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組織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多元化管理,有利于提升轉型時期的信評行業發展質效,并持續規范信用評級業務,引導評級機構提高執業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尤其是有利于推動評級機構專注于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建設、回歸業務本源。
新華財經北京12月9日電(王菁)臨近年末,金融市場一年一度的多領域機構自律監管“成績單”陸續出爐。
12月9日晚間,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公布2024年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評價結果,參評機構包括12家市場主要信披機構,在綜合素質得分和最終得分方面,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均拔得頭籌,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兩項評選中均位列前三,此外,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和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分列兩項評選的第二位。
業內人士指出,自律組織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多元化管理,有利于提升轉型時期的信評行業發展質效,并持續規范信用評級業務,引導評級機構提高執業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尤其是有利于推動評級機構專注于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建設、回歸業務本源,更好地發揮信用評級緩解信息不對稱、揭示信用風險的功能,從而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評級區分度水平更趨合理 投資人付費模式前景引發關注
隨著我國信用評級行業統一監管格局不斷完善,信用評級機構盡職履責、合規經營意識有所提升,在信用風險揭示、解決信息不對稱等方面發揮了較大作用。
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正式施行。彼時,《通知》明確提出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提升評級質量和區分度,鼓勵發行人選擇兩家及以上信用評級機構開展評級業務。而這一綱領性文件,也稱為指導信用評級行業近年來大力推進轉型升級的“指揮棒”。
據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介紹,本年度自律評價結果包括綜合素質得分和最終得分兩部分。其中,綜合素質得分由基本素質、信評質量、報告質量、服務質量得分加權匯總形成,反映評價期內信用評級機構的整體評級能力。而最終得分在此基礎上,由評審專家根據評價對象在評價期內是否發生重大信用評級事故、是否存在人員或機構違規等方面的問題,按照問題的性質、發生頻率以及后果,進行相應減分,反映評價期內信用評級機構的整體評級表現。
結合評價內容來看,以中債資信為例,其采取投資者付費的運營模式,意在有效切斷評級機構與受評對象之間的利益鏈條,最大限度保障自身評級業務運作的獨立性。2023年,中債資信披露的違約率檢驗中AA級以上(含AA)樣本主體違約率為0.00%,近三年其評級AA級以上主體均未出現違約,評級區分度較好。
中債資信相關負責人對新華財經介紹稱,投資人付費模式在防范利益沖突、維護評級獨立性方面具有天然優勢。中債資信評級結果以A為中樞、“中間大、兩頭小”的類正態分布較為明顯,等級分布更符合我國市場特征。截至2023年底,中債資信累計成功預警違約企業154家,預警效果顯著。在違約前級別平均水平表現方面,違約前20個月、6個月的級別中值分別為A、BBB,體現了良好的風險預警能力。
不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張立群對新華財經提及,盡管從成效看,投資人付費模式經過10多年的探索實踐,風險揭示更為有效、市場認可度更高,但是由于該模式存在“搭便車”等固有難題,制約了投資人付費評級公共產品屬性的功能發揮,相關配套的政策制度也還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
基于此,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財務金融系教授孟慶斌提出了相應建議稱,應進一步充分發揮投資人付費評級機構在評級標準合理性、穩定性方面的優勢,實現其校驗和對沖效果,從而助力評級行業泡沫平穩擠出,營造更有利于投資者付費評級作用發揮的制度環境,更好地服務于債券市場改革開放及其高質量發展。
滿足多元化投資者需求 評級行業轉型進入新階段
另從保險機構投資者角度來看,對諸如債券投資當中需要密切參考的信評信息十分需要,也因此與信用評級機構執業水平保持著密切關聯。面對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評級機構在提升核心競爭力、及時全面地滿足大類資產配置投資者的關鍵需求方面,面臨著重要的機遇和挑戰。
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建議稱,評級機構可以在不同方面繼續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評級行業影響力和機構公信力:首先是持續加強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實施問責追責的管理機制,筑牢評級機構展業基礎;其次是不斷加強評級方法和模型的研究,提升評級序列分布的合理性,提高評級的前瞻性;同時,評級機構還需要持續實施提高報告質量的舉措,提高評級報告風險揭示能力,尤其是具備較強的風險預警能力。
當然,僅靠評級主業發展還遠遠不足以支撐行業高質量轉型。“未來可以積極探索投資人多元化需求,與投資人形成良性的交流和反饋機制,發揮評級機構服務于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也如是說。
其實,不僅是保險業協會持續關注著評級機構的規范運行,各主管部門和所屬自律協會一直在引導評級行業的健康發展。今年以來,交易商協會等部門陸續出臺各項細則和業務指引,引導評級機構有序競爭,規范評級機構執業行為,優化評級機構評價辦法。
回顧來看,今年3月,交易商協會曾全面梳理整合評級業務自律規則,細化評級行業監管規范的操作標準,公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自律指引》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信息披露指引》,并配套修訂注冊文件表格體系中評級相關信息披露要求。相關指引已經自6月1日起施行了近半年時間。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資深研究員對新華財經表示,“近年來信用評級主管監管部門及自律組織高度重視評級行業發展,出臺一系列制度規則,推動評級行業制度框架更加明晰,為評級行業發展指明方向。經過不斷優化的系列業務規則,更加貼合現階段評級業務發展現狀和發展目標,有利于推動評級行業的規范化運行和長期健康發展。”
一直以來,信用評級行業便是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守門人”。廈門大學管理學院財務學系主任、教授吳育輝對新華財經指出,“我們需要積極培育公信力較強、評級區分度較高、風險揭示較為有效、市場認可度較好的本土評級機構,促進信用評級行業的健康發展,不僅有利于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現實能力,也是提升我國債券市場在風險定價和標準制定方面的國際話語權和主動權,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內容。”
來源:新華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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