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唐山打人事件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5人有前科劣跡,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警方在通報中公開點名的主犯陳繼志,還是一位“資深老賴”,其曾多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而建行與中銀消費金融都曾被其“擼了羊毛”。
河北唐山一家燒烤店,四名女子被多人當眾毆打。
視頻被發到網上后,引起人神共憤。
至6月11日,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5人有前科劣跡,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
警方在通報中公開點名的主犯陳繼志還是一位“資深老賴”,其曾多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而建行與中銀消費金融都被其“擼了羊毛”。
美顏之后的陳繼志 (照片/網絡)
01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2020年,陳繼志因賴賬不還機票費,被陳女士告上法庭。
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顯示,2014年,陳繼志經一中間人介紹,在陳女士處購買機票。
因為中間人多年來在陳女士處購買機票都是先買票后付款,信譽非常良好。所以,陳女士也給了陳繼志“先欠款后結賬”的待遇。
然而,這一欠,陳繼志便在2015年至2016年間欠了陳女士機票費43640元未結。
之后,在中間人和陳女士多次催要下,陳繼志還了1萬元。而剩下的33640元,陳繼志一直各種推諉不還。
后來,陳繼志不僅不肯見面,就連陳女士的電話也拒不接聽。無奈之下,陳女士將陳繼志告上法庭。
庭審當日,經法院合法傳喚,陳繼志沒有出庭露面。最后,法院判決陳繼志償還陳女士33640元機票費及相應利息。
不過,陳繼志并沒有因法院的判決而向陳女士清償3萬多元的機票債務。同時,其還因規避法院執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費。
至今,陳繼志的這項失信信息仍可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查到。
02
建行、中銀消金不幸中槍
賴陳女士的機票費,事實上并不是陳繼志的“初犯”,他連正規金融機構的賬也敢肆無忌憚地賴。
據唐山路南區法院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2016年9月,陳繼志在建設銀行唐山分行申請了一筆50萬元的個人房貸。同月13日,建行成功打款。
然而,沒過多久,陳繼志就不再償還建行欠款,直至拖欠7期。
判決書公布的數據顯示,陳繼志一共欠建設銀行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等合計約49.7萬元。
因房貸是陳繼志以自己及妻子蘭某名義申請,屢催不還之后,陳繼志、蘭某被建行唐山分行告上法庭。
這次,法院也公告傳喚了陳繼志,但陳繼志也沒有到庭參加訴訟。最后是妻子蘭某參加了訴訟。
根據蘭某在法庭上的說法,自己與陳繼志已分居多時,貸款所購買的房產之前一直是陳繼志父母居住,后由陳繼志居住,她本人沒有住過。孩子也是由蘭某撫養,蘭某稱自己沒有義務替陳繼志還款。
另外,蘭某還表示,涉案房產自己不想要,也不想還貸款,自己也無法聯系到陳繼志。蘭某只是怕自己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單,對孩子以后有影響。
最后,法院判決陳繼志及蘭某償還建設銀行唐山分行合計約49.7萬元。同時,該行對二人貸款新購的房產拍賣、變賣后,所得錢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面對陳繼志的“賴賬”行為,中銀消費金融也曾不幸中槍。
據唐山路北區法院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2017年8月,陳繼志以自己和妻子名義,向中銀消費金融【新易貸】申請貸款20萬元用于裝修。
同年9月,中銀消費金融向陳繼志成功放款20萬元。
但是,在次年5月,陳繼志再未償還過這筆貸款。
多次催討未果后,陳繼志及妻子又被中銀消費金融訴至法院。
法院最終判決,陳繼志及妻子蘭某共同償還中銀消費金融貸款本金20萬及相應利息。若未按規定期限履行償還義務,中銀消費金融對二人新購房產變賣的款項按照順位優先受償。
“賴賬”或許只是陳繼志“前科”的冰山一角。
據媒體報道,針對此次唐山打人事件,警方初步查明,包括陳繼志在內的9名涉案人員,其中多人有違法犯罪前科。
而在一曾犯故意傷害罪人員的判決書中,有一涉案人員也叫陳繼志,并被標注為“刑拘在逃”。
此人和唐山打人案中的陳繼志是否為同一人,有待官方進一步調查公告。
不過,據封面新聞報道,通過裁判文書網中“陳繼志”的名字、出生年月、家庭住址,以及實地采訪妻子信息的對比,發現兩人為同一人。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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