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標的 |
滬深300指數 |
合約乘數 |
每點300元 |
合約價值 |
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 |
報價單位 |
指數點 |
最小變動價位 |
0.2點 |
合約月份 |
當月、下月及隨后兩個季月 |
交易時間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
末交易日交易時間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
日價最大波動限制 |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12% |
交割方式 |
現金交割 |
最后交易日 |
合約到期月的第3個周五,法定節假日順延 |
交割日期 |
同最后交易日 |
手續費 |
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 |
交易代碼 |
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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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目內容系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之征求意見稿編寫,如有變動應以正式公布的合約及相關規則為準。此欄目內容只作為介紹股指期貨基本知識之用,不作為投資者投資決策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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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完整的期貨交易流程應包括開戶與下單、競價、結算與交割四個環節。這里根據目前條例規則擬定初步的開戶流程示意圖,待正式條例規則出臺后,將根據新的規則對開戶流程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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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可以到中金所(www.cffex.com.cn)網站上找到合適的中金所會員或者取得股指期貨介紹經紀商資格(IB)資格的證券公司的聯系方式。
[詳細] |
個人開戶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并且提供復印件,簽署時需提供相應的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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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只有當客戶已經知道期貨交易的風險并在《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確認后,期貨公司才能與客戶簽署期貨經紀合同。
[詳細] |
(1)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投資者應當填寫書面交易指令單;(2)電話方式下達交易指令,期貨公司必須同步錄音;(3)計算機、網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達交易指令,期貨公司應當保存能夠證明交易指令內容的記錄。
[詳細] |
《期貨經紀合同書》包含了期貨經紀業務中的最基本內容,通常是一種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內容具有可選擇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選擇;又如,有些期貨公司在客戶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銀期轉賬”方式。[詳細] |
《期貨經紀合同書》對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的約定。合同書具有法律效應,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須按合同書約定履行權利和義務。[詳細] |
按照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之前必須與客戶簽署《期貨經紀合同書》,而且,為了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實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書必須當面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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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署完畢后,客戶還應該填寫“期貨交易登記表”,這張表格為客戶申請交易所的專用交易編碼。期貨公司還會向客戶分配一個專用資金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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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在辦齊一切手續之后及交易之前,應按規定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應將客戶所繳納的保證金存人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的客戶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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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上提供了投資者查詢服務系統,通過該系統投資者可查詢自身交易結算報告等信息,防止可能發生的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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