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基金報
“逃逸式辭職”、政商“旋轉門”,又有典型案例。
4月4日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信息顯示,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被開除黨籍。銀保監會官網、官微亦發布這一消息。
通報顯示,姜麗明在擔任金融監管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期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監管權力和職務影響力大肆插手干預農金機構審批設立和經營管理,接受巨額利益輸送;為逃避紀法懲處,處心積慮謀劃離職,離職后繼續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是“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的典型。
姜麗明于2016年11月從原銀監會辭去公職,結束32年的金融工作。此后,姜麗明赴恒大集團出任監事長,后任恒大集團副總裁。2022年4月,姜麗明被查。同年9月,銀保監會在通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中稱,嚴肅查處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靠監管吃監管”問題。
來看詳情——
接受巨額利益輸送
“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典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監委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姜麗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偽造證據,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姜麗明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姜麗明在擔任金融監管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期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監管權力和職務影響力大肆插手干預農金機構審批設立和經營管理,接受巨額利益輸送;為逃避紀法懲處,處心積慮謀劃離職,離職后繼續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是“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的典型。
姜麗明的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姜麗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佳木斯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姜麗明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從事金融監管工作32年
離職后出任恒大副總裁
公開簡歷信息顯示,姜麗明出生于1962年7月,山東乳山人,大學本科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姜麗明的金融監管工作從業經歷自中國人民銀行起步,1985年5月至2003年9月,先后任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信貸管理司、銀行監管一司干部、副處長、處長。
2003年9月,姜麗明前往原銀監會,任銀行監管一部中國建設銀行監管處處長;2004年12月出任原湖北銀監局副局長,2006年2月任原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副主任,2011年1月升任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
2015年3月,姜麗明出任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于2016年11月辭職,時年54歲,結束了32年的金融監管工作。
隨后,姜麗明前往恒大集團,出任監事長。同花順數據顯示,姜麗明于2017年12月起擔任中國恒大副總裁,于2020年12月辭任。2019年恒大集團年報顯示,姜麗明作為集團副總裁,協助負責集團系統資金管理。
另據山西建筑工程集團官網,2021年2月,姜麗明曾以“恒大集團副總裁”的身份,帶領山西公司和新疆公司的恒大高管與山西建投建工集團進行戰略合作洽談。
2022年4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和佳木斯市監委聯合審查調查。
2022年9月,中共中國銀保監會委員會關于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中顯示,會黨委支持駐會紀檢監察組加大問題線索辦理力度。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已全部進入處置程序。嚴肅查處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靠監管吃監管”問題。
嚴查金融“旋轉門”
“人走茶不涼”,無論是退休還是辭職,都不是“保平安”之路。
近年來,在不少金融干部的查處中,“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銀企“旋轉門”的表述持續增加。
在姜麗明之前,2022年11月,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黃曦在職時“提前筑巢”為信貸客戶企業謀取利益,離職后“權力變現”在信貸客戶企業領取高額“安家費”和薪酬,是銀企“旋轉門”式腐敗的典型案例。
同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寧波分公司原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沈曙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顯示,沈曙寰在察覺可能案發后,企圖“一辭了之”,是典型的“逃逸式辭職”,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2022年7月,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張華宇在職時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后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于被圍獵的典型。
隨著反腐敗斗爭走向深水區,影子公司、影子股東、政商旋轉門等新型腐敗、隱性腐敗花樣翻新,并呈現出權力變現期權化、風腐交織一體化等特點。腐敗蔓延勢頭得到有力遏制,但鏟除腐敗滋生土壤任務依然艱巨。
今年1月,中紀委官網發文指出,銀企“旋轉門”不僅催生腐敗問題,污染所在金融單位政治生態,而且轉化放大金融風險,損害黨和國家利益,必須重拳出擊、深入治理。破除銀企“旋轉門”,防范逃逸式離職、強化對離退休干部監管,是深化金融反腐的一項重要內容。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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