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再現違規放貸?女子被貸款1200萬 浦發銀行:正在調查

浦發銀行再現違規放貸?女子被貸款1200萬 浦發銀行:正在調查
2020年07月29日 12:03 新浪財經綜合

  原標題:浦發銀行再現違規放貸?女子“被貸款”1200萬,浦發銀行回應正在調查

  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胡可 

  近日,四川一位程姓女士在網絡平臺爆料稱其查詢個人征信時,發現她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發生過兩筆600萬元的貸款,合計1200萬元。程女士及其兒子稱兩人對兩筆貸款毫不知情,貸款合同中涉及的簽字及手印均為冒名簽署。

  對于網絡報道涉及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的有關信息,該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浦發銀行總行高度關注此事,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

  01

  查征信意外發現

  1200萬巨額“被貸款”

  近日,程小瓊的微博在網絡上迅速發酵。截至發稿,該條微博已被累計轉發加評論超2.5萬條,點贊達8萬次。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在微博中公開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她稱自己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婦女,老公于汶川大地震在工作途中被山體掩埋,已去世12年,自己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長大。

  她發布微博稱:“最近去銀行辦事,隨機在銀行打印了個人征信報告,卻意外發現我個人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兩筆各600萬元的貸款,合計1200萬元。我什么時候向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申請過1200萬元的貸款???雖然征信報告上顯示貸款已經還清,但當時那種晴天霹靂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覺我想今生也忘不了!1200萬元,是我這輩子做夢也沒敢想的數字。”

  之后,程小瓊到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申請,并拿到了貸款合同的復印件,她發現這兩筆貸款合同中涉及到她本人的簽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筆跡及指紋,系他人模仿簽字。

  關于這兩筆貸款,程小瓊仍有諸多疑問。她希望銀行提供原始審批文件查閱,并向浦發銀行申請提取貸款合同原件做筆跡鑒定,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目前她已向四川省銀保監局寄送了相關投訴材料。

  02

  貸款人為涉事企業股東

  針對上述事件,浦發銀行成都分行28日晚回應稱,確向程女士發放過兩筆貸款,貸款資金使用方是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而程女士則是該公司股東之一。

  經查,成都分行分別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的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最后一筆貸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結清。

  在個人借款合同復印件顯示,貸款品種為“個人經營性貸款”,貸款用途一欄寫的是“經營周轉”,貸款支付方式為“貸款人受托支付”,其他債權擔保為“程小瓊提供的定期存單質押擔保”,受托支付的交易對象賬戶為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

  目前,相關調查工作還在進行。浦發銀行方面講堅持審慎、穩健的經營管理原則,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采取后續措施。

  據了解,受托支付方式下,款項會直接打到交易對象賬戶,并不會打到貸款人本人賬戶上,相當于專款專用。

  據一位股份制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個人經營性貸款是貸款的一種,它屬于個人貸款。企業的股東、法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為了支持企業的經營,用個人名下房產、存單等抵押物做抵押貸款,用于公司經營。“用企業名義貸款走對公貸款手續比較繁瑣,審查也比較嚴格,一些小微企業的營收、報表很多并不符合銀行貸款要求,所以走個人經營性貸款相對來說手續簡單、批款也更快。”

  天眼查顯示,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注冊地位于汶川縣桃關工業園區,經營范圍包括碳化鈣、鐵合金生產銷售;DVC樹脂代購、代銷。程小瓊為該公司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為8%。

  據澎湃新聞報道,程小瓊和該公司的法人代表、第二大股東均為親戚關系。

  程小瓊的大兒子楊先生介紹,其父親2008年曾為這家公司工作,并持有公司的股份,5·12大地震時他在去汶川的路上不幸遇難。在他去世之后,程小瓊繼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我母親是沒文化的家庭婦女,從2008年之后,這家公司所有的經營情況她一概不知,也從來沒有分過紅。”

  03

  銀行違規放貸屢罰不止

  銀行主要收入來源就是存貸款利息差。據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凈利潤1.99萬億元,同比增長8.91%。其中,六大國有銀行的凈利潤合計逾1.1萬億元,相當于日賺31億元。

  不過,在銀行逐利的同時,也反映出了諸多違規操作的問題。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6月30日,銀保監會以及下屬的各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不含個人)開出的罰單數量超過500張,累計罰款金額超過2.8億。這其中大部分被罰的原因包含違規發放貸款行為。

  拿此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浦發銀行來說,就在日前,淄博銀保監分局對浦發銀行淄博分行處以金額100萬元的罰款,案由為:未將特定權限(全額保證金)業務納入綜合授信額度;表外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監控不到位,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

  而早在2018年1月,此次涉事的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就曾因違規放貸755億而被監管重罰4.62億元。

  彼時,銀保監會(原銀監會)公告稱,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貸款,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四川銀監局依法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罰款4.62億元。

  (綜合整理自:新浪財經、澎湃新聞、中新經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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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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