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慧保天下
5月18日上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舉行了正式的揭牌儀式,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書記李云澤在現場發布重要講話。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今天的揭牌儀式,早在5月17日下午開始,鑫茂大廈就開始進行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晚上10點-11點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牌子正式撤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金監總局”)正式掛牌成立。幾乎同一時間,中國銀保監會官微,也進行了更名操作,正式更名為國家金監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為歷史。
李云澤做代表發言時表示:
尊敬的何副總理、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上午好!
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攬全局、審時度勢,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戰略目標而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同志親臨現場為我們揭牌,是對我們的巨大鼓舞,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何副總理的到來!同時,我們也榮幸的邀請到了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學東同志、中央金融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王江同志、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同志、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郭樹清同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同志、外匯局局長潘功勝同志,以及中央金融辦籌備組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有關同志出行揭牌儀式,我謹代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各位領導和來賓的光臨,表示誠摯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下面由我進行代表發言:
同志們,今天何副總理親自蒞臨揭牌,標志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成立,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必須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奮力開創新時代金融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做到對黨絕對忠誠,始終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旗幟鮮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
二是轉變職能,提升效能。堅定踐行總書記提出的恪盡職守,敢于監管、精于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不斷完善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的監管體系、監管規則,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強保障。
三是全力以赴履職盡責,全面落實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努力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大力推進當地監管協同,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擔當負責,敢于斗爭,善于斗爭,積極營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筑牢守衛國家金融安全的鋼鐵長城。
四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深入開展主題教育,大興調查研究,切實轉變監管作風,當好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執行者、行動派、實干家,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查處金融風險背后的腐敗,從嚴從實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作風過硬、能力過硬的監管鐵軍。
同志們,新時代奉獻奮進新征程,新機構展現新氣象,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戮力同心,頑強奮斗,以新擔當、新作為、新業績,為全面推進中國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目前,各地的銀保監局尚未統一換牌,回顧2018年4月8日,銀保監會掛牌后,一直到2018年12月17日,也就是8個多月后,各地銀保監局才統一掛牌。按照這一進度,各地銀保監局換牌或也需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
2018年4月8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京揭牌,標志著新組建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運行,到今天2023年5月18日,整整5年1個月10天。
從央行負責監管,到成立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到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再到現在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內金融監管格局不斷變化,而這背后揭示的是國內金融業發展形勢的演變,同時也是人們對于金融業發展規律、金融業監管本身理解的不斷深入。
銀保監會成立5年,從保險行業視角出發看到的,是原保監系統人力與原銀監系統人力在規模上的巨大差距,是保險監管理念開始更多借鑒銀行監管理念,恰逢保險行業步入轉型期,發展速度顯著降低,失落感愈發強烈。
5年后的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整體上體現的仍然是“強監管”的邏輯,一切都是為了更好地進行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
由于具體細節尚未出爐,新一輪改革對于具體金融業態的影響因此也難以預測。但無論如何,改革的主題思路是明確的,即強化金融管理的中央事權,推動銀保監會升格,并在此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等。
新的監管邏輯,將給保險行業帶來哪些影響?且拭目以待。
銀保監會大事記
2018年
2018年2月23日,保監會宣布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1日,《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正式發布,宣布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同時,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2018年4月8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京揭牌。
2018年5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批復同意工銀安盛人壽公司發起籌建工銀安盛資產管理公司,這是我國擴大保險業對外開放后獲批的第一家合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2018年5月4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規范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行為,并細致到產品條款、產品責任、產品費率厘定、產品精算假設、產品申報使用管理5個方面。
2018年5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商業車險自主定價改革試點地區費率方案報送有關要求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8〕28 號文),標志著車險自主定價試點開啟。此前的2018年3月30日,原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商業車險自主定價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在廣西、陜西、青海開展商業車險自主定價改革試點,試點期為一年。
2018年6月19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提高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
2018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8〕57 號文),要求各財險公司重新報送商車險審批材料,為“報行合一”增加監管背書。8月,全行業財險公司分兩批,依次在33個地區開始切換手續費上限新標準。
