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新中國最大銀行資金盜竊案”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國俊5月17日受審,當庭認罪。
據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5月17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一案。許國俊2001年外逃美國。2021年11月,在相關部門不懈努力下,外逃20年之久的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
許國俊(中)受審 圖源:江門中院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伙同許超凡、余振東等人,采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余元、港元3.63億余元、德國馬克146.1萬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余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許國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許國俊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涉案金額高達40億、外逃時間長達20年……“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受到廣泛關注,被稱為“新中國最大銀行資金盜竊案”。
許國俊是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會同開平支行前后兩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貪污、挪用巨額公款,2001年外逃美國。
2021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有關部門和廣東省監察機關共同努力,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他的歸案,意味著“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三名主犯全部落網。
“200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4日,這兩個時隔20年的日子,是我終生背負的特殊日子:20年前倉皇外逃、負隅頑抗,20年后強制遣返、終受懲罰,這兩個日子早已成為了我下半生的注腳。”這是許國俊歸案后在懺悔書中的痛徹悔悟。
余振東、許超凡分別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國,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指出,許國俊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畏罪外逃且負隅頑抗,影響十分惡劣,其歸案標志著開平支行案追逃追贓工作歷經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證明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逃匿多久,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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