟。《通知》稱,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許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濟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的相關費用,并可使用個人賬戶為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王先生每個月有六百多元的資金會被劃入到醫保賬戶專用存折,設置每三個月領取一次,會有近2000元劃入北京銀行。由于父母不在北京,尚未成家的王先生一時間不知道這筆資金定向使用后自己能否用完,現決定購買一份北京普惠健康保。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起,北京市職工門診待遇將不設封頂線,門(急)診2萬元以上按60%支付。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超出2萬元部分由個人負擔。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含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上不封頂。北京市醫保局表示,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17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
為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5萬元以內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報銷60%,5萬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報銷70%,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3.5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1.2億元。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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