2018年10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專項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確認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專項產品,參與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流動性風險,為優質上市公司和民營企業提供長期融資支持,維護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2018年11月13日,中國銀保監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三定”方案正式出爐,根據該方案,三定之后,中國銀保監會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內設機構則將形成26+1的機構新格局。而原保監會只有15個部門,外加一個機關黨委以及2個事業單位:培訓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2018年8月,銀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調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
2018年11月27日,螞蟻金服相互保團隊發出公告,從2018年11月27日中午12點起,原“相互保”產品終止吸收新用戶,也不再對接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
2018年12月17日,各地銀保監局統一掛牌。
2018年,保險巨鱷安邦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訴,為確保安邦集團保戶的利益,隨之安邦集團被監管實施接管。
2019年
2019年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個稅預扣規則,保險業務員個稅稅率最低從20%下調到3%,傭金收入按照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計算,享受每月5000元的累積減除費用,年傭金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
2019年3月,銀保監會批準首家外資養老保險公司——恒安標準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籌建。
2019年4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嚴禁造假,包括嚴禁通過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變相突破報批費率水平;嚴禁通過虛列其他費用套取手續費變相突破報批手續費率水平等。
2019年5月28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大幅提高保險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比例,從原來財險15%、壽險10%統一調整為18%,并允許超過部分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由于險企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新規定執行,這意味著減稅新政將直接給2019年行業凈利潤帶來顯著貢獻。據測算,以2018年的數據為基礎,可為保險業減稅超400億元。
2019年7月,大家保險集團正式成立,注冊資本203.6億元。9月2日,大家保險集團官微發布《關于安邦保險集團重組暨客戶權益保障事宜的公告》,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股權,并設立大家財險,依法受讓安邦財險的部分保險業務、資產和負債。重組完成后,大家保險集團將集齊人身險、財產險、養老險、保險資管四大牌照,安邦保險集團則不再開展新的保險業務。
2019年9月,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退休。
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林草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從頂層設計上明確了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保障措施等。
2019年10月,銀保監會財險部向業內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核心內容有兩點:改進產品管理方式,完善產品監管機制;明確產品備案流程,規范公司產品報備。最引人注目的一點就是,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
2019年11月12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正式下發《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并在12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其分攤的成本不得超過凈保險費的20%等等。
2019年11月12日,銀保監會召集13家保險公司總精算師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從12月開始停止銷售預定利率4.025%的年金險產品。
2019年11月29日,銀保監會修訂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放寬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將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放寬至51%;放寬外資保險公司準入條件,不再對“經營年限30年”“代表機構”等相關事項作出規定。
隨后,安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成為在中國首家批準開業的外資獨資保險控股公司。
2019年12月13日,銀保監會開始向部分保險、銀行機構下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2020年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發,保險業通過捐贈保險、擴大承保責任、提供便捷理賠服務等方式,全力參與抗疫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2020年1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普通型人身保險精算規定》,這有助于推動風險保障類產品發展,主要內容有三:由于現金價值參數的調整,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風險保障類產品的價格將下降3%~5%;由于平均附加費用率上限的下調,年金保險、多數躉交保險產品的價格將下降3%~5%;由于最低現金價值標準的提升,年金保險等長期儲蓄類產品前幾年的最低現金價值將提升5%~10%。
2020年3月25日,《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發布,結合9月發布的三項制度《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券投資計劃實施細則》、《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保險資管“1+3”制度框架成型。
2020年7月,銀保監會正式對華夏人壽、天安財險、天安人壽、易安財險等6家“明天系”金融機構實施接管。
2020年9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自9月19日起開始施行,這意味著車險綜合改革將正式實施。提升交強險保障水平,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2020年6月22日 銀保監會頒布了《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要求,從2020年10月1日起,保險機構必須對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保險產品的交易行為進行記錄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驗。
2020年11月5日 重疾新規正式落地,此后上新的重疾險,將全部按新規執行,市場上原有的舊產品,最遲在明年1月31日前全部下架。
2020年11月12日 銀保監會頒布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理順法律關系,根據《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的定義,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和個人保險代理人納入同一部門規章中規范調整,與《保險法》保持了一致。二是統一適用規則,對各類保險代理人在經營規則、市場退出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建立了相對統一的基本監管標準和規則,進一步維護了市場公平。三是提出了“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概念,表明市場發展趨勢和監管引領方向。
2020年12月,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
2020年12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主要涉及六個方面內容,具體包括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定位、條件標準、行為規范、選拔機制、公司管理、監督管理等,并提出具體的監管規則。
2021年
2021年1月1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含團體保險)進行全面規范,嚴禁混淆“保證續保”概念,要求明確表述為“不保證續保”條款。
2021年1月2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印發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2021版)的通知》,列出人身險產品負面清單73條。與 2018版負面清單52條相比,新版負面清單新增21條。
2021年1月,互助關停風波開啟,1月,美團互助宣布關停;3月,輕松互助、悟空互助關停;4月,小米互助關停;5月,360互助關停;7月,新浪互助關停。
2021年2月1日,根據監管要求,重疾新規正式實施,根據舊重疾定義開發的產品依規在2月前全部下架。按照新規,部分疾病將按照輕重兩級賠付、續保,輕癥賠付只賠賠付保額,保單繼續有效;此外,原有25種重疾定義度擴大為28種重病疾病和3種疾病疾病,保障范圍也擴大。
2021年2月10日,銀保監會調整易安財險、天安人壽、天安財險、新華信托等四個接管組組長、副組長人選。易安財險接管組組長由李有祥調整為鄒飛;天安人壽、天安財險接管組分別增補一名副組長,由姚渝、賀竹君擔任。
2021年3月,銀保監會副主席黃、祝樹民退休,銀保監會原首席風險官、新聞發言人肖遠企升任副主席。
2021年3月10日,友邦人壽四川分公司、湖北分公司分別獲準開業。此后,外資加速布局中國市場。
