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實控人被查 微眾信科“征信第一股”還有戲嗎
來源:北京商報
又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上市被緩。2月2日晚,志在沖刺國內征信第一股的深圳微眾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眾信科”),因實控人涉嫌多項重大違法行為,被上交所緊急按下上市暫停鍵。對此,微眾信科回應北京商報記者稱,該事件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后續上市相關事宜仍以公開信息為準。而在業內看來,微眾信科除了實控人個人問題外,該公司自身業務所面臨的“灰犀牛”風險更值得警惕。“銀稅直連”政策壓頂,核心競爭力缺失后,微眾信科后續業務能否持續增長,會否影響IPO重啟,仍面臨諸多考驗。
上市被叫停
2月2日晚,上交所披露,微眾信科因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涉嫌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重大違法行為,被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結案,上交所依規中止其發行上市審核。
從上交所披露的中止原因來看,微眾信科IPO被中止發行,主要涉及公司實控人、控股股東。微眾信科招股書披露,公司控股股東為中潤四方,后者直接持有微眾信科32.04%股權;公司實控人則為孫淏添,后者合計控制微眾信科41.59%的表決權。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微眾信科于2020年6月22日被上交所受理科創板上市申請,同年12月7日,微眾信科科創板首發獲通過。招股書顯示,微眾信科該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020萬股,擬募資金額25923.18萬元,募集資金將主要用于大數據征信平臺建設項目及大數據風控實驗室建設項目。
此次突發事件對微眾信科影響幾何?后續是否有望重啟IPO?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向微眾信科方面采訪,后者回應稱,目前公司經營一切正常,此事涉及實控人個人行為,實控人平時并不參與公司的經營,該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至于后續上市相關事宜,需以公開信息為準。
聯儲證券研究員左景冉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公開信息并未披露具體涉及案件,如果事后查明案件與發行主體無關,且公司最新的財務表現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五項標準之一,依照科創板上市審核規則,未來仍有重啟上市的可能。
不過,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認為,從“被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結案”這一信息來看,這并非一項短期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在她看來,此次事件對微眾信科的聲譽、市場信心等造成了重大影響,推測短期內重啟的可能性不大。
根據2019年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由此來看,微眾信科后續能否重啟IPO,還得看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違反上述規定。”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同樣說道。
“銀稅直連”壓頂
除了實控人涉嫌違法這一黑天鵝事件外,微眾信科自身業務的“灰犀牛”風險更值得警惕。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提交招股書后,該公司曾因多項業務風險被上交所問詢,其中就包括:“113號文”出臺對微眾信科業務模式、市場競爭格局和客戶持續性影響較大的風險,受宏觀經濟形勢、銀行監管政策影響較大的風險以及收入高速增長不可持續的風險等。
所謂“113號文”,是指2019年11月初,由國家稅務總局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深化和規范“銀稅互動”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銀稅數據直聯,并叫停稅務部門與第三方簽訂“銀稅互動”合作協議。由此,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借“銀稅互動”名義以任何形式向申請貸款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買賣、提供或公開“銀稅互動”中的涉稅信息。
在業內人士看來,“113號文”切斷的,正是微眾信科賴以生存的核心能力。
根據招股書,微眾信科主要客戶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提供信貸場景下的企業征信報告、信貸風險決策系統、信貸一體化解決方案等信用科技產品和服務。其中,涉稅數據是微眾信科對中小微企業進行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而“113號文”要求銀稅數據直連,也就意味著該公司失去了基于“銀稅互動”平臺提供服務的便捷性優勢及涉稅數據采集的優勢。長期而言,“113號文”等“銀稅互動”相關政策可能會對該公司業務模式、市場競爭格局和客戶持續性產生較大風險。
此外,招股書中稱,按照“113號文”要求,對于原非直連的“銀稅互動”平臺模式的用戶,微眾信科也需要配合進行直連轉換,此過程中,也存在一定客戶流失及客戶調整公司服務價格的風險。
根據招股書,2017-2019年,微眾信科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223.12萬元、6935.34萬元和1.54億元,同比增速分別達到115.17%和122.4%,保持較快增速。但到了2020年1-9月,該公司受疫情及“113號文”影響,營業收入增速同比大幅下滑至4.12%,微眾信科稱,公司無法保證未來收入可以繼續保持高速增長。
“細究業務模式,涉稅數據是微眾信科形成企業征信產品的根本,該公司存在過度依賴‘銀稅互動’平臺涉稅數據的風險。”左景冉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短期看“113號文”對微眾信科影響暫不明顯,公司繼續維持科創板上市標準的難度不大,但隨著各大銀行完善銀稅數據直連系統,微眾信科可能面臨生存壓力。未來隨著競爭者增多、各家銀行銀稅直連征信系統搭建成熟,微眾信科當前業務模式將難以為繼。
蘇筱芮同樣認為,微眾信科面臨的兩大風險,主要是經營的可持續性風險和合規風險,這將對公司業績造成影響,也或對后續公司重啟IPO造成間接壓力。
針對業務風險及后續應對方案,北京商報記者向微眾信科方面進行采訪,但后者未對此作出進一步回應。
內憂外患下的科技征信
“113號文”對微眾信科的沖擊毋庸置疑,此后,微眾信科也由原來的“微眾稅銀”正式更名為“微眾信科”,更加強調科技和企業征信的服務屬性,主要定位為大數據征信和智能風控服務商。
微眾信科在招股書中稱,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該公司主要合作伙伴包括六大國有銀行、9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2家民營銀行和32家城市商業銀行。自2017年初至2020年上半年末,公司累計為569.65萬戶中小微企業生成了1572.13萬份征信報告。
于百程指出,政府數據開放和銀稅數據直連是趨勢,因此微眾信科的業務重心也會根據市場的變化做出調整,基于此前積累的數據模型優勢和行業經驗,納入更多的數據維度,提供更多元的風險決策服務。不過,要注意的是,市場競爭也會更加激烈。
微眾信科也在招股書中坦言,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于核心產品征信科技服務,報告期內,該產品結構仍然單一,若中小微企業線上信貸模式產生新的解決方案、競爭對手相似產品不斷推向市場,那市場競爭將進一步加劇,微眾信科現有產品銷售未達預期或未能及時開發新產品,將可能對公司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企業征信賽道,自2019年4月備案重新“開閘”后,市場對企業征信業務的熱情有增無減,其中就包括螞蟻集團、百行征信、啟信寶等強勁“后生”涌入,此外,企業征信市場競爭加劇下,近兩年中,也有萬達征信、上海匯眾等多家機構“抱團”退出。
左景冉直言道,微眾信科失去了原來的“銀稅互動”核心優勢后,或將存在業務模式和核心技術被競爭對手模仿、追趕甚至替代的可能。
此背景下,左景冉進一步建議,公司需拓展現有單一征信業務,可基于現有銀行客戶資源,借“113號文”后各大銀行搭建銀稅數據直連系統的東風,拓展銀行信貸風控系統搭建業務,甚至更一步進軍銀行其他金融科技業務。
蘇筱芮則認為,在數據規范、數據治理工作被日益重視的當下,微眾信科主營業務受監管政策影響的底層風險不容忽視;后續,建議微眾信科拓展其他類科技業務以平衡收入結構,可考慮為旗下客戶提供不涉及核心數據的其他類科技解決方案。
北京商報記者 岳品瑜 劉四紅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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