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多次被罰。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近日披露的信息顯示,小米消費金融因貸后管理不到位,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被處以罰款50萬元。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獲悉,今年以來,招聯消費金融、長銀消費金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北銀消費金融、尚誠消費金融等多家持牌消金公司收到監管罰單,被罰機構和合計金額都創下近幾年新高。
分析人士指出,合規經營是當下消費金融公司競爭力的體現。2022年以來,消費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呈現高壓態勢,重點聚焦在圍繞信貸環節展開的合規要求,而消費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又是信貸資金流向監管的重點。
多家機構被罰
除了小米消費金融外,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還有6家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在年內被罰,分別是招聯消費金融、長銀消費金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錦程消費金融、尚誠消費金融和北銀消費金融。
從罰款金額看,三家機構收到了百萬元級別罰單。其中,招聯消費金融因存在八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290萬元,高居榜首。具體來看,招聯消費金融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收取平臺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范,以及消費投訴【進入黑貓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違法違規事實。
招聯消費金融方面曾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稱:“已按監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將深刻汲取處罰教訓,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消保合規管理水平。”
長銀消費金融因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部分聯合貸款業務風險加權資產計量不足、部分存量貸款業務浮利分費、監管發現問題屢查屢犯的違法違規事實被罰160萬元,成為年內收到第二大罰單的消費金融機構。
而尚誠消費金融被罰100萬元都因線上個人貸款業務。截至2020年6月,該業務償債能力審查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且未按規定有效識別客戶身份。
此外,北銀消費金融因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有效性不足,對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被罰80萬元;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因個人消費信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和證券市場被罰40萬元。
持續高壓監管
從消費金融機構被罰原因看,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違規采集信用信息和違反個人征信規定;二是消費信貸資金用途流向管理違規、貸后管理不規范;三是夸大、誤導營銷,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四是對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
“這幾個方面也是近兩年監管方出臺相關監管辦法比較多的領域,其中,消費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是信貸資金流向監管的重點。”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今年被罰的消費金融機構中,包括小米消費金融、長銀消費金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等多家機構,存在消費信貸資金用途流向管理違規、貸后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2022年以來,消費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呈現高壓態勢,重點聚焦在圍繞信貸環節展開的合規要求,罰單數量及金額連創新高,反映出伴隨著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精進,違規機構已難以藏身。
于百程判斷,隨著互聯網貸款、征信等相關監管辦法的落地執行,針對違規行為的處罰也將更加常態化。消費金融行業處于不斷規范、利率下降、持續數字化以及競爭者增多的格局中,疊加疫情等因素的擾動,消費金融公司之間的競爭更加體現為綜合能力的競爭,而合規經營也是當下消費金融公司競爭力的體現。近兩年以來監管處罰暴露出的問題,也為行業的業務合規提供了警示參考。
蘇筱芮認為,消費金融機構應當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強化客戶的身份識別及具體的授信管理流程,厘清各部門職責分工,將具體責任落實到相關負責人。此外,機構還需要加強內控管理,針對薄弱環節及早查漏補缺,對內部出現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
(國際金融報)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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