2021年3月19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近期開展產品監管“回頭看”工作有關情況的通報》,對自2019年1月產品通報機制運行以來的整體情況進行通報。其中,復星聯合健康累計通報5次,國華人壽、德華安顧、人保健康、陽光人壽累計通報4次。
2021年4月8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圍繞銷售行為、人員管理、數據真實性、內部控制等四個方面打擊亂象。
2021年5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做好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客戶服務工作的通知》,針對短期健康險產品條款中的續保表述明確提出6項要求。
2021年6月1日起,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太保人壽、泰康人壽、新華人壽等6家人身險公司在浙江、重慶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2021年6月4日,銀保監會研究決定將華夏人壽接管組組長由王毅調整為劉宏健。
2021年7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機構依法延長接管期限的公告》,決定延長華夏人壽等六家機構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1年7月20日,河南鄭州發生特大暴雨自然災害,保險業按照中央和銀保監會要求,全面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截至2021年底,河南7.20強降雨事件保險業共接到報案52.88萬件,支付賠款97.04億元。
2021年9月1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印發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市場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共46條,主要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立、改建、變更營業場所、撤銷等流程進行了規范。
2021年10月1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豐富人身保險產品供給的指導意見》,提到要豐富多領域人身險產品供給,加大普惠保險發展力度,鼓勵開發快遞員等新業態人員商業養老保險等。
2021年10月22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提高長期儲蓄型產品的互聯網銷售門檻。
2021年10月,惠民保業務全面爆發,截至10月21日,已經有58家保險機構在27個省份參與了超過100個的城市定制型醫療保險項目。
2021年12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明確保險中介市場對外開放有關措施的通知》《通知》共三條,第一條取消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準入限制,不再要求股東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第二條進一步降低外資保險中介機構的準入門檻,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境內外資保險集團公司投資設立的保險中介機構經營相關保險中介業務。第三條是保險中介機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適用“先照后證”政策的相關規定。
2021年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實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自編報2022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全面實施規則Ⅱ,償二代二期工程正式落地。
2022年
2022年年初資管新規正式實施以來,保本保息、零風險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徹底退出市場,銀行理財產品進入到凈值化的時代。
2022年1月1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正式實施,保險業自2022年第一季度起按新規編報償付能力季度報告。
2022年1月,相互寶關停,網絡互助迎來最終章。
2022年1月,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專項檢查,本次現場檢查是銀保監會成立以來首次專門針對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專項檢查。
2022年2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范圍的通知》,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同時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與試點。
2022年2月,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了《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2022版)》,涉及產品條款、產品責任設計、產品費率厘定及精算假設、產品報送管理四項內容。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標志著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
2022年5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和《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規范保險資金委托投資行為。
2022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首次提出銀行保險機構要重點關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風險,將ESG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ESG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
2022年7月,易安財險宣告破產重整,以成為國內首家申請破產重組的保險公司為人熟知,也刷新了行業歷史。
2022年8月,銀保監會發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并于9月1日正式實施。
2022年11月,銀保監會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對2008年頒布施行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經國務院批準,自2022年12月12日起實施。此次修訂將保險保障基金固定費率調整為基準費率加風險差別費率,調整保險保障基金暫停繳納上限,還優化了保險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規定,有利于更好地發揮保險保障基金的積極作用,維護保單持有人合法權益。
2022年11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6家保險公司的7款專屬養老保險產品成為首批上線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
2022年11月,銀保監會印發《財產保險災害事故分級處置辦法》,將財產保險災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質、損失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3個等級,對應Ⅰ級、Ⅱ級、Ⅲ級響應,分別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統籌啟動響應、開展應對處置并適時終止響應,同時,明確各級災害事故的統籌應對主體和工作措施。
2022年11月,銀保監會發布《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是規范人身險產品信息披露的一項重要規章。
2022年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過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進一步擴大財險公司定價自主權。
2022年12月,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欣然升任中紀委秘書長,王陸進由審計署副審計長調任中紀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
2023年
2023年1月,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退休,福建銀保監局局長叢林升任副主席。
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中央金融工委,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3年3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召集保險行業協會和23家保險公司舉辦座談會。此次座談會在北京、南京、武漢三地分別舉行現場會議,旨在摸底各家壽險公司的負債端成本和資產匹配情況,以引導人身保險業降低負債成本,加強行業負債質量管理。
2023年4月,媒體報道稱監管開始針對人身險公司新產品預定利率進行窗口指導,普通型產品定價利率將從3.5%降至3%,后續又有報道稱,預計6月30日是定價利率切換的最后時點。
2023年5月10日下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召開領導干部會議。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宣布了中央決定:李云澤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書記。
2023年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揭牌,銀保監會正式成為歷史。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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