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周報-時代在線
今年以來,招商銀行(600036.SH)部分分行屢次受到監管罰單。
3月20日晚,湖北荊州銀保監分局開出罰單,因“信貸資金違規回流借款人開立存單”,招商銀行荊州分行被予以罰款30萬元;對責任人張瓊予以警告。
信貸資金違規回流,是指借款人的貸款已由銀行受托支付給借款人的供應商,經過借款人與供應商的操作,由供應商轉回給借款人。
“貸款違規回流的問題一直是監管重點。”某國有銀行支行負責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對于銀行來說,如果沒有發現借款人貸款的資金回流,就違反了貸款必須受托支付的規定,“屬于三查不嚴,如被檢查發現,通常監管部門會對銀行給予罰款處罰。”
通常來說,受托支付是貸款人(銀行)控制借款資金用途的常用手段,但實踐效果很差。借款人為了更方便的控制使用貸款資金,不僅讓供應商轉回資金,有的還通過關聯企業、關系人多次轉賬最終轉回到借款人賬戶上。
“在操作中,銀行對于比較復雜的資金回流交易很不好認定,有時候出于市場競爭壓力加劇,很多銀行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任其發展。”某城商行的信貸經理如是說。
實際上,近年來,很多商業銀行在這個問題上被監管部門開出罰單。
例如,2022年7月,華夏銀行常州分行被江蘇銀保監局罰款80萬元,原因之一就是“貸款資金違規回流開立存單,質押用于發放流動資金貸款”;2018年10月,徽商銀行池州分行因“存在貸款資金回流作定期存單并辦理存單質押貸款及以貸收息的違法違規事實”被安徽池州銀保監分局罰款40萬元。
除此之外,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招商銀行的部分分行今年以來屢次遭遇監管罰單。
今年1月,招商銀行濟南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山東銀保監局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李克巖被警告;今年2月,招商銀行濟南分行又因“流動資金貸款資金管理不盡職、對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盡職、對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使用管理不盡職、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查不盡職、保理業務資金管理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山東銀保監局罰款155萬元。
就在招商銀行荊州分行此次被罰的前幾天,招商銀行衢州分行剛剛因“理財銷售行為不當”被浙江衢州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
對于一向以風控嚴格著稱的招商銀行來說,三家分行在今年3個月內分別遭遇監管處罰,確實令人倍感意外。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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