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姜樊)12月24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債券市場區域報價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顯示,參與機構應每半年向同業拆借中心報告本機構的區域報價業務參與情況,超過半年未按計劃開展區域報價業務的機構,視為自動退出該業務。
所謂區域報價業務是指地方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針對其公司注冊地所在地區的地方政府、企業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公司信用類債券(以下簡稱區域債券)提供報價交易,重點服務當地金融機構的行為。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指出,制定該《指引》是為支持金融機構立足當地,服務實體,提升地方政府債、信用債市場流動性。
參與機構需具備較強的報價、定價和風險管理能力
《指引》顯示,區域報價業務的參與機構(以下簡稱參與機構)應為具備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境內金融機構法人資質的市場成員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的機構也應具備一定條件。《指引》顯示,參與機構具備支持區域報價業務良好運行的本區域發行的區域債券持倉規模,原則上上一年度末的區域債券持倉規模不低于500億元,或在服務所在地區投資者方面有突出表現。
“具備較強的報價、定價和風險管理能力,具備一定客戶基礎和系統條件,在服務所在地區發行人和投資者方面經驗豐富。”《指引》顯示,機構內部協同良好,金融市場業務、承銷業務、公司業務等業務條線有效聯動;債券交易活躍,積極參與創新業務,原則上上一年度債券交易活躍度在所在地區金融機構中居前列;在支持綠色發展、服務“三農”和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金融監管資深專家周毅欽表示,規范區域市場的報價,由地方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作為主要報價主體,為當地提供金融報價服務。金融報價服務也是地方金融機構立足當地,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具體表現之一。
將參與創設區域債券籃子等創新業務
《指引》指出,參與機構可開展區域報價業務。如通過雙邊報價、請求回復報價、意向報價、匿名詢價、債券籃子交易、農信平臺報價、iDeal業務群等方式,對區域債券開展報價交易,并響應本機構所在地區投資者債券投資交易需求。
“參與編制區域債券相關主題指數、創設區域債券籃子等創新業務,為市場機構提供區域債券投資便利。”《指引》顯示,對接各類交易接口、數據接口,優化機構內部系統,提升本機構的區域債券自動化報價程度。
《指引》還指出,參與機構應每半年向同業拆借中心報告本機構的區域報價業務參與情況,超過半年未按計劃開展區域報價業務的機構,視為自動退出該業務;未遵守本指引及同業拆借中心其他相關規則,或超出業務登記表范圍開展業務的機構,同業拆借中心有權要求其改正或退出該業務;退出后再次參與該業務需重新申請。
周毅欽認為,金融機構參與區域報價,更準確、高頻、客觀的報價,也可以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債、信用債的市場流動性,減少投機行為,平抑市場波動。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亦表示,此舉將加快完善區域債券市場交易規則體系,補齊發展短板。規范區域債券市場報價業務,有助于提升區域債券市場交易規范性與透明度,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定價,規范市場發展,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區域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有助于降低市場交易和融資成本,防范潛在金融風險,提升區域債券市場交易吸引力,促進區域